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關於民團(2)

二十九、關於民團(2)

由於過分的共和主義小心戒備精神的蠱惑,這些人甚至認為在聯邦政府掌握中的民團本身就是一種危險,要我們當心。他們說由一些經過挑選的、熱心的年輕人組成的民團,可能受人利用,服從(色色小說獨裁權力的意見。全國政府將來對民團的管理辦法無法預測。若憲法獲得批准,而我有機會向一位國會議員就建立民團的事陳述我的意見時,我將站在和反對者-那些認為民團危險的人-相反的立場,發表如下的談話:

「倘訓練全體民兵的計劃能夠付諸實施,其結果不但無益,而且有害。軍事活動必須經過長時間的演習才能達到相當熟練的程度。決非一天或一個星期就可以實現的事情。強迫眾多的農民和其他階層的人民武裝起來,接受經常的軍事訓練與演習,使他們成為組織優良、操作純熟的民兵,將會是一件引起人民抱怨的事情,它予大眾以極端的麻煩和損失。全國生產勞動力每年因此受到的損失,若按現在全國人口計,將會與各州民政費用的總和所差無幾。還種企圖顯然是不聰明:若試行這個計劃,結果不會成功,因為它無法持久。不使一般人民的精力消耗于軍事訓練,他們就可以在其他方面做更多的事情;但這件事也不可以完全忽略,每年召集一兩次是必需的。

「雖然對整個民族實施軍事訓練的計劃有害,無法實行,必須加以放棄;但是,我們必須儘速制訂一個建立民團的良好計劃,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政府應該特別注意如何組織一個具有適當大小的、精選的民團,務使它在國家需要它服役時,真能擔當任務。根據此種計劃,可能產生一個訓練良好的優秀民團組織,假如各州的防禦需要,它可以立即開赴戰場。這不僅可以減少建立軍事設備的需要,若環境迫使政府在任何時候組織一支軍隊,這個軍隊絕不可能成為人民的自由的威脅,因為社會上有一大群人準備要保護他們自己和其他人民的自由,這些人在訓練和使用武器方面與正規軍隊所差無幾。我認為這是唯一可以用來代替常備軍的辦法,而且在常備軍萬一存在時,這是防備它的最好安全保障。」

我和新憲法的反對者對同一問題的推理方法大為不同;他們認為是充滿危險與毀滅性的東西,我用演繹方法證明它是安全的保障。但是,國會對這點是如何想法,則非他們或我所能預測。認為民團可以危害自由這一概念,有些地方過分牽強附會和誇張,使人不知道究竟是應該認真加以駁斥,或者是一笑置之;究竟應把它看成是一種純粹考驗辯才的似是而非的議論,或是不惜任何代價灌輸偏見的陰謀詭計;抑或是一種認真的政治幻想?若是我們對自己的子女、兄弟、鄰居、全國同胞都不能信任,憑常識判斷,我們的恐懼還會有止境嗎?這些人每天與其他的人混在一起,具有和他們相同的感覺、意見、習慣與利益,他們會成為一種危險嗎?新憲法規定聯邦有權制定民團管理辦法,並於必要時指揮它的活動,但各州保有唯一的、獨佔的軍官任用權,試問聯邦的這種權力有什麼理由值得恐懼?若是在任何可以想見的聯邦政府的設施之下,民團真有可能成為受人猜忌的對象心理。無可懷疑,這一情況使各州對民團具有優越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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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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