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 房客與寫手(1)

第二話 房客與寫手(1)

關於這個名叫任尋的大男孩兒,究竟是怎樣成為了她的房客,方從心一直堅稱自己被這隻腹黑大尾巴狼忽悠了。但不可否認,當她看見他執著又可憐的模樣時,一下便想起自己當年初出校門的艱辛,於是,心裡一軟。

至於任尋本人,則在某年某月某日機緣巧合之下終於一吐實情,正是方從心那一句「我家房子,我住一間,貓住一間」讓他立刻確定了兩件事:其一,這個女人家有空房;其二,這個女人心地善良。於是,走投無路到分外想炸掉西直門立交橋的他,在瞬間作出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大決定——死皮賴臉也要賴進這家的門!

事實上,在任尋入住的第一周,方從心就覺察了這小子腹黑大尾巴狼的本質:乖巧斯文的模樣都是裝出來的,熟門熟路之後就開始舒活筋骨了。他非常精明地在第一時間洞穿了這個家的本質——作威作福稱王稱霸的絕對不是方從心,而是那隻叫做糯米的黃白斑雄性土貓!

於是他以最快的速度下血本兒把糯米給籠絡住了。

起先方從心還以為是他對貓兒有愛心,還正跟那兒美滋滋,等她終於發現,糯米這變節比翻書還快的千家貓經常對任先生露出非常親昵的咧嘴一笑,在他跟前腳后蹭來扭去,但凡她要靠近時還會非常不滿地吭哧呼嚕,儼然要把第三者驅逐出境時,她忽然驚悟到一個事實:如果不想被悍貓夜襲,她得好好待咱們任先生才是……

而任尋先生本尊,則非常優雅地向她展示了一條完美的拋物線——頭兩天甜甜笑著喊「姐姐」,再兩天笑甜甜地喊「方姐」,再兩天扭捏一下喊「從心姐」,直到第七天終於兩眼一翻,直呼:「方從心!」

好吧,方從心也必須承認,其實是她在得知這小子原來已經二十有三了之後,對「姐姐」這個稱呼產生了強烈到足以令她夜半磨牙的排斥感,故此再三強烈要求他不許喊自己姐。雖然確實是小了三歲,但也才不過小三歲而已啊,喊得她好像有多老一樣!這小子沒事兒幹嗎長得這麼「年輕」,她本來還以為他才十九、二十呢。

除此之外,任尋帶來的「驚喜」真可謂已到了令方從心目瞪口呆的地步。比如他在屋裡撐起的登山帳篷和睡袋,比如他那完全黑白顛倒的美國生物鐘。

方從心常忍不住想,這孩子到底靠什麼填滿米糧袋呢?總之,她也沒見他工作,甚至不怎麼見他出房門,他們每天打照面的機會只有一次——她下班回家,任尋剛睡起來去洗漱……

現在的年輕人都過得什麼生活啊。每每此時,方從心總是非常想阿布狀攤開雙手把眼睛嘴巴都變成一字形。沒準正是因為活動時間高度一致,糯米小帥哥才如此神速地便見異思遷了呢。哎……這倆難道還能人獸斷背嘛……

不過方從心其實也不怎麼在意。雖然作息時間顛倒點,行為偶爾怪異點,肚子黑點,尾巴大點,但任尋至少相當愛收撿,他絕對不會在浴室亂丟臟衣服臟毛巾,不會把鬍渣粘在洗臉池邊緣,也不會把廚房弄得一團糟,自從有了任尋方從心就再沒幹過清垃圾倒垃圾的活,自然也理所應當的從每天鏟貓砂的無期勞改中解放了出來。有時候方從心甚至會好奇,他到底是什麼時候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垃圾和貓便便收拾好扔出去的呢?難道這孩子夜遊嗎?但不管怎麼說,任尋其實沒給她添什麼麻煩,反而給她省了不少心。而且任尋並不用她做飯。

有個自管伙食自帶房租的帥哥做免費勞力有什麼不好嗎?

答案當然是絕對的——沒有!

但這些都不是任尋給她帶來的第一感受。

其實,早在方從心得知這個大男孩兒名叫任尋的第一刻,她十分驚異地「啊」出聲來,以至於任先生一臉狐疑地盯住她足有一分鐘之久,而後用一種頗戲文腔的語氣,動機不明地眯起眼問道:「敢問……在下的名姓有何不妥嗎?」

任尋,這是方從心最喜歡的網路寫手的筆名。

方從心喜歡看網路寫手的文字,少了傳統理念與載體的限制,那些故事和敘述它們的語言洒脫不羈,充滿了靈氣。當然也有參差。嘩眾取寵之作高居榜首,秀外慧中的好文卻冷如極地,也是常事。古來文化事便是曲高和寡,何況網路本就是草根的天下,方從心看得多了,也早就看得淡了。

方從心喜歡歷史武俠,所以她最喜歡的網路寫手也是寫歷史武俠的,筆名正是叫做任尋。

說到這個寫手任尋,倒有一段頗為有趣的淵源。方從心最初識得此人,源於一場網路中幾乎每日都在上演的掐架。

那也不過是論壇中無數你掐我砸中的一場,一篇小有人氣的連載重生穿越文被人拍磚掃雷,方從心本著八卦精神將那篇文翻了出來,那便是方從心第一次看任尋的小說。

那真是一篇雷得靐靐有神的小說!

故事說:重生的男主角回到了平行世界的古代,忽然就王霸之氣了,上天入地風生水起左擁右抱十項全能……各種紅極一時的YY元素一應俱全。

但這樣一個極盡YY之能事的俗文,卻有一個新鮮處,那男主角重生穿越之前,本是一條癩頭土狗,而小說的名字則更加**直白——《穿越后,沒人知你是條狗》。

於是,這一點新鮮便成了作者的大不敬罪狀,不少寫重生穿越文起家的寫手憤而前來聲討,認為任尋這廝是故意諷刺他們,稍微自持些的,雖然端著架子,話也說得十分不冷不熱不陰不陽,而那些在此一類文中自我帶入到渾身舒爽的讀者們則更是一呼百應一擁而上。作者任尋立刻被秒殺於一瞬,鼻青臉腫,萬紫千紅。

但方從心卻看得捶地大笑。

這小子一定是個憤世嫉俗的小憤青。她一邊看得歡樂一邊這麼給作者下了個定義。顯而易見,這個作者的文字辛辣犀利,字句間可見調侃冷嘲,必是怨氣滿腹,忍無可忍,終於,在沉默中爆發了。

砸文眾雖然氣勢洶洶,或許反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這是一個具有商業利用價值的話題性。方從心如是認為。如果這作者就此一炮而紅,不知他會如何呢?或許那些尖酸刻薄的伶牙俐齒會識時務的收斂起來吧。

果然不出所料,這篇小說大掐之下徹底走紅,被出版商看中,找上門來與作者商談出版事宜。

然而,卻又大大出乎意料的,那位作者任尋忽然做了一件更匪夷所思的事情。

他發了一篇公告,寫了三個「謝謝」:

一、謝謝眾位掐架者前來對號入座,給乏味的生活平添歡樂;

二、謝謝出版商伸出「援手」,徹底教會了鄙人什麼叫做商業;

三、謝謝各路朋友跳坑,但我懶得繼續寫了,所以,本文太監了!

此公告一發,原本支持他的一部分讀者們也立刻倒戈,投入到轟轟烈烈的「討伐太監」運動當中。而熱臉貼了冷屁股的出版商雖然維持了明面上的風度,私下裡是否對這不識抬舉的茅坑石頭下了封殺令,也是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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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尋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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