第十七章 耳光

第十七章 耳光

1

一個星期之後,張棟樑被迫離開了雜誌社。臨走前他當眾羞辱了林適一:「什麼狗屁一哥,不過是一個靠女人養活的男人。」這話讓林適一大受刺激。受到這樣的污辱后,他不像一般男的那樣拍案而起與對手真刀真槍地干,而是把自己關進房間里,無聲無息,沒有一點動靜。

白天雜誌社裡人來人往,沒人注意到林適一的古怪行為,到了晚上,同事們一個接一個地離開了。助理師小紅跑去找白美麗,她說:「社長你快去看看吧,一哥可能出什麼事了,整整一天門都沒有打開過,我們隔著門聽,裡面一點動靜也沒有。他不會在裡面自殺吧?」

白美麗當時正對著電腦忙碌著,這最後一句話讓她的手在電腦鍵盤上按下去就沒起來。等她恍惚地明白過來師小紅剛才那句話的確切意思的時候,才看到屏幕上被按上一串相同的字元:死死死死死……

白美麗騰地一驚,鬆開手,但那個「死」字仍在繼續滑行,她被嚇壞了。「死死死死……」機器似乎停不下來了,又像是在暗示著什麼。她從座椅上站起來,高聲喊叫著沖向林適一的房間,她拍打著他的房門,尖銳的叫聲在小樓上空盤旋,就像眾多的鳥兒聚集在樓頂,左突右沖,找不到出口。

「師小紅,快叫人來,把門撞開!」

關鍵時刻白美麗比一般女人要清醒,她沒有用頭去撞門,也沒有哭得死去活來,而是命令師小紅去叫人。機靈的女孩一下子就找到三個大漢,他們手裡拿著碗口粗的圓木,把門撞開一個大洞。

他們進去的時候,看到林適一平躺在辦公桌上,渾身上下平整地蓋著報紙。白美麗心酸地想:一哥一輩子都在跟報刊雜誌打交道,但這個時候他混身蓋著報紙,到底是厭倦了,還是捨不得?

救護車的笛聲尖銳地響起。

林適一吞了整整一瓶安眠藥,他被發現的時候已昏迷不醒。白美麗手裡攥著那隻空藥瓶,在醫院裡哭成了淚人。夜晚,醫院的白熾燈發出噝噝的響聲。白美麗坐在病床邊一直守護著林適一,她細細地看著這個男人,高高的鼻樑在平躺著的時候顯得格外突出,像平地上突起的一道雪山,挺拔、冷峻、傲世獨立。白美麗伸出食指,指尖沿著這道雪山的輪廓慢慢爬行。她想,愛情這個東西真是需要時間來磨的,以前她懷著無所謂的心態跟他在一起,更準確地說應該玩鬧的成分多一點,愛情的成分少一點,而現在卻慢慢地磨出情感來了。

在白美麗的手指輕輕地劃過林適一鼻樑的時候,他醒了。

「一哥,你醒了嗎,你真的醒了?」

林適一的眼睛睜開之後又閉上。他看上去很累,彷彿走了很遠的路,走過千山萬水好不容易才來到這裡,來到這張潔白的床上,來到這個無人打擾的房間,來到這個喜歡撫摸他面孔的女人身旁。

「我累了,我真的累了。」林適一說。

「我也累了,」白美麗說,「以後我們不折騰了,像普通人一樣,好好過日子。」

「嗯。」林適一溫順地閉上眼睛。

「一哥。」

「嗯?」

「咱們回家好嗎?」

「現在咱們在那兒?」

「在醫院。」

「為什麼?」

「不為什麼。你睡了一小覺,你需要休息。然後,咱們回家。」

「好的,回家。」

2

林適一出院之後,在家裡休整了一段時間,沒去雜誌社上班。《美麗人生》的運作一直不錯,銷量直線上升,賺的錢也越來越多。編輯部里多一個人或者少一個人其實也沒太大關係。白美麗讓林適一在家多休息休息,不用急著上班。

京城一哥賦閑在家,竟然學起燒起菜來。他以前是風風火火,哪兒熱鬧就愛往哪兒鑽的一個人,這幾天靜下來,到發現自己頗能耐得住寂寞。

他每天睡到自然醒,時間大約是十一點半左右。他對著鏡子慢吞吞地刷牙、洗臉、刮鬍子,弄得面目清新之後,坐下來一邊看報一邊喝咖啡。這是他一天中最愜意的時光,杯中咖啡散發著誘人的香味,一天的序幕就這樣拉開。生活就像杯子里的咖啡,盡在掌握之中。

