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三話 十八歲海歸美少女
方從心慫恿任尋搬回家住去,一來讓他回去陪陪他爹,二來,她現在住的地方的確是小了點,老叫他睡沙發她也挺看不下去。任尋雖然還有點彆扭但也沒有特別排斥,終於擰不過方從心,答應周日收拾收拾,周一搬回去。
周日下午,任尋把方從心拽出去逛書店,回來路上忽然就下起了淅瀝小雨。方從心走到哪兒都有帶著傘的習慣,一看下雨,立刻從包里掏出來,正打算得瑟一下方女王的未雨綢繆,扭頭一看任少一臉失望的囧相,頓時心知這小文青被打破了雨中漫步的浪漫算盤正在鬱悶,忍不住笑:「你還真想淋雨啊,我告訴你春天的雨可凍人了,別玩出毛病來。拿著,你個兒高。」她說著把任尋拽到近身來,一手挽住他胳膊,把傘塞到他掌心。
如此親昵的相倚又讓任尋順了毛,眼角眉梢都是甜的,一手拎著書,一手掛著老婆,笑眯眯往路口去打車。
雨天上書城等客的出租不算少,兩人很快便找了一輛,才要上車,忽然聽見有人喊:「方姐。」
方從心微微怔了一瞬,抬眼張望,見遠處有個人用手遮著腦袋冒雨小跑過來,到了近處,才瞧出來是陳宇揚。
「我來買書,就碰上下雨了。」陳宇揚努力用手在前額搭個涼棚,免得雨水打濕眼鏡,可惜鏡片早就花了,其實雨也沒有太大,不知怎麼他就弄了滿臉水。
那狼狽模樣弄得方從心連跟他多說句話都不好意思。「這傘你拿去用吧,想起來了上班給我帶過去就行。反正我們一車就到家門口了。」她說著就把雨傘遞了過去。
開車之後,任尋才問了聲:「誰啊?尖嘴猴腮的。」
方從心一聽忍不住樂。「公司一小男孩兒。就是跟你說的那個也特愛寫小說的,陳宇揚啊。」她掐了一把任尋胳膊,把他擰過來,問:「幹嗎呀?攻擊性這麼強,又沒惹你說人家尖嘴猴腮?」
「本來……就是啊……」任尋哼哼唧唧地嘴硬。
「是是是,是沒你帥,可也沒尖嘴猴腮啊。多斯文一孩子,到你這兒就尖嘴猴腮了。你這是典型的惡意攻擊。」方從心噙著笑,又拍他一巴掌。
「這可不是一般的孩子吧。你帶他幹活的?」任尋問。
「是啊,挺勤奮挺老實一孩子,做事挺靠譜的。」方從心點頭。
任尋撇撇嘴:「瞧著靠譜可未必是真靠譜。我覺得這可不是個老實孩子。」
「任尋,你不是在吃醋吧?」方從心都要樂開花了,任尋這副彆扭模樣怎麼看都讓她覺得可愛。雖說,她覺得任尋有點大驚小怪,陳宇揚這孩子她倒是覺得挺單純挺熱心的,沒看出什麼毛病,不過任尋會這麼緊張她,她依然很受用。她戳了戳任尋的胳膊,又把他擰過來,哄道:「想什麼呢。顧文徵你都沒緊張,這會兒操什麼心啊。」
「你才想什麼呢。我說真的,我覺得這小子不老實。」任尋抖抖胳膊甩掉她的爪兒,反過來撈在掌心,說:「你說咱們都準備上車了,有人這麼大老遠特意奔過來打個招呼嗎?他就是想要你的傘吧。」
方從心呆了呆,說:「那也可以理解啊。下雨呢。」
「雨又不大。」任尋立刻就反駁了一句,但他很快就不說了,只抿著唇盯著窗外景物飛逝,良久捏了捏方從心的手,哼了聲,「算了。反正你也沒幾個月就該回北京了。」
