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舞會

第六章 舞會

1

回想林適一一個人的歷史,宛若一部八十年代青春縮影版電影。他是那個年代的時髦青年,他是最入時代主流的男人,考大學、交漂亮女友、跳舞、做記者、出入豪華場所、拿紅包,這些都是在別人還沒有資格,或者說還沒來得及做的時候,他就已經開始做了。

林適一一天到晚背著那個方方正正的大記者包,風風火火地從這個酒店出來,轉身進了另一家酒店。酒店裡幽幽的光線讓他產生了一種錯覺,彷彿進入了兒時的夢境,那光線既幽暗又神秘。他走在酒店中的那道戶外迴廊里,抬眼可以看見外面深藍色的天空。星星若有若無地閃爍,而酒店迴廊里的燈一盞緊挨著一盞,比星星還要近。迴廊里那種色調是林適一喜歡的,他正微醺般晃晃悠悠地走在鵝黃色的光線里時,迎面走過來一個女人。她像是從畫卷里走出來的人物,穿一件米色素花的針織衫和一條同色系的長裙,搖曳著從迴廊盡頭走來。她的領口頗低,微露著一截雪白的脖子,這給林適一留下了極深的印象。

他們面對面走過,對對方有了印象。兩個人不約而同地回頭看時,都看到了對方的眼睛。他們同時想要開口說話,卻很快又同時欲言又止。他們停下腳步,轉過身四目相對,看了很久。

「你是一哥吧?」

「是啊,你怎麼知道的?」

那穿著米色衣服的女子莞爾一笑說道:「一哥嘛,大名鼎鼎,誰不知道啊。」

林適一「哈」的一聲笑,露出一排白牙,魅力無比。在女人眼裡,他真是風流倜儻的男人,但他並不知道自己在對面女人眼中的魅力,他既瀟洒,又略帶拙樸,衣服穿得極有品味。他有著一種生與俱來的藝術氣質,買什麼穿什麼幾乎不用考慮,看一眼就知道。就連對穿衣打扮頗為挑剔的雪兒也經常誇讚自己的丈夫,說他是天生的衣服架子,穿什麼都好看。這個時候他總是趁機挑挑眉毛、聳聳肩,顯出一副可愛大男孩的模樣。

林適一隻有在老婆面前才表現得有點孩子氣,在外人面前更多的是表現他的男子氣概,特別是在陌生女人面前。他顯得相當成熟自信。米色女人忽然伸出手來和林適一握手。

「你好!我是和珍珠,你大概聽說過我吧?」

林適一說:「啊!原來你就是和珍珠啊,大名鼎鼎的女作家,誰敢沒聽說過?只是我沒想到你長得這麼漂亮。」

和珍珠眼睛笑笑的,裡面滿是甜美意味。她說:「一哥好會說話呀!晚上有舞會,早就聽說你舞跳得不錯,不如晚上一起來吧!」

林適一一聽跳舞,立刻腳趾痒痒,他連聲說:「好啊好啊!」然後忽然想起了什麼似的就問,「你最近又寫什麼新書了?」

和珍珠說:「這個算是採訪嗎?」

林適一說:「就算是吧!」

和珍珠眉毛一挑,聲音甜甜地說:「那就……聊聊?」

「聊聊?」

「聊聊就聊聊。」

於是,他們默契的一笑,然後並肩而行。空氣中瀰漫著春天獨有的溫暖的氣息,兩人在半露天的迴廊里慢慢往前走,迴廊里的燈忽明忽暗地照著他們的臉。他們都很驚訝,就在一分鐘之前,他們還是陌生人,可現在這麼並肩的走著、聊著,彷彿已經認識了有一百年,又彷彿他們從來就是認識的,只是有一段短暫的分離,現在又重新聚到一起。

就這樣晚上的舞會上出現了一對優雅男女,他們跳著別人不會的舞步,輕微搖擺在迷醉在節奏里。燈火輝煌的大廳里燈光漸漸轉暗,一個西服革履的男人走上小舞台,有一束光照在他臉上。林適一沒有認出他是誰。

