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落腳
巨大的廂型車搖搖晃晃顛顛簸簸,穿過不甚有活力的市郊后就一路往上,開了兩個多小時,晃過七座危險的弔橋,最後才來到傑米森的研究根據地。
我一開門下車,一邊觀察周遭環境,一邊從容不迫地嘔吐。
那是一片被群山環繞著的小平原,大約有三個部落散布其上,共計四千多人。沒有遭到人類過度開發的地方,無論如何都是美麗的,有所有大家可以想象的景色,藍天,白雲,驕陽,還有不含戴奧辛的涼風。
甘比亞不是沒有乾淨的飯店,機場附近加上市區,據說各有一間體面的三星級國際會館,專門招待外賓。但是為了體驗完全的當地生活,我跟老師跟著傑米森住進農舍的茅草屋。
我們一個人一間,兩座大茅草屋相距大約二十公尺,草屋裡頭空蕩蕩的沒有隔牆,簡單的櫥櫃跟木板大床、草席,大約只有七坪大小,跟我在台中租的房子差不多大,但沒有任何插座,只有一個煤油燈。不過茅草屋外附有專屬的廁所,比起當地人的真正住所已高級了不少。
茅草屋外是一大片苗圃,種了從西方引進的萵苣跟馬鈴薯,還有一個專門烤羊的爐台,走到茅草屋後方的廁所拉屎,還可以一邊欣賞懸崖下的大好景觀。原來我們位於群山懷抱,卻沒發現自己腳底下也是座小丘。
當地人的人力實在便宜,徵求老師同意后我自己雇了一個十七歲會簡單英文的大男孩當我的嚮導,也算是增加他們的工作機會吧。
會自己僱用嚮導的原因很簡單,我不想跟著老師跟傑米森的研究角度去看甘比亞,這其中當然也有「我不想妨礙你們的研究」、視自己為累贅的意思,或者潛意識裡更包藏著「老師跟傑米森你們自己去忙吧,別打擾我任性的玩耍!」的想法吧!
透過傑米森身邊兩位僕役的介紹,我很快就找到了合適的嚮導,這位嚮導的真正名字很詭異又長,所幸他自己也簡單地稱自己為Jim,這樣讓我方便稱呼很多,僱用的費用約一天三十元新台幣,算是中高價。
Jim很高興,因為我僱用的時間多達九天,而且我是個非常無所求的人,簡單講就是很好應付的老闆。
這種很好應付的老闆血統也發生在我舅舅身上,他在大陸深圳開了間木工廠,養了條大狼狗守著廠房,不料他回台灣過年後回到工廠,卻發現那條狼狗消失了,一問之下,竟得到令人匪夷所思的答案。
「那條狗上弔死了。」工人們遺憾地說。
上弔死的?看到鬼才會相信這種答案。
我舅舅沒看到鬼,自然不信,但問了許多人也不得其果,直到半年後才有人偷偷跟他打小報告,說他的狼狗被過年期間留在工地的工人們給冬令進補,說狼狗這麼大一塊肉光是看門太可惜,還是吃了實在。
知道真相后,我舅舅氣得快起乩,但也無可奈何,那些工人吃定了他的好脾氣。只是我舅舅從此之後就不回台灣過年了。還且脾氣整個壞掉。
有個屬於自己的嚮導,我的旅程才有明確的起點。
每天老師跟傑米森出去做一些我覺得很無聊的儀式研究時,我就會叫Jim帶我到處看看,他起先都帶我去比較先進的城裡晃(我想是他自己比較想去),包括在罕見的觀光咖啡店裡讓我的筆記型計算機ibook充飽電,好讓我可以偶而寫作紀錄甘比亞的生活,或是將數字像機的記憶卡照片存進計算機里,隔天才有空間繼續照相。
Jim可不是笨蛋,能擔任兼差的嚮導都是精明、人際關係良好的人;只有人際關係好的人才有機會透過介紹服務西方人,多接觸西方人英語也會漸漸靈光,英語漸漸靈光工作機會就會多了起來,兩相循環之下以後就算不當嚮導也能到領事館任長期的穩定工作。
聰明如Jim兩天之後就發覺我不是那麼有興趣逛城裡后,於是問我要不要開車到處去亂晃。
我蠻廢的,一直到升上碩士三年級的暑假我才在全台灣最便宜的台中學開車,但駕照考過始終沒機會真正上路,一來沒錢買車,二來不好意思跟朋友借車,台灣的路況讓我覺得會把朋友的車給撞壞。
「租車?一天要多少錢?」我問。
「二十盾。一個月以上會便宜一點。」Jim目露喜色。
「好啊隨便,我們就租個八天吧。」我說,這價錢實在很低。
於是Jim非常興奮地租了台接下來一個禮拜都會陪我們上山下海的破車。
有多炮?比古老的裕隆速利還炮。
有多破?我一拳就可以將車子板金擊凹的那種破。
更慘的是,那是輛手排車。
我傻眼了,因為我當初學車時偷懶,學的是最簡單的自排,現在可好,完全派不上用場,只能幹瞪眼。
「你會開車嗎?」我問。
「會!」Jim的聲音簡直在顫抖。
「那?」我看著他。
「沒問題!」Jim飛快搖晃著手中的鑰匙。
後來我才知道是他自己想開車,想開得要命,所以我安安分分坐在一旁不跟他搶方向盤。雖然我自己也很想在非洲開車暴走但面對手排車我完全無能為力。
接下來幾天,只有傑米森表示有可觀的祭典時我才會跟老師一齊過去瞧瞧,湊個熱鬧,或是偶而晚上一起用餐時我才會問老師今天她做了什麼鬼,其它的時間我們都不互相打擾。
老師說,我最大的優點就是不會帶給人麻煩。
我會牢牢記住。
一個優點已經很少的人要認份,必須牢記別人讚許過的話,免得死後遇見守在天堂門口的天使,嚴厲地質詢我進天堂的理由時,我竟一個答案都孵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