喝過咖啡之後,他到健身中心去健身。白美麗幫他辦了一張游泳卡,督促他每天下午去游泳,活動一下四肢。下午游泳館里的人很少,他可以平躺在水面上很長時間,他不像別的運動狂人那樣,一跳進水裡就猛游,這次的事使他的性格變的安穩平和了許多,他甚至也很少想到別的女人,連和珍珠打電話來他都不想接。他不想活在兩個女人中間,那種活法太累了。

下午,他會到超市去買新鮮的蔬菜、魚,還有雞。他準備晚餐的興趣甚至超過了看報紙和看足球。他燒的紅棗排骨湯簡直一絕,白是白、紅是紅,湯清味美,讓人一看就特別有食慾。

排骨湯正在灶上燉著,香味兒飄了滿屋子的時候,白美麗下班回來了。

她一進門就吸溜著鼻子說:「啊,真香!」

林適一照例會問一句:「雜誌社怎麼樣?」

「情況不錯。」

白美麗踢掉腳上的高跟鞋,光著腳在地板上走。她興緻極好的大聲嚷嚷著要喝啤酒,一邊說一邊拉開冰箱找酒喝。她拿出一個有把的啤酒杯,倒了滿滿一杯冰啤酒,端去給林適一抿了一口,然後坐下來自斟自飲。她隔著廚房門大聲地講著一天的見聞,什麼來了一個奇怪的作者啦,什麼財務把章弄丟啦,什麼誰跟誰談戀愛啦……

林適一恍惚覺得,在很久以前他倆就是夫妻了。這種和諧舒緩的日子他倆已經過了半輩子了,沒有爭吵、沒有背叛、沒有欺騙,其實兩口子過日子,說複雜也複雜,說簡單也簡單。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白美麗夾了一筷子菜,一邊嚼一邊說。

「我在想什麼?」林適一幫她舀了一碗湯。

「你在想兩口子過日子,說複雜也複雜,說簡單也簡單。」

「天哪,連我想什麼你都知道?」

「那當然,以後別想騙我。我是你肚裡的蛔蟲,你想什麼我全知道。」

林適一把湯喝得「咕嚕咕嚕」地響,然後笑道:「美麗,你太可怕了!」

他白天歇夠了,養足了精神,到了晚上就特別想做床上的事。這倒使白美麗喜出望外,她原本就是個旺盛的女人,恨不得夜夜狂歡,所以那段日子兩人關燈關得特別早,外面燈火燦爛,而他們的卧室里已是裸男裸女香吻飄送的世界。

「美麗,你說人活著為了什麼呀?

「就為這個呀。」她的聲音從下面傳上來,聲音小得幾乎聽不見。

「掙錢為什麼?」

「也為這個呀。」

「干這個又為什麼?」

「證明我們都還活著。」

窗外的歡呼聲火山爆發一般突然響起,嚇了倆人一大跳。兩個人這才想起球迷們都在看四年一次的世界盃,人們聚集在一起,大呼小叫,晝夜狂歡。而他們卻沉溺於二人世界里,醉心於屬於他們的另一種狂歡。他們的喊叫聲此起彼伏,暢快淋漓,混雜在更大背景的吶喊之中,彷彿全世界都在為他倆歡呼。

然而,這樣快樂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多久,新的矛盾又出現了。

3

新一代的「京城一哥」出現在《美麗人生》雜誌社的時候,讓全體編輯眼睛集體一亮。

程天一在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來到雜誌社應聘美編的職位,穿過眾多好奇的目光,他徑直走到社長辦公室門口,「噹噹當」手指輕扣了三下房門,門自動打開了。

白美麗超級漂亮的辦公室,讓天生愛美的程天一感覺相當驚奇。他穿著一件白色底印花襯衫,淺藍色帶破洞的牛仔褲。他襯衫的顏色與白美麗漂亮大辦公室的壁紙相映成趣,彷彿同一底色同一花樣裁剪成的兩件作品,一件穿在眼前這個花樣美男的身上,另一件則貼在牆上。

