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關於民團(3)

二十九、關於民團(3)

一個人在閱讀很多反對憲法的出版物時,容易得到一種印象,他是在讀一本寫得很壞的故事或浪漫史,它所表現出來的形象不自然,不可愛,全是一些可怕的畸形東西-

蛇發女怪,九頭蛇,和吐火獸。

它把一切東西都變成了怪物。

關於召集民兵服役權力的誇大、虛妄、離奇古怪的說法,在反對者的文獻中隨處皆是,下面是一些例子。有的說新罕布希爾的民兵要開拔到喬治亞去,喬治亞的調到新罕布希爾來,紐約州的調到康涅狄格去,而康涅狄格的調到查普列因湖去。有的說我們欠法國與荷蘭的外債不再用歐洲金幣償付,要用民兵償付。一時說軍隊龐大,足以妨害人民自由;一時又說弗吉尼亞的民團會被調到離家五六百英里遠的地方去,鎮壓馬薩諸塞州人的反抗。麻州的人也會被運到同樣遠的地方去,壓制倔犟傲慢的、帶有貴族氣味的弗吉尼亞人。難道這些如此胡說八道的人,真的以為他們可以用詭計和雄辯來蒙蔽美國人民、顛倒是非、淆亂黑白嗎?

若是有一支可以用作手段的軍隊,民團還有何用?若是沒有軍隊,而政府要命令民團辛苦遠征,去奴役另一部分同胞,他們除了把矛頭直接指向(色色小說這些暴君,還有什麼其他的路可走呢?這些暴虐的統治者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力,竟想出了如此愚蠢、惡毒的計劃,民團的反抗是憤怒的人民對濫用權力的統治者的正當報復。野心家會利用這種方法,在一個人口眾多的開明國家內篡奪權力嗎?這種做法不是一開始就會激起篡奪工具的厭惡嗎?就一般情形而論,他們會一開始就採取毫無效果徒惹人恨的放肆的、不體面的濫用權力的行為嗎?這一類的假定是有眼光的愛國者向有判斷力的人民提出的鄭重警告嗎?抑或是憤怒的煽動者或狂熱的積極分子的胡言亂語?即使假定全國統治者具有最難控制的野心,我們也不會相信他們竟會採取如此荒謬、愚蠢手段,來實現他們的陰謀。

在發生叛亂或外來侵略時,民團開入鄰州去抵抗共同敵人或保護國家、對抗黨爭與民變的暴行,是一種自然而適當的措施。在剛過去不久的戰爭中,為了實現第一目標,這類事情經常發生。我們結成政治組織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互相援救。若是把這種指揮互相援助的權力交與聯邦,每一州對鄰州危難的漠不關心或因循敷衍態度所引起的危險就不會存在;若讓各州自決,則火不燒到眉毛上,單憑責任感與同情心,它不會迅速赴援。

帕布里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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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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