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道——升級與優化(5)
遊說的世界需要規則
我剛讀完班傑(JefferyBirnbaum)寫的《遊說士》一書,這本書的趣味之處在於,它介紹了在老布希總統時期的美國第101屆國會期間,美國著名遊說士如何透過會議、信息、娛樂和個人交往等方法,在議案、國會預演算法案及財政稅收計劃方面與國會議員、國會議員助理和政府主管進行互動從事遊說活動的。與很多一般性介紹遊說活動的書籍不同,讀完這本書中關於多諾華、特萬諾、羅斯騰科韋斯基等遊說界大腕們的生動故事後,就會對在美國說客是如何工作的有了一個很具體的認識。恆生先生(PaulS.Herrnson)等主編的《利益集團聯繫》一書是論文集,但對美國利益集團在選舉、政策制定、預算、司法程序中遊說活動的介紹很為系統,也值得參考。
遊說最早起源於英國,但卻在美國發展成為最有公開影響力的一個特殊職業。儘管在民間「遊說士」並不是一個體面的職業,正像一位有名的華盛頓說客所說,「我母親一定不會把我作為遊說士介紹給其他人,她會說我是國會代表或者政治諮詢顧問」,但是很多人都知道他們在很大程度上@能夠左右政策走向,以致於不少政客本身都要仰仗他們的幫忙。美國總統奧巴馬就曾公開拒絕接受說客的政治資助,但是我們世界學者項目最近在DC聽取一位知名遊說士的介紹時,他就不屑地提到奧巴馬的助手向他拉捐助的事。美國的遊說士往往一頭與政界高層很有淵源,很多人原本就是政界人士(實際上目前在華盛頓的專業遊說機構中,大約有150多人就是前國會議員),另一頭他們與大企業和很多很有影響力的利益團體聯結,並進而直接雇傭很多律師事務所、大學研究機構、思想庫、媒體為他們工作,因此他們就是資源與權力的聯結點。正如名遊說士特萬諾說的那樣,「在我們的圈子裡你就會知道,其實美國不是法律與法制構成的社會,而是一個人為的社會,只要你工作做到家。」
當然,遊說總與利益交換有關,理論上說,如果不同的人群都有遊說代表,那麼這對表達人民的利益應該起到很好的作用;但是實際上,美國最重要的遊說者是為大公司(美國在政治捐款與遊說方面的前五大公司是AT&T、法拉第馬克、菲利普莫利斯、微軟與全球跨越)和少數組織很嚴密的利益集團如工會、猶太人社團、來複槍協會服務的。美國的地方政府為得到更多的聯邦財政預算資助,也進行大量遊說活動。儘管不同利益集團根據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人民均有向政府訴願的權利」而可以擁有遊說權,但是美國早期的遊說也的確大量與行賄受賄和不當娛樂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