「社長,這是我一生中見過最漂亮的辦公室。」

「一生中?你才幾歲呀,就說『一生中』?」

「我二十五歲,在你眼裡可能是個孩子,但在高中生眼裡已經是個老男人了。」

「你叫什麼名字?」

「程天一,天人合一的意思。」

「噢?你還懂得天人合一?」

「我媽說的。我媽總跟在我身後嘮叨,就連今天我來面試,她都要跟著來呢。」

「她來幹什麼?」

「是啊,我也對她說,你來幹什麼,我又不是幼兒園的小孩兒,我早就獨立了。大學畢業都好幾年了,我什麼都會,會唱歌、會畫畫、會彈鋼琴,按你們領導的話說,應該算是全能複合型人材。怎麼樣,社長,您錄取我了嗎?」

「全能複合型人材,我能不錄取你嗎?」白美麗笑了起來,「你很像當年的一哥,雖然我沒見過他當年的樣子,但我看見你的樣子就想起他來了。」

「一哥,你說的是林適一嗎?」

「是啊,你認識他?」

程天一忽然露出靦腆的笑容:「我哪認識他呀?他是那麼有名的記者。我只是聽說過他的名字而已。」

「哦,那你過兩天就能見到他了。」

新美編的面試就這樣通過了。僅僅因為這個男孩長得像一哥,社長就大筆一揮,讓他進了雜誌社。女編輯們都小聲議論:「這叫男色。」不過小男孩的嘴很甜,見了女編輯們張嘴就叫姐姐,所以編輯部上上下下都挺喜歡這個新「一哥」。

4

雜誌社裡來了一個「新一哥」的事兒傳到林適一耳朵里,讓他感覺很不舒服。

「新一哥?這不是分明在跟我叫板嗎?」

「他是一個小孩。」白美麗漫不經心地說。

「小孩怎麼啦?現在的小孩啊,你可不能小看他們,心可高了,不肯腳踏實地地做事卻什麼都想要,你要小心點兒。」

「嘁,小心眼兒。」

「你嘁什麼嘁,最看不慣你這種滿不在乎的樣子。」

林適一盛了滿滿一碗白米飯放在白美麗面前。白美麗將手一揮將那碗飯「啪」的一下打到地上。林適一從餐椅上站起身來,慢慢地解下身上的灰色圍裙,將圍裙捲成了一個團,放在餐桌上,然後轉身到門廳去換鞋。

「一哥,一哥!」

白美麗在身後叫了幾聲,他都沒回答。他拿上自己的鑰匙,開門,關門,上電梯。當他走出樓門走上人頭躥動的大街上時,他才想起他其實沒地方可去。他自己的那個家已經很久沒回去了,一想起那兩間長滿蛛網的黑漆漆的小房間,他的頭就一跳一跳地痛。

林適一在街上遊盪很久,然後到熟悉的酒吧喝了一杯,碰到幾個熟人,就和他們閑聊了幾句,覺得心裡空蕩蕩的,感到甚是無趣。他口袋裡的手機一直在響,他知道是誰打來的,可他不想看,更不打算接。他想,這個女人太過分了,不能輕易饒了她。

從酒吧出來,他打了一輛車順口說出白美麗家的地址后,又立刻改口說出了自己的地址。他想,白美麗對他的毒害實在太深了,讓他有家不能回,一張嘴說的地址竟然又是她家的。

計程車載著他朝著相反的方向疾馳而去。他已經有幾個月沒回家了,也沒有去交過水電費。他不知道現在回去,家裡的電燈還亮不亮?他在心裡已經盤算好了,如果家裡沒水沒電,他就再厚著臉皮回到白美麗身邊去。

計程車停在樓下,他一邊付車錢一邊急著從車窗往外張望,看看家裡的燈是否亮著。可他轉念一想,怎麼可能呢?所謂的家,只有他一個人啊!

奇怪的是家裡居然亮著燈。

林適一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眼睛,家裡的兩扇窗子的燈全亮著,隱隱約約的音樂聲從窗子里飄出來。一切跡象表明,家裡是有人的。他推開家門,就聞到一股牛奶的香味。家裡的燈全開著,廚房裡有人在煮牛奶。