「女士們、先生們,」他說,「今天是一個好日子,什麼樣的好日子呢?」

林適一在底下小聲地對舞伴和珍珠說:「典型的貧嘴滑舌。」

然後,他們看到粉紅色的燈光底下,走出一個笑盈盈的女孩子。她穿著一件粉紅色帶羽毛的短袖針織衫,下面是一條皮革紋路的短裙。

「皮草格格!」

和珍珠依偎在林適一身上。因為剛才在跳舞,舞曲突然被截斷,所以這個姿勢就保持下來。她口中的「皮草格格」指的就是台中央的那女孩。林適一曾經聽說過「皮草格格」這個名字,這個人差不多是和和珍珠同時進入文壇的,名氣也差不多大,聽說她倆關係不錯。林適一扭過臉來問和珍珠:「你們倆是好朋友吧?」

「關係還可以吧。」

「什麼叫還可以呀?」

和珍珠迷人一笑,說道:「喜歡上她了吧?」

「不,我喜歡的是另一個。」林適一假裝一本正經地說。

和珍珠顯然聽懂了他的話,小聲嘀咕了一聲討厭。

雖然說是「討厭」,其實心裡還是喜歡,女人嘴上的話和心裡想的常常是相反的。她們說不想幹什麼,其實心裡常常是想的。比如她們常常愛說「反正我不理你了」,其實她們心裡是要理你的,要不然不是這種語氣。

台上那個貧嘴的主持人用誇張的語氣對大家說:「今天是什麼日子呢?是我們才華大於美貌,美貌又大於才華的皮草格格的生日,有請——皮草格格!」

「我在這兒呢!」皮草格格在他身後對著手中得話筒說。

全場發出鬨笑,氣氛好得不得了。皮草格格一張小嘴吧嗒吧嗒特會說話,場上所有人的情緒都被帶動起來,所有人的目光全部投向她,只有和珍珠撇著嘴不屑一顧地說:「作秀!」

林適一怕她說話的聲音太大了,影響不好,就在她腰上用力地使了一點勁。原本是摟著她,保持著原來跳舞的姿勢,暗中使勁是沒有人看得到的,就像跳舞時的一個手勢,向左轉還是向右轉,只有兩個舞者心知肚明,暗中默契。這種默契一直延續到了舞會重新開始,兩人相擁而舞,滿天的星光似乎旋轉起來。和珍珠下巴微揚,頭偏向一邊,一雙亮晶晶的眼睛微眯著,迷人至極。

「走吧?」

「走。」

他倆低語后,神不知鬼不覺地,一前一後溜出舞場。他們走後,聽到舞場里傳來有人在唱費翔的《流連》,聲音斷斷續續傳到外面。舞場裡面的喧鬧聲反而把樓道里映襯得萬分寂靜,就像忽然之間進入到一個真空的世界,沒有空氣、沒有雜質,只有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他們沒有語言,只是對視。

在幽長的樓道里,他們對視的身影一閃而過。

林適一的手在電梯按鈕上亂按,已經不記得該去幾層了。電梯門一關他們兩個就相互摟抱在一起,就像餓極了的人一下子撲進食物堆里,又抓又抱恨不得把對方一口吃掉。

就在他們親熱的時候,電梯門開了,外面卻空無一人。林適一的手伸到身後,隨手按了一下。電梯又忽忽悠悠的開始上升或者下降了。誰知道上升還是下降呢,反正他們都暈了,上上下下都無所謂。他們只想抱著,身體緊貼著,深吻著對方。這一吻從地面吻到高空,又再從高空跌落下來,他們粘在一起怎麼親也親不夠。