「說真的,到時候我回去了,你是跟我回北京還是留長沙呢?」方從心趕緊順著把話題轉開。她想了想又說,「你要真打算暫時就專職寫小說了,回家也挺好的,陪陪你爸,別讓他一個人兒,你自己的壓力也能小點兒。」
「回家壓力才真是大。他老人家每天跟你面前瞪一眼就夠重於泰山了。」任尋一臉愁色地皺著眉,就差沒啃指甲。「這事兒再說吧,又不是明天就得定下了。再說,我捨不得你。」話音沒落,他已經拽了方從心一把,黏糊糊地就蹭了上去。
方從心只覺重心微微一搖,趕緊回手推開那小子。她瞥了一眼前面的後視鏡,正好看見鏡子里司機師傅咧成了月牙的嘴……頓時一陣臉紅,低聲斥道:「別鬧!」
任尋只好訕訕收了狼爪,一路上都是一臉可憐兮兮的老實模樣,不過沒過多久就在方從心掏鑰匙開門的時候趁著她不留神偷襲了回來。
不知是否是她的錯覺,任尋好像對她愈發依賴起來了一般,時而像個好糖吃的孩子一樣粘膩,時而又如同稚子,做些令人忍俊不禁之事。方從心想起有朋友曾經對她說,其實男人骨子裡的孩子氣比女人要重許多,只是世界不許他們這樣,於是他們只好藏起來,如果他可以在你面前毫無顧忌的流露天真,就像小狗會在主人身邊安心地露出肚皮呼呼大覺一樣,說明他已經放心地把自己交給了你。她從前很難想象,直到這時候,看著歪在沙發上一邊抱著筆記本上網一邊傻笑著和貓打架的任尋,瞬間有種會心的暖意,心裡風平浪靜的甜。
她湊上前去,把正在張牙舞爪的糯米抱進懷裡,抓住那雙前爪,不許他再搗亂,將臉湊到任尋身邊去,看他的筆記本屏幕,一邊問他:「在看什麼呢?這麼開心。」沙發軟極了,能讓人陷下去。
「圍觀一幫精蟲上腦的傻蛋給人耍。」任尋笑嘻嘻地應了一聲,眼睛都沒離開屏幕。
方從心沒防備抖了一下。常態下的任尋一貫是厚道的,她還從沒聽任尋用過如此有特色的字眼,可想是瞧見了非常可笑的事情。她又把腦袋向屏幕前湊了湊,半開玩笑問:「怎麼了?誰這麼能耐,竟然觸動了任大少刻薄的神經?」
「你先看這個,」任尋把筆記本轉過去,「你看這個文,覺得作者是男的還是女的?」
方從心順著看過去,見是一篇架空在西方神系背景下的小說,文字倒的確是清新細膩,但內容著實是集YY之大成。她又往下看了一點就懶得看了,搖頭說:「這肯定是個男作者寫的。風格雖然細膩,但是,再怎麼豁達的女作者也不會寫出這種理所當然的種馬傾向小說,這跟異性戀的男人再怎麼著也不會跑去寫男人捅男人的菊花一樣,除非腦子抽了。建功立業三妻四妾這種夢只有男人才做,女人喜歡的是建功立業痴情唯一。」
「作者說『她』是個英國留學回來的美少女,才十八歲,還有照片兒呢,挺好看的。」任尋滿臉看熱鬧的歡樂,推了推滑鼠,換了個網頁給方從心看,「但是前幾天有人不幸從一個據說是『她』同寢室同學的人的博客上發現『她』其實是個男的,長成這樣,而且似乎也不是十八歲。而『她』自稱是『她』自己的照片,其實是倭國某小姑娘的。於是感覺自己受到了欺騙和愚弄的前fans憤怒了,跟依然堅信『美少女是神』的堅挺fans大打出手,這會兒已經吵翻天了。」
方從心看了看帖子,嘩嘩一大篇字瞧著頭都暈,兩張照片倒是很醒目,十八歲清純美少女挺好看,邊上那張疑似真相的乾淨小男生也不難看,好像還有點眼熟。「少爺你真八卦……」方從心沒有細看,掃了兩眼沒了興趣,問,「有意思嗎?上網看小說就看小說唄,還管人家作者男的女的幹嗎。」
