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需要正確的表達(2)
以上兩個例子中,我們都感覺到有一個字呼之欲出,但那就是愛。可是因為愛的表達方式不同,他們全都沒有得到愛。孝順的兒子未必令父母滿意,父母的做法也讓兒子寒心;母親的含辛茹苦表現在要求孩子的成就上,於是孩子用成就來回報母親,孩子們以為做出成績就是母親所要的愛,於是她們向母親顯示的只有成績。他們自己既然沒有明白地感受過愛,於是他們也不會、不知道如何去愛別人。當別人給予他們愛的時候,他們甚至都不能辨別,也就無從接受。一代一代傳下去,就都成了既不能、不會去愛,也不能、不會被愛的「愛的殘疾者」。
愛有量的差別
世界上只有光明,沒有黑暗。真的是這樣嗎?在一個房間中,如果你想得到光明,怎麼做?開燈、點蠟燭、打開手電筒……總之,是帶來「光」與「明」。那麼,你能給一個房間帶來黑暗嗎?能,關燈、吹滅蠟燭、拉上窗帘。不過,你做的是「拿走光明」,並不是「帶來黑暗」。這個世界只有光明,光明不在的時候,我們為了方便起見,稱之為黑暗。
這個世界上只有愛,沒有恨。愛不在的時候,我們不能稱之為恨。因為恨,也是一種情感、一種聯繫、一種期望、一種接納。愛不在的時候,就是沒有愛、沒有聯繫、沒有期望、沒有任何接納。
如果用一個數軸來表示愛,也就是接納,軸的一端是「斷絕聯繫」,另一端是「狂熱」,中間是不同量、不同級別的情感,它們都是愛,是愛在不同「數值」時的不同名稱。
圖3-2愛的不同量級
人是不斷變化的,我們與他人的交往也會在不同的處境下做著不同的事。因此,即使是對同一人,即使是對自己,我們也(色色小說會有不同的接納。這並不是矛盾,也沒有什麼對錯之分,關鍵在我們自己是否能區分不同的處境和事情,是否能區分自己的各類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