和珍珠伸出一隻手來,再次按動按鈕,讓電梯門關上。全世界都在跳舞,只有他倆在偷情。

「你住在幾樓啊?」

「你住幾樓?」

「不記得了。」

「我也不記得了。」

於是,他們一起笑了起來。

和珍珠從林適一的笑容里看出一絲壞壞的意味。他是那種亦正亦邪的男人,笑的時候嘴角透著一絲壞,但那不是真的壞。他只需要把嘴角一抿就會立刻變成一副很正的模樣,這也許就是多女人喜歡他的原因。

和珍珠從口袋裡摸出房卡,低頭看了一下。她說:「我知道了。」

林適一摟著她說:「你知道什麼了?」

她說:「我知道我住哪兒了。」

他把臉笑笑地湊近和珍珠說:「你真香啊!」

他們把房卡插了幾次才打開門。房間里很暗,窗帘是拉開的,從外面透進來昏黃的月光。月光照在他們臉上,使他們看起來有些不一樣,像在做夢,但這個夢又是立體的,對面的女人伸手可及。他聽到和珍珠反覆念著自己得名字,像是喃喃自語,又像是在暗示什麼。

他伸出手開始撫摸她的乳房,隔著衣服很慢很慢地揉搓。她的乳房比雪兒的豐滿,彈性十足,讓林適一摸得欲罷不能。於是他就把手伸了進去。他聽到和珍珠發出一聲低低的「啊」,像是呻吟,又像是嘆息。那種聲音鼓勵了他,讓他更加如痴如狂。就在兩人糾纏不休的時候,突然有人推門進來,說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話:「怎麼不開燈啊?」

皮草格格身上閃著亮片,腦袋一探走了進來。

「你們幹什麼呢?」

「沒幹什麼。」

「沒幹什麼怎麼不開燈呢?」

「噢,我們剛進來。」

皮草格格眨動著一雙裝了假睫毛的眼睛說:「我拿點兒東西就走,你們繼續吧!」

林適一和和珍珠僵硬地站在那裡。他們想說:繼續,繼續什麼呀?但最終沒說出口。事情弄得不上不下的,誰心裡都不好受。皮草格格走了好一會兒,他倆都不知該用怎樣的新表情來面對對方。打開的燈也不能再關上了。在明晃晃的光線里,他們變得矜持起來。

林適一走到窗口,「嘩啦」一聲把窗帘拉上,就像拉動一個舞台幕布。

幕布一關,新的戲劇又開始了。

2

林適一是朋友圈子裡第一個擁有一部尋呼機的人。尋呼機這東西在今天差不多已經銷聲匿跡了,但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呼機還是一個時髦玩意。有呼機的人都把它掛在皮帶上那個最顯眼位置。夏天的時候那個小黑盒子彷彿是一個人身份的標誌,有小盒子的人就特別牛,沒有的可能就會灰溜溜地矮半截。

林適一一開始有呼機的時候,特別盼著有人能「呼」他。他坐在報社寬大的辦公桌前,陽光灑在桌上,有一些稿件攤在桌上,稿件旁邊擺著那隻「小黑盒子」。

林適一寫幾個字就看一眼呼機,他盼望有人能呼他,特別是在下班以前。他桌上就有電話,能很方便地給對方回電話,說不定晚上會有什麼飯局等著他。

自從林適一有了呼機之後,雪兒也經常呼他。有時他正在外面採訪,那個呼機就「嘀嘀嘀」地響起來,而且每次響得都很不是時候,不是正在談話,就是附近沒有電話,害得林適一一路狂奔去尋找公用電話,著急忙慌地給雪兒回電話。

