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舊戀情如屍體
沒過幾分鐘,鍾幸的辦公室突然傳來巨響,把茶水間的兩人嚇了一跳。
「老闆!」助理當先沖了出去。鄧廷歌緊跟在後面,看到辦公室的門已經開了,名叫方仲意的年輕人站在門邊,保持著開門的姿勢。他捂著自己額頭,又放下手。手心和額上都有血。
鍾幸滿臉狂怒的表情在看到他臉上的血時立刻就消失了,睜著眼不斷喘氣,又急又怒。
鄧廷歌和助理站在走廊上,不知如何是好。
「你生氣啦?」方仲意也不在意自己額頭上的傷,彎腰把他腳下的一個木製擺件撿了起來,手指擦了擦,沾上一點點血。這東西原先是放在鍾幸桌上的,他轉身又將他放回去:「別砸壞了,我難得送你一個東西。」
鍾幸一句話不說,又將那東西掃到了地上。
「拿走吧。再不用過來了。」鍾幸的聲音在發抖,「永遠不用過來了。」
「對不起啊。」方仲意說,「我不知道你這次是認真的。」
「……我哪一次不是認真的?」鍾幸打開他摸到自己臉上的手。
鄧廷歌看得心驚肉跳。鍾幸的神情太絕望了。
背對著他們的年輕人將手收了回去,短暫地沉默了一會。他抽了張紙巾擦擦額上的血,低聲又說了句:「對不起。」
方仲意走的時候帶著歉意跟門外的兩人笑了笑。笑意沒有抵達他的眼底,他轉身慢吞吞地走了。鍾幸頹然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全身緊繃,一言不發。鄧廷歌不敢進去了,助理輕輕將門關上,兩人溜到了別的地方說話。
「鍾導和那個人常常這樣吵架嗎?」他問。
「常常吵,但沒有那麼激烈。」助理心有餘悸,「我是第一次見老闆發那麼大的火。老闆嘴上不饒人,但從來不動氣,更別說拿東西砸人了。」
所以他一定是非常非常生氣。鄧廷歌想。他也不好意思打聽自己老闆的八卦,蹭了點助理的零食就走了。
回家路上經過報刊亭,他心頭一動,停下來翻娛樂八卦雜誌。
方仲意的照片其實還是很顯眼的。他很英俊,濃眉大眼的臉上沒什麼生動的表情,嘴角輕輕勾起,一副寵辱不驚的模樣。八卦周刊上將他的這個大頭照圈了起來,底下是他和一個鄧廷歌認不得的男人手牽手走路、擁吻的拼圖照片。報道的題目也十分值得玩味:【又驚爆!方姓歌手再換新歡,肌肉男大討歡心】。
中間有個感嘆號。鄧廷歌想,孔郁說得沒錯,果然很有驚爆的氣勢。
他掏錢買了這份周刊,回校的路上在車上搖搖晃晃地看完了。
方仲意是年初剛剛拿了個音樂創作類獎項的音樂人,但鄧廷歌沒有關注過這一塊的新聞,所以從來沒聽過他的名字。看報道里說的內容,看來是他拿獎之後,私生活開始受到極大關注,不斷被扒出各種□□:同性戀、混夜店、頻頻更換新歡。
鍾幸是他的新歡之一么?鄧廷歌把周刊折起來放在膝蓋上,心想又不太像。若不是新歡,那就是舊人?
