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 房客與寫手(2)
於是,這個叫任尋的傢伙,幾乎徹底眾叛親離了。
也正是因此,方從心決定要勾搭這個鐵板一塊的刺兒頭,並且真的與他成了網路上的投緣摯友,也做了他的忠實讀者。
初次讀到任尋認真寫的正經文,第一眼方從心覺得很震撼,有那麼一瞬間,她想起了十分鐘愛的一張NewAge專輯《He**enBlue》,她覺得她看見了寬廣的海與高遠的天空,那種在浩瀚遼闊中前進的感覺讓她想要放聲吶喊。
她對任尋說:「你的文字讓我覺得獨自行走在遠大天地之間。」
毫無疑問,這是她作為一個讀者誠摯的讚美。但任尋沒有感謝她。他十分敏銳地做了反問:「你是想說我的文註定孤獨嗎?」
有那麼一瞬間,方從心怔住了,旋即她反應過來,頓時心中一沉。
沒錯,註定孤獨。這個傢伙非但對外物犀利,對自己也很直白,他甚至比她更早一步切中要害。方從心必須坦誠,手邊的這些文字厚重深遠但並不適合網路。
網路的特質是什麼?只是:草根、草根和草根!網路是一個幾乎沒有門檻的大舞台,給予任何人展示自己的機會,打破精英壟斷下的傳統媒介壁壘,在這裡,個性張揚可以出位、標新立異可以出位、通俗親民也可以出位,唯一難以出位的是自立門檻自恃身份的「精英們」。在現實中已經被壓迫夠了的網民不願再在網路上自討苦吃,網路讀者群體的需求在於釋放自我,這是一種娛樂性大于思考性的市場構成,需要安靜閱讀的文字不佔主流份額。
即便是方從心自己,也不得不說,看《穿越后,沒人知你是條狗》時她更輕鬆快樂,她可以一直保持微笑,甚至開懷大笑,而眼前的這一份沉重多少讓她覺得有些累,可能換一個人來,就不會繼續讀下去。
於是方從心很坦誠地說了:「或許你可以嘗試一下,找到一條中庸道。我相信讀者永遠不會拒絕有趣的故事和有魅力的人物,有時候不要太急於表達你的所思所想,反而可以給你所希望的『文以載道』創造更大的發展空間。」
任尋對她說:「曾經有一個編輯教導我:『開頭五百字要有劇情衝突,否則你吸引不了讀者,這年頭沒人有耐心看你的慢熱文,市場也不會有耐心等你慢熱。』我就問他:『用兩百字滅掉主角全家,再用三百字讓他遇見絕世美女嗎?』那編輯說:『你寫呀,先寫三萬字來審,問題不大我給你首頁大封面推薦。』我直接把他拖黑了。我只寫我想寫的東西,如果一篇小說讓人看到最後也只記住主角泡了多少妞、殺了多少人、逞了多少威風,我不如不寫!如果一個讀者只想看主角泡了多少妞、殺了多少人、逞了多少威風,我不稀罕他看我的文!」
方從心反問他:「金庸只讓人記住了主角泡了多少妞、殺了多少人、逞了多少威風嗎?」
任尋答:「《笑傲江湖》開篇幾萬字甚至沒有出現男主角!」
方從心說:「但林平之被滅門就是劇情衝突,岳靈珊、陸猴兒他們談話間不斷提起的『大師兄這樣』、『大師兄那樣』就是懸念。」
然後他們倆爭了足足一個小時有關劇情安排與小說寫法的問題,到最後以任尋憤憤地一句:「到底是我寫還是你寫?」結束。
那時,方從心敲著笑臉說:「你寫,當然是你寫……」其實她有點擔心,怕這小子一怒之下也把她拖黑名單了。畢竟她是來勾搭喜歡的作者的,這樣的爭執本就在意料之外。
但很好運的,任尋沒有拖黑她。
忙碌工作一星期之後,方從心收到任尋的留言:「我仔細想過了,你說得有道理,多謝。」
瞧見這條留言時,方從心幾乎敲著電腦桌笑出聲來。