「喂。」聽筒里傳來雪兒嬌滴滴的聲音。

「有什麼事嗎?」

「沒事就不能呼你了嗎?」

「我正忙著呢。」

「好吧,好吧,你忙你的,我再也不呼了。」

「雪兒,你生氣了?」

「沒有。晚上幾點回來?能早點兒嗎?」

「我盡量吧!」

「說得那麼勉強。」

「好了好了,別鬧了,我得工作了。」

林適一放下電話,把尋呼機別到腰上。他想這個小玩意也好也不好,有了它,人就像無處可逃似的,但沒有它,人又會覺得空落落的,跟所有朋友都失去了聯繫。在某一段時間裡,林適一和他的呼機是捆綁在一起的,他連上廁所都帶著呼機,生怕有人呼他聽不到,耽誤了呼朋喚友扎堆聚會的機會。他是很愛熱鬧的,呼機一響他就知道熱鬧事來了,臉膛紅紅的哈哈一笑,滿室震得慌,連樓道里都能聽得到。

林適一愛玩,這是誰都知道的,而且他唱歌跳舞體育比賽樣樣精通,是個很好的玩伴,所以在朋友圈子裡很有人緣。這天下午,就在林適一快要下班前一分鐘,呼機好像突然睡醒了一樣「嘀嘀嘀」地響起來。

他放下手中的鑰匙和已經收拾好的大包,抓起呼機來仔細看了一眼,是一個陌生的、從未出現過的號碼。他想,這會是誰呢?他一看不認識的號碼,於是沒有理睬。因為他今天答應過雪兒早點回家給他的寶貝做飯吃的。他抓起鑰匙要離開,就在這時呼機又再一次地響了,「嘀嘀」、「嘀嘀」、「嘀嘀」……勾人魂似的。

後來,林適一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命中注定要打這個電話。一個電話打出去后,他命運的軌跡就朝著另一個方向飛速滑去。

3

電話是皮草格格打來的。她的聲音很小,柔弱得很。林適合一不知道她是怎麼知道他的呼機號的,他不記得自己曾告訴過她。他想也許是和珍珠告訴她的吧,她們兩個女作家忽好忽鬧,也搞不清她們倆的真正關係。

「喂,是我呀,皮草格格。」這幾個字從她嘴裡說出來,充滿了誘惑,聲量雖然小,力量卻是足夠的。

「報社下班了嗎?」

「噢,剛下班,你呢?」

「我不用上班,你忘了嗎?我在家寫東西呢。」

「啊……」

林適一的話懸在半空中,他在等皮草格格的下文。這時,皮草格格竟然也不說話了。那零點五秒的「靜音」顯得意味深長,林適一感覺到自己的心被揪緊了,他盼著她趕快說出下面一句話,然而她卻定住不再說了。

世界又恢復了正常,零點五秒就像一個世紀那樣漫長。這是林適一第一次感受到這個女人的魔力。她就像是從魔界中走出來人,身上帶著股傷情的妖艷;她就像一朵顏色極美的罌粟,你心裡想著不要去碰她,但雙腿卻不你的聽話,忍不住還是要靠近她。

他決定去赴她的約會。下樓的時候,連他自己都感到奇怪,他怎麼會去赴這個女人的約會呢?他倆說不上熟悉,但要說完全不認識也不至於,這種介於熟悉與不熟悉之間的關係最令人尷尬。林適一一邊下樓一邊後悔。

「皮草格格,皮草格格她是誰呢?」

突然,他想起該給家裡那位打個電話,因為他答應了雪兒回家給她做飯吃,想到這裡他又「咚咚咚」地返身上樓。新聞大廈主樓里的人差不多都已經走光了,林適一再次返回四樓,此刻他竟看到一輪血紅的太陽掛在樓道的盡頭。太陽就要下山了,光芒已經收盡,看上去已經不那麼刺眼,但樓道的地面上卻被夕陽塗滿了罕見的紅顏色。

那種顏色在暗示什麼,林適一當時還不知道。

林適一在大樓門口攔了一輛計程車,他上車的時候看到有許多輛自行車「嗖嗖」地從他身邊掠過去。他感到自己是生活是優越的,最起碼不用擠公車或者騎自行車了。車門怦的一聲響,把他關進了一個封閉的世界。他坐在後座上閉眼冥想:皮草格格?既然是格格,她的家一定高級得不得了吧?

