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部落戰爭
那台破車開在台北市裡一定很有KUSO的惡趣味,避震器失靈到屁股隨時起飛,後車廂車蓋有時還會彈開,但無論如何這破車都是我們最好的代步工具。
似乎出師不利,我們第一次開車出城就遇到下大雨。
那雨勢大到我認為車子會熄火,車頂宛若被子彈不斷打中,聲勢十分嚇人,如果撐著傘走在外頭的話,就算雨珠穿破傘面砸到頭上我也不會太訝異。
「怎麼辦?這樣的雨勢很常見嗎?」我問。
「是精靈在生氣了。掌管鄰近村落的精靈叫壇科羅拉斯(僅音譯),是個暴躁的五片葉樹神。」Jim嚴肅地說,看來這雨不太尋常。
大雨讓行車視線很差,我們勉強開著車到山谷下的村莊休息躲雨,兩個人在車子里聽著用古老卡帶放出來的、充滿拉丁氣味的歡樂音樂,一邊用簡單的英文聊天。
Jim問我是在做什麼的,我說我是學生,但也是個作家,出過十幾本書,什麼題材都寫。
Jim點點頭,一副很了解的樣子。
不過我想他將作家與研究者兩個意思弄混了。
越是離奇的地方,人類學家、考古學者、中介客這三種奇妙的生物就越多。
甘比亞在國際旅遊協會去年的評鑒里,是「喔喔,真不可思議」國家的第四名,所以當然是很離奇的地方,多的是人類學家。這個非洲小國擁有多達五十多的不同種族(這樣的分法還算是客氣了,如果讓當地人來分,他們用祖先姓氏跟掌管部落精靈的名字來分的話,就算出現一千支種族也稀鬆平常),不管是比較文化學、宗教人類學、或是什麼機歪學都很適合在這裡發展學術研究,連哈佛大學的特殊疾病研究室都來這裡做大規模的基因採樣(壟斷一整個村落的基因是很常見的,尤其是不與外村通婚的地方,基因鏈會顯得很單純)。
「這雨還要下很久吧?」我自言自語。
大雨畢竟讓人嫌悶,坐在金屬構造的車子里,被鏗鏗咚咚的雨珠撞擊聲瘋狂地環繞,久了會得神經病,或聾掉。
於是我打開雨傘下了車,在附近閑晃,一邊構思在這個幾乎都是小孩子的小村落里,故事「等一個人咖啡」里的男主角阿拓整天都在做些什麼?
在無法睜眼的大雨中跟動物獵人生死斗?
在神秘的洞穴里挖恐龍的糞便?
跟酋長的女兒談戀愛?
突然Jim緊張地下車,要我回到車上不要再亂晃了,因為幾個持槍巡邏的民兵搭著吉普車乘雨而來,臉色不善。我識相地照辦。
儘管是破車,我們的車子還是太顯眼,路過的民兵議論了一陣后停下來盤問。他們在說什麼我當然完全狀況外,全權交給Jim作答,連翻譯都免了,我只負責天真無邪的笑容那部分。據說微笑是世界共通的兩大語言之一。
然而Jim一直說,民兵卻不斷搖頭喝斥,好像Jim的答案一路答錯到底,再答下去就會拿到一張零分的考卷。
我在旁邊有些怕了,胡思亂想自己會不會被一槍打死、從此一堆小說落得斷頭的地步。許多連載中小說的結局都擺在筆記型計算機里,希望老師不要傻到將它丟進屬於我的喪禮的熊熊烈火中。
幸好世界共通的兩大語言之二,叫做錢,這語言我們口袋裡也有。
只見Jim神色匆忙從口袋裡掏出好幾百盾的鈔票,交給民兵后,民兵還氣地神閑地一邊數鈔票一邊雜念了幾句,當著我們的面將鈔票逐人分妥才冷冷地開車離去,剛剛發生的一切好像只是一場預先寫好劇本的鬧劇。
我當然知道Jim剛剛掏出的是規費或是行賄之類的東西,所以他的臉色變得比原先的黑還要更黑,我趕緊說這種打通關節的費用當然是由我來給,叫他別在意,畢竟民兵一定是看我一個外國人,身上一定有錢可以撈,Jim才會遭到池魚之殃。
Jim理所當然接受了我的意見,立刻笑了,還說他們將我誤認為日本人
「在這裡,日本人很多嗎?」我問。
「不算少,而且日本人很有趣。」Jim說。
「有趣?他們買了很多東西嗎?」我不解。
「有些日本人會主動攔下民兵,給他們錢后還會跟他們合照,有些人還會拿起民兵的槍擺姿勢拍照。」Jim若有所思:「日本人是很喜歡照相的一種人類。」
日本!真不愧是出產拖稿大王富堅義博的神奇國家!
我頗震驚,但不是震驚日本人勇於拍照,而是震驚自己剛剛居然沒有拉著民兵拍照留念。畢竟可以被錢打通的人,通常脾氣也特別好。
大不了惹火了人家,再用錢打通一次也就是了。
「真是失算!」我嘆氣。
晚上回去后,傑米森找我吃烤豆子飯。
傑米森跟我解釋,那些民兵是巡邏村莊查緝游擊隊的,因為部落之間的小戰爭常常演變成部落聯盟的集體挑釁,失敗的一方往往逃往山區變成自治自滅的茫然游擊軍,留在失敗者村莊中的,只有殷紅遍野的大屠殺,還有茅草屋上黑煙大火。
大屠殺在部落戰爭里是很常見的集體運動,只是不曉得誰是觀眾誰是運動員。
大屠殺后,失敗的倖存者逃往山區隱匿,處境十分可憐,因為他們只是失敗了,卻往往沒有東山再起、推翻政府的意圖,不上不下的狀態最無助了。
幸好我不是住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