「話不是這麼說啊。你知道玩網游的為什麼都討厭『人妖』嗎?那是因為人都討厭被欺騙,不論是騙裝備還是騙感情,哪怕只是單純的辜負了信任,感覺也很不好。」任尋把筆記本推到一邊,把糯米拎過來一邊順毛一邊說,「如果作者自己不故意裝美少女誰都不會去管他到底是男是女是美是丑。但他偏要用這個來搏出位,那真相揭露之後有人憤怒也在情理之中。」
「靠這個搏出位有用嗎?美少女寫的小說就特別有看頭?」方從心歪著腦袋靠在沙發上,側目問。
「顯然成為公主的騎士比單純看一篇小說更能滿足精神幻想的快感。人有時候就是犯傻,給點誘餌就跟打了雞血一樣,能怎麼辦。」任尋聳肩,露出個痛惜世風的神情:「其實這小子寫東西還行。我把他名下的舊文章都看了,除了有那麼一點點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味道之外吧,也還是可圈可點的。正道不走走歪道,可惜了。」
一時之間,方從心有點捉摸不透他究竟是真感慨還是說反話,便把他的筆記本抱過來,翻回那位作者的個人文集去看。她甚至都沒怎麼在意這作者筆名到底是什麼,但卻有那麼幾篇文字尖銳跳入眼帘。這些東西她看過,是陳宇揚寫的,她自認還沒有老年痴獃到認不出的地步。她又把網頁翻回去,看了看那張被人爆出來的照片。照片上的男孩兒沒戴眼鏡,不知是因為鏡頭還是因為角度,略微顯得胖一些,笑容依舊羞澀。
突如其來的意外,倒也沒有多麼震驚,不至於。她只是沉默了好一會兒,沒再出聲。
任尋似瞧出她情緒里這微妙的波瀾,摟住她問話。
她想了一會兒,說:「現在的世界到底有多浮躁啊,好像大家都沉不住氣了,只要能爬上去怎樣都行嗎?反正爬上去之後洗白也就容易了?」
這忽然冒出來的質疑落在原本挺閑來無事看八卦的氣氛里,莫名便有些發冷。任尋盯住她看了好一會兒,安撫地用手蓋住她的眼睛。「不管世道怎麼變,不會變的怎麼都不會變。」他俯身湊到她耳畔去,輕問:「你看見光了嗎?」那嗓音曠似天啟。
掌心的溫度落在方從心微顫的眼上。闔目只余黑夜茫茫。她緩緩將眼睜開,在他的指間,看見暖暖微光。
次日到公司,陳宇揚來還傘。
方從心看著這個外表靜好的年輕人,忽然心緒涌動,百感交集。他還很年輕,比任尋都還要小一些,正應該是向著朝陽勃發的時候,澄澈又美好的年華。可她卻覺得不知道該和他說什麼。「你的英文文檔能力挺強的,學校有聘外教給你們做雙語教學嗎?」她這麼問。
陳宇揚聞聲很靦腆地抿唇笑起來,推了推眼鏡,還是往常那副微微面紅的模樣,低調地說:「我們學院和伯明翰有個聯合培養項目,大三在英國呆了一年。」
「英國留學的海歸,不錯啊。」方從心勉強也笑了一下,她很想對他說,其實他底子挺不錯的,無論哪一個方面,踏踏實實地一步步走穩就可以,完全不需要耍些小聰明。但她猶豫再三,終於還是什麼都沒說。她覺得還是算了吧,別人的事,她沒必要管也管不了,只要他工作上安安分分的,她不如當她什麼都沒看到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