皮草格格在電話里跟林適一說了一個地方,這地方讓他一聽就蒙了,因為那地方他從沒聽說過。他是一個記者,走南闖北的,沒有什麼地方他沒聽說過的。可是皮草格格在電話里說出的那個怪裡怪氣的地名「七里香」,他卻就聞所未聞。他一邊咀嚼著「七里香」這三個字的意義,一邊暗想那一定是一片高檔社區,一定普通人住不進去的那種。

然而,車子卻朝著郊外的方向飛馳而去。

林適一從車窗里往外看去,整個城市正在一點點的暗下去,車窗外已經沒有了行人,除了汽車還是汽車。高大的白楊如同士兵一般整齊地排列著,並且快速地向後閃動。火車道在車窗里反覆出現,忽左忽右,最後車子停在鐵道邊。

一輛火車呼嘯而過,發出震耳欲聾的聲響。

林適一手裡拿著一張小紙片,一路走一路張望。他走進一片鐵道旁邊的貧民窟,灰色的油毛氈像齜牙咧嘴的怪獸,在風中發出「啪啪」的聲響。他的頭髮被風吹亂了,額前的一綹頭髮高高地豎起。他緊握著手中的小手包,走一步探一下頭的往前走。有兩個半大的孩子一路打鬧著迎面跑過來,差點撞到他。林適一踉蹌地往後退了一步,險些跌倒,手中的小紙片也被吹到空中,搖搖晃晃,越飛越高。

「這顯然是有人在搞惡作劇。」林適一站在一處狹窄的十字路口自言自語,「這地方怎麼可能是皮草格格的家嘛。」

就在這時,林適一眼前出現了一排面似黑炭的男人。他們杵著鐵鍬站在那裡看熱鬧,有的人正半張著嘴傻呵呵地沖他笑。其中有個人走出來對他說:「你是來找小紅的吧?她就住在那邊,對,沒錯,你就是來找小紅的……」其他黑臉人起鬨似的跟著一起莫名其妙地「哈哈」大笑起來。

林適一順著他們手指的方向抬頭一看,果然看見有個紅衣女子站在閣樓上沖他招手。他像被某種引力所吸引,朝著那閣樓方向奔過去。

4

就在林適一深一腳淺一腳的在「七里香」的破舊危樓間尋找約他的女人的時候,蜜雪兒一直在打電話「呼」她的丈夫。她穿了一身白色絲綢睡衣,赤著腳在空蕩蕩的家裡走來走去。

「一哥到哪兒去了?」

她獨坐在窗口,頭髮編成一根麻花辮,手裡拿著杯加了檸檬的冰水,不停地自言自語。她看著窗外的天空一點點地暗下來,不知道自己該做點什麼才好。林適一一直不回她的電話,這是自從他有了呼機之後從來沒有過的。

「一哥到哪兒去了?」

她反反覆復地只說這一句話。憑著女人的直覺,她感到事情有些不對勁兒,她是為了林適一才決定留在國內發展的,要不然她早就出國了。可是他似乎並不知道珍惜這一切,他只是一個大孩子,隨心所欲地玩著,有了家也跟沒家一樣,東遊西盪的總要搞到深更半夜才回家。

雪兒拿起電話,又呼了丈夫一遍。房間里光線變得十分黯淡,傢具也變成影影綽綽的虛影。林適一的笑聲不時的從這些傢具中傳出來,彷彿他人並沒有沒回來,只是惡作劇的躲藏起來。雪兒手中的玻璃杯「啪」的一聲掉在地上,檸檬冰水流了一地。

她感到要出什麼事了。

5

林適一看到那幻影一樣的女人忽然不見了。她剛才還站在閣樓上沖他招手,一轉眼就不見了。起風了,好像是要下雨的樣子。林適一悔得腸子都青了,他真後悔來這個鬼蜮一般的地方,路燈像鬼火一樣昏昏暗暗,燈光透出來的黃色彷彿加了葯。林適一迷惑極了,想要逃可是卻已經來不及了,他再次看到那個沖他招手的女人,這下他看清了,那人正是皮草格格。

