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之失(4)

《論美》之失(4)

到這份兒上,還能再說什麼呢?

別無選擇,以沉默面對圍剿,有一種局外人看戲的感覺。

後來我重讀《論美》,發現問題很多。以人為本,卻沒有區別個體和整體,文中的「人」字有時是指前者有時是指後者,概念不清造成邏輯混亂(整體的主觀可以是個體的客觀)。雖然批評者們都沒有注意到這一點,我仍感十分遺憾,後悔沒有放一放多看幾遍再拿出去,痛心自己的輕率。現在回想起來,那輕率倒也值得,否則此文不但永無問世之日,還會和我那時的其他文稿一樣,被人告發,在反右運動中失去,如同不曾有過。

現在重讀《論美》,感覺除了幼稚和不嚴謹等等之外,政治上也確有問題。人們對我的批判縱然十分無情,卻沒有抓住要害:強調美的主觀性,也就是強調人的主體性,人的自由權利,呼喚人文精神的多元化,等於挑戰權力意志。我沒有自覺地這樣做,人們也都忽略了這一點。不過我絲毫沒有因為人們的這種忽略而受益,他們捏造出來強加給我的罪名,已經比這要嚴重得多了:「有計劃有步驟地向党進攻。」這是一句套話,報紙上天天都有,是說右派的。我自知在劫難逃,倒也不怎麼害怕。因為不知道厲害,也因為沒有什麼可以失去。對於這個別人強行替我安排的存在方式,我煩透了,不在乎改變。

不再寫作,一有時間,就出去散步。風景沒有看頭,不過是消磨時間,等待風暴的來臨。出學校後門不遠,有一處平曠的廣場,常有許多兵士,在那裡訓練生馬。我常坐在場邊,一看就是很久。

他們給那些桀驁不馴的烈馬,套上七八根長長的韁繩,人手一根,從四面八方把它緊緊拉住。如果它不讓人騎,七八根韁繩同時一拉,它就被拋起來重重地摔到地上。然後再騎,不行再摔,一次次摔,直到它馴服。有匹馬特野特頑,一次次從地上翻騰起來,顛倒跳躍不肯就範,鬃毛飛揚如黑色火。一旦甩掉騎手,就前腳離地站立起來,顫巍巍一陣哀叫。看著它,我想,到處是人,你往哪裡逃?假如你一定不肯被人騎,那麼你的肉可以吃,皮可以製革,那並不好些。想著我問自己,假如我是它,我怎麼辦?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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