這孩子太可愛了。她已經很久沒見過這樣認真的傢伙。於是她立刻做了回復:「我很欣賞你對創作的想法與堅持,並且樂觀你一直堅持下去。浮華與泡沫總有冷卻的時候,但堅持卻可以沉澱。慢慢寫,很期待你的新作品。」
然後他們倆又聊了很久。臨別時,任尋對方從心說:「你是第一個跟我聊這事兒也能聊這麼久的人,一般人要麼就不理我了,要麼就是我不理他了。這種話題多少會讓人覺得有點裝13吧?但不管怎樣,我很高興認識你。」
方從心覺得,她很喜歡這孩子,那種認死理的執著與勇於進取的銳氣、甚至是認真與坦誠,都讓她覺得親切又鮮活,她覺得她已經很久沒有觸碰到這樣滾燙的溫度。於是她徹底做了這傢伙的死忠讀者和朋友,他們在網路上聊天,任尋會把自己的一些構思說給她聽,她幫他內測初稿,甚至試著教他如何經營讀者。如果能夠切實幫他一把,方從心覺得她自己也會很開心。
她也曾經問過任尋:「為什麼要叫這個筆名?是本名嗎?」
任尋只是笑說:「筆名同網名,兩個世界,如同寤寐,還是分開的好。」
於是方從心覺得他或許是不想讓人打聽,不願意網路寫手的生活與他的現實有過多重疊,所以也就不再追問了。
然而現在,忽然之間,一個名叫任尋的傢伙跑到她家來租下了她家的一間房,如此巧合,怎不叫她驚訝又懷疑?
她也直接問過這位房客:「你寫小說嗎?」
已經大有反客為主之勢的英俊房客睜大眼攤開雙手好無辜地反問她:「事實上,我是一個畫家!」然後他就好像變戲法一樣真從他那支著登山帳篷的房間里摸出一幅已經裝裱好的畫來,畫中的女子抱著一隻黃白斑的大貓,安靜地蜷縮在落地窗前的躺椅上,陽光透過玻璃斜斜灑了她滿身,彷彿一層金色紗。那女子正是方從心。「怎麼樣?美女與貓。」年輕的「畫家」頗得意地笑看著她。
方從心一下驚得不知該說什麼才好,她甚至覺得雙頰發燙,立刻難以置信地問:「你在畫我?」
「不行嗎?」任尋反問,「愛美是人之天性,你不能剝奪我讚美美麗事物權力吧?」
「我的意思是說你……你至少可以先告訴我一聲。」方從心覺得有些坐立不安,連說話也不由自主結巴起來。那根束縛情感的弦緊繃著告訴她,這種久違的感覺大概叫「害羞」……生平頭一次,她竟然在自己家的客廳里有些不知該把手腳往哪兒擺。
但任尋卻極理所當然地說:「先告訴你就看不見這麼生動自然的表情了,自然的就是最美的。」他說著拎起那幅畫遞到方從心手裡,「送你,你不掛起來嗎?」
方從心覺得她徹底被打敗了。她忽然覺得自己落盡下風,抬頭卻見眼前那傢伙正舒舒服服靠在沙發上,一手拎著那幅畫,眯眼望著她笑。那表情真像一隻狐狸!
掛就掛,有人自覺上貢豈有不受之理!方從心一把拿過那幅畫,惡狠狠地在屋裡轉了一圈,打算拖個椅子過來墊腳,把畫掛起來。瞧他美的哩,就給你掛客廳里天天抬頭頂著,誰怕了不成?
但手中的畫卻忽然被抽走了。
任尋就站在她身後,只踮了一踮腳,伸手輕輕鬆鬆就把那幅畫掛在了壁掛電視的上方。不過一個簡單的動作,瞬息不易察覺的碰觸,他的棉質T-恤蹭在她的長發上,柔軟得如同剎那燃燒。
方從心忽然覺得她有點慌了,有一種怦怦的聲音在耳畔作響,讓她不敢回頭。
然而,幾乎就在下一秒,她聽見任尋「嘖嘖」笑道:「不錯,這位置選得好,以後你這沙發就該用得多了,不過電視就可以送人了嘛。」
方從心胸口裡猛地一緊,幾乎來不及思考,已隨手抓起玻璃架上擺的小毛絨哈士奇狠狠向那個歪在沙發里黠促壞笑的傢伙砸過去。
不砸不足以平天怒!
至於剛才那個疑問,誰還記得嗎?剛才她本來是在問他什麼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