她一直站在離他有一定距離的地方,沖著他招手。可是當他靠近她,她卻再次走遠,像極了魔界里的妖精。

林適一進入到一處破舊的危房,進去后燈光更加昏暗,只能隱約看到離門不遠處有一個又斜又陡的木樓梯,在樓梯盡頭有一盞小紅燈,皮草格格就站在小紅燈下沖她招手。她臉上的表情很奇怪,既不特別喜悅,也不特別悲傷。

她站在樓梯拐角處沖他招手,像是在說來呀來呀。林適一覺得自己就像牽線木偶一樣,一級一級地走上樓梯,來到閣樓上皮草格格的房間。

他們在巴掌大的小窗前盤腿坐下,窗外閃著神秘的藍光,不時有火車從窗外經過,整個危樓都在震動中瑟瑟發抖,好像隨時都有倒塌的危險。

「皮草格格,你怎麼約我到這兒?」

「讓你看看真相。」

「什麼叫真相啊?」

「當我出現在酒店包房裡的時候,我是『格格』;當我出現在家中這破爛的小房子里的時候,我是『皮草』。」

聽她這麼一說,林適一反而說不出話來了。他低著頭,一反平時能言善辯的樣子。他只顧低著頭似乎下巴和胸口粘在了一處,像是啞巴了。皮草格格盤坐在對面,她酒紅色的大裙子里彷彿沒有腿,這一印象使林適一後腦勺一陣發涼。

皮草格格不知從哪兒變出兩隻小泥碗。

「來,喝茶。」她說。

她的眼睛忽然放出不一樣的光芒,讓林適一心頭一緊,以為這個女人想要把他怎麼樣。他喝了一口苦茶,抬眼去看一尺之外的那個女人,突然想到「上吊女神」這個稱呼。

她咧開嘴一笑,說道:「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他們都說我是一個『上吊女神』。」她也喝了一口苦茶,接著說,「那都是小說里的事,我作品中的女人全都是自殺的,而且都是上弔死的。」

「上吊女神。」

林適一小聲地重複了一遍,覺得通體發涼。他這才注意到屋角四周彷彿高高懸吊著什麼東西,像是衣服,又像是一條經過繩子捆紮過的麻袋。皮草格格起身去倒茶,她發現壺裡沒水了,就拿著壺「噠噠噠」地下樓去了。

林適一微醉似的靠在小墊上,又有火車經過,他全身都在抖,他想這是怎麼回事兒呀……這是在哪裡……不經意間發現桌上有一個小紅按鈕,順手就那麼按了一下。這下可把他嚇壞了,因為屋子四角出現了四具上吊女人的屍體,冷光照著她們的臉,恐怖至極。

「一哥,你怎麼了?被嚇著了吧?」

皮草格格不知何時出現在林適一身後,她看著臉色慘白的林適一,告訴他不要怕,那都是在她作品中出現過的女人,是用麻袋布紮成的,因為她們都是上弔死的,掛在高處比較有「親歷感」。

「再喝一點茶吧。」

「不了,我要回了。」

「有佳人在等?」

「什麼『佳人』啊,老婆而已。」

「怎麼?你已經結婚了?可我怎麼聽和珍珠說,你連女朋友還沒有呢。」

「我沒有女朋友,雪兒是我老婆。」

既然決定了要走,林適一如釋重負般地從地板上站起。他想起雪兒,他低頭看了一下呼機,上面密密麻麻全是她的號碼。

6

林適一回到家的時候,看到家裡一片狼藉,到處堆著東西,組合櫃也被砸了。林適一一進門第一個反應是:完了,家裡被強盜搶了。

再看蜜雪兒坐在棉絮堆里披頭散髮地哭泣。

「誰把咱們家的組合櫃砸了?」

「是我自己。」

「啊?你說什麼?」

「真的是我,這日子我不想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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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一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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