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支蠟燭
十六支蠟燭
唱片買回來還沒有聽,看著封底的照片先笑了一輪。那樣粗厚的眼線,那樣沉重的假睫毛,今時今日只能在博物館找到。然而在六十年代,潮流的誤會蒙蔽了品味的眼睛,駭人的誇張化妝隨處可見。歌台舞榭賣藝者義務宣揚勇敢的美學,帶著戰地義勇軍的一往直前,也不知道坐在鏡子前怎會那麼狠心,一筆一筆大刀闊斧務求與熊貓看齊,一層一層為靈魂之窗掛上百葉簾。
這兩位和大自然開玩笑的小姐,一個叫櫻花,一個叫凌雲。
那時我和我的朋友們喜歡櫻花多一些,她似乎很明白唱歌不是什麼大事,以嬉戲為己任,扯著嗓門表演泣鬼神的鵝公喉。好不好聽尚屬其次,主要是富誘導力,叫人忍不住興高采烈面無愧色跟著摹仿。
她的名曲我一首都不記得,@只記得那種淋漓,就像吃了辣滿頭大汗,記憶里痛快歷久不忘,入口的是辣沙是咖喱還是意外雜進蝦面的一片紅辣椒,則無從稽考了。
反而凌雲唱的《十六支蠟燭》印象深刻--重新發行的鐳射唱片沒有收這一首,令人惘然若失。應該是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的美國流行歌,原曲當時沒聽過,七十年代佐治?
魯克斯再鳴驚人的《美國塗鴉》以六二年作背景,用四十多首流行曲托底增強時代感,《十六支蠟燭》榜上有名。一百分鐘的影片鋪滿樂與怒,根本分不出誰是誰,我也是在原聲帶唱片才找到這一段曾經改由南洋小女子走過的徑。
歌詞淺白一如幼稚園唱遊班的我口唱我心:「十六支蠟燭,造成可愛的光景,不過它們及不上,你今晚的眼睛明亮。吹熄蠟燭,達成你的心愿,因為我希望,你也同樣愛我。」這個生日蛋糕可能吃不飽,但奶油之甜之滑,必定可以滿足虛榮。毋需顧慮脂肪囤積的日子,毋需擔心蠟燭集體重量壓垮蛋糕的日子,毋需深究愛情真正意義的日子……我連帶想起另一首幾乎同期的歌,叫《太年輕》--真像一口氣沒法全部吹熄的蠟燭,趁勢燒個遍地紅:「他們企圖告訴我們,我們太年輕,太年輕,真正談戀愛。他們說愛,不過是一個字,一個我們聽過的字,但沒有開始了解它的意思。可是我們並不太年輕去知道,這段愛情會維持雖然歲月會過去。然後有一天他們或者會記得,我們其實一點也不太年輕。」
校際辯論會仍然以「中學生應否談戀愛?」作題目?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歌里的「我們」已經將我摒棄出局,然而「他們」又永遠不接納我這種不及格的新會員,於是整日徘徊在尷尬的地帶--就因為投訴無「們」,才不停填格子娛己的吧?
九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