「你回來了,你終於回來了!」廚房裡傳出一個女人的聲音。

廚房門打開之後,一身白衣白裙的和珍珠,手裡端著一杯奶,站在林適一面前。

「你還是不吃晚飯,睡前只喝一杯奶?」

「還是老習慣。」

「你在這兒住多久了?」

「你離開多久了?」

「你一直一個人住在這兒?」

「我在等你回來。我想總有一天,你會回來的。」

他一把抱住和珍珠,忍不住抽泣起來。這幾個月以來,他對和珍珠不理不睬。而她依然對他這麼好,這樣痴痴地等他回來。他覺得自己太滾蛋、太該死了。

房間里收拾得井井有條,書桌上堆著正在校對的書稿。和珍珠說她每天在這裡工作,面對著電腦就像面對他一樣。

林適一無話可說,跟和珍珠比起來,他覺得自己簡直就是一堆垃圾。這天晚上,他沒有跟和珍珠睡在一起,他找了一條毯子睡在地上。和珍珠什麼也沒問,只是默默地為他展開毛毯,鋪好,拉平,然後垂著眼皮輕聲說:「那麼,我去睡了?」

「去吧,睡個好覺。」

「好。」

林適一頭一挨著枕頭,立刻就睡著了。這一覺他睡得很沉。有很多陰影在夢裡晃來晃去,他伸手去抓那些陰影,可那些影子卻似乎又離他很遠,一個也抓不到。他心裡清楚,那些都是和她交往的女人的影子。他這一生過得既豐富又空洞,連個一兒半女也沒留下。八十年代那些標籤式的東西在他眼前一一出現:紅茶菌、休閑服、呼啦圈、旅遊、組合櫃熱、出國熱、跳舞熱,什麼都能熱上一陣,但又很快地像風一樣過去了。

林適一睡到半夜的時候,感覺到臉上有點濕濕的東西。開始他還以為是下雨,可睜開眼睛才知道,是有人在為他掉眼淚。

和珍珠坐在地鋪邊,開了一盞小燈,一直盯著他的臉在看,看著看著就忍不住落下淚來。林適一睜開眼的時候,正好有一滴淚落到他眼睛里。這樣的事情一生中只能有一次,以後永遠不會發生。

「我怎麼覺得這是我們最後一次在一起了?」

「別瞎想了,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

5

林適一重新出現的時候,帶著某種陰鬱的表情。雜誌社裡所有人都用奇怪的表情看著他,並且告訴他社長不在。

「那新來的一哥呢?」

「新來的一哥也不在。」

林適一心裡有種不祥的預感,他彷彿看見白美麗和那年輕人緊緊地抱在一起,他們正在這座城市的某個角落,偷偷地做著她和林適一曾經做過的事。

五星級酒店裡一間寬敞的房間,門關得很緊,窗帘也拉得死死的。白美麗和程天一躺在床上,她讓他把手機關掉,不要讓任何人打擾他倆。

程天一說:「不會有人來的。我訂房間的時候,用的是化名。」

白美麗說:「你真聰明啊,什麼都懂,什麼都會。」

從雜誌社回到家,用了四十分鐘。林適一用鑰匙打開門,發現白美麗仍然不在家。她會到什麼地方去呢?不會真跟那小子約會吧?

他覺得他要面對的將是電視劇里經常發生的一幕,不同的只是屏幕中人物的面龐。他不停地用遙控器換台,似乎每一個頻道里都在上演著白美麗的故事。他越想越生氣。到了晚上九點多,他終於忍不住撥打白美麗的手機,但偏巧打了兩遍她都沒聽見。

「肯定出事了!」

林適一穿好衣服皮鞋準備出門的時候,白美麗回來了。

「親愛的,你要去哪兒呀?」

「我要校對我的書稿,這陣子可能不回來了。」

「林適一,你在賭氣嗎?」

「哼,我賭氣有什麼用啊?你是不是巴不得我離開,好讓新人住進來呀?」

「什麼新人啊?」

「你自己心裡明白!」

「我不明白!你別拿著你那本破書做借口,跟別的女人約會。林適一我告訴你,你和和珍珠的那本書,我讓你們出,你們就能出。我不讓你們出,你們一個字也印不出來!信不信咱們走著瞧!」

6

「像這樣瞎混有什麼意思啊?真想回到過去。」

林適一時常一個人坐在湖邊自言自語。他像是說給自己聽,又像是說給那個年輕點的「林適一」聽。他們這代人,年輕的時候個個都是理想主義者,「下海」時又個個奮不顧身,以為遍地都是金子。可惜他們認識金子,金子卻不認識他們。大多數文人下海都是「半文半商」,跟錢沒有什麼緣分。

林適一依附於一個有錢女人,對他來說既是不幸又是萬幸,不幸的是他從此沒了自我,成為別人的附屬品;萬幸的是有人養著他,暫時還不至於餓著。他內心充滿了矛盾,他曾經是那麼心高氣傲的一個人,報社有什麼出頭露臉的事,社長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主持大型活動、辦刊物、去電台、電視台當嘉賓,樣樣好事情全都落到他一個人頭上。現如今那些風光都已成為過去,他堂堂的「京城一哥」混著混著混成了什麼都不是的男人。一想到這些,林適一心裡就像被一萬個不知名的小生物撕咬著一般,痛苦萬分。

林適一在外面兼職的事,社裡早有耳聞。社長一直按兵不動,沒有正面指出他在外兼職的事,一來是在等待合適的機會,二來社長本人對林適一不錯,一直以來比較欣賞他,所以有些事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他一馬。但凡事都得有個度,如果超過了那個,報應就來了。

一天下午,在全社大會上,林適一被社長點了名。社長也是忍無可忍,三番五次地通知他開會,他都沒準時出席。社長當著中層領導的面大罵,說他「太不像話了」。林適一在會議進行的過程中,氣喘吁吁地跑進來。全場哄堂大笑,搞得社長和林適一都覺得很尷尬。

會議是宣布報社改組的事。

社長說:「咱們是青年報,報社的人越來越老,這樣下去怎麼行呢?現在全國都在改革,我們也要改革,我看咱們社的改革,就從編輯記者年輕化改起,要大刀闊斧,不破不立,敢於創新。」

掌聲。

雷鳴般的掌聲第一次讓林適一感到不適應。因為以前掌聲都是為他響的,而現在這掌聲就像是一種諷刺,朝著他的臉噼里啪啦地扇過來。

會議之後,社長單獨找他談話。他的臉色就像秋天的茄子皮一樣難看。他站在社長超大的辦公桌對面,兩條腿抖得像跳桑巴舞一樣。

「你抖什麼呀?」

「我害怕。」

「怕什麼?」

「什麼都怕。」

社長用犀利的目光看著他。

社長說:「小林啊,你放心,我不會讓你下崗的。只不過是報社內部崗位調配,在哪個崗位上都能發光發熱嘛。」

林適一站在那兒,腦子轟的一下,像是要炸開一樣。他不知道接下來將會發生什麼,「崗位調配」這四個字讓他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他甚至想到有可能調他去掃廁所、看大門,這種極度悲觀的想法,這使得他無法抬起頭來。他不敢正視社長的眼睛,但社長的談話還在繼續。

社長說:「《綠地文學》版你暫時放一放,我們想派你去負責《體育春秋》。」

「體育春秋」四個字一出來,林適一整個人都要虛脫了。他慶幸社裡沒派他去掃廁所,但「體育」兩個字對一個文學編輯來說,也算是莫大的污辱,林適一的紫茄子臉一下子又變成了白冬瓜臉,慘白慘白的。

社裡來了許多新人,文學界也冒出一批林適一不認識的年輕作家。文學變成了一種新的、他完全不懂的遊戲,一夜之間他被人排斥在外,成了個孤獨、落伍的「老怪物」。

其實,要論歲數林適一覺得自己並不老,跟他年齡一般大的男女作家,正是掄開了膀子大幹的時候呢,甚至還有作家稱自己為「青年」。而林適一卻覺得自己的事業徹徹底底來到了「老年」。他有些後悔當編輯當了這麼久,怎麼就沒靜下心來好好寫點東西。有些事業是有延展性的,一朝成名這輩子都可以慢慢吃老本,而他風風火火混了這些年,卻連一點「老本」都沒留下來。

如果說他身上還有一點叫做「老本」的東西的話,那就是鏡子里這張雖說經過些風霜,但看上去仍不算丑的臉。他想,白美麗一天到晚粘著他,也就是對他這張臉感興趣。

「我一無是處,只有一張臉。」

他在浴室的鏡前停留了許久,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著自己的臉。他悲觀到了極點,他認為自己是一個靠「賣臉」養活自己的男人,一個吃軟飯的男人。他開始扇自己耳光,左一下、右一下,左一下、右一下,連自己也不知道扇了多少下,直到和珍珠衝進來拽住他,他仍無法停止自殘行為。

若干年前,他——林適一,掌聲都是為他而來,如今,巴掌拍到了自己臉上,日子過著過著,怎麼就過成了這樣?林適一靠在浴室門框上,再一次感覺到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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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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