想起鍾幸面對方仲意那句「我不知道你這次是認真的」時臉上露出的絕望和悲哀,鄧廷歌有種心悸的慌亂。他毫無來由地想,羅恆秋在聽到自己說那些話的時候,是不是也會那麼傷心。
當時羅恆秋控制得太好,鄧廷歌只能想起他微微顫抖的聲線和抓起自己外套時連續兩次抓空的窘迫。
車停了又開,鄧廷歌給上車來的老人讓座,扯著個掛環搖來晃去地想,不知怎麼樣才能修補好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可是關係修補好之後又怎樣繼續?兩個人都把話說開了,一個說不可能,一個說我確實喜歡你,鄧廷歌想要當做沒聽過這些話也是不可能的。
或者進一步,或者從此中斷。車載電視里陳奕迅在唱歌,來年陌生的是昨日最親的某某呀,很多東西今生只可給你保守至到永久呀,為何舊知己最後變不到老友呀。
鄧廷歌:「……」
什麼鬼。他又好笑又無奈,這時機太巧了。
mv里陳奕迅還沒胖也沒禿頭,小捲毛,腫眼泡,在小電視里咬文嚼字地唱。窗外車來車往人聲嘈雜,鄧廷歌身邊一個跟媽媽一起乘車的小蘿莉抓著他的褲子咯咯地笑。
公車過了橋,一路往前。那首歌還在循環地播,突然停了,取而代之的是電子提示音:「終點站到了,請按順序下車。終點站……」
鄧廷歌:「……?!」
他發現自己坐過站了,只好下車,打算走到路對面再搭一次車。這趟車的終點站他從未來過,但下車之後四處一望,突然想起這地方他聽羅恆秋說過。一個高檔住宅區,羅恆秋現在搬出來了,住在這裡。
鄧廷歌也不知道自己想的什麼,走到那小區門口坐在花圃邊上,盯著門口看。
現在正是白天,羅恆秋應該還在自己公司里做事,不會回來。小區門口十分安靜,物業保安狐疑地看了他好幾眼。鄧廷歌人模人樣的,即便引起懷疑也引起得極有限。他等了一會兒,雖然明知這時候等不到羅恆秋,心裡又覺得來都來了……
世上沒什麼話比「來都來了」更能改變人的主意的了。
他便安心坐在樹蔭下,掏出那個來看。紫薇樹盛夏中花開得正盛,枝葉也繁茂,周圍十分安靜,他邊看邊思考,嘴巴一動一動地默念台詞,很快就沉浸在劇情里。
劇本的內容很簡單:計程車司機深夜在等客人時,接到了一個滴滴打車的單子。女孩用很平淡的語氣說我要運送一台洗衣機到碼頭,我在春熙路,給小費,麻煩儘快。司機說好好好,接了單。隨即場景變換:在司機到來的十分鐘之內,女孩以獨角戲的形式不斷在房子里走來走去,自問自答,思考著怎麼用洗衣機裝殮前男友的屍體。屍體放在客廳里,趴在地上,一動不動。
然而女孩每經過那具屍體一次,就會發現那屍體的位置稍有變動,竟越來越靠近她。
舊戀情應當放進洗衣機里過一遍,用消毒水,用洗衣液,用狠勁去絞,最後把舊的、髒的、臭的、令自己噁心的東西全都清洗得乾乾淨淨。鄧廷歌刷刷刷翻到了後面,覺得雖然主旨是蠻好的,但是表現方式實在太奇怪。
他自己沒談過戀愛,不知道是否舊戀情都那麼令人厭惡,是否都像一具無法處理的屍體一樣讓人不愉快。
天上飄了點小雨,鄧廷歌沒有傘,往樹蔭里又沾了一點。
此時應該已經接近中午了。鄧廷歌這才想起:羅恆秋中午會回來嗎?
中午不回來的話豈不是要等到晚上?
鄧廷歌覺得有些摸不準了。但自己這次是要道歉的,做不到負荊請罪,至少要拿出誠意。
他這邊的公車始發站邊上走過來幾個背著書包的小學生,像是在等車。幾個人等得無聊了,蹲在地上玩拋石子。鄧廷歌看了一會,忍不住也湊過去跟他們一起玩。他雖然年紀大,但手的靈活度遠遠不及幾個□□歲的孩子,屢屢落敗。小孩子們輸了的要把自己的卡片給贏的那個,鄧廷歌看了一下,是那種動畫片人物的小卡片。他沒有,兜里倒是有一堆毛票,於是輸一次就掏個幾毛錢出來給他們,居然也玩得興緻勃勃。
雨漸漸大了,好在樹蔭濃密。公車還沒來,他越玩越投入,沒注意周圍幾個孩子都抬起頭往上看。
「嗯?到你了。」鄧廷歌說。
羅恆秋沒什麼溫度的聲音從頭頂傳來:「你在搞什麼?」
鄧廷歌大吃一驚,連忙抬頭,自己師兄果然撐著把大傘站在自己身邊,垂眼冷冰冰地看著他。雨傘將枝葉縫隙漏下來的雨點也擋住了,噠噠輕響。
鄧廷歌慌忙站起來,看著羅恆秋不知道說什麼好。小孩子們抓起自己的石子和贏得的毛票,哇啦哇啦大叫著沖向駛過來的車。
「師兄……」鄧廷歌看看那傘,又看看羅恆秋,「我坐過站了,結果沒零錢坐回去,想……想賭一把,贏個公車費。」
羅恆秋:「……」
他決定不揭穿自己剛剛看到那些小孩子手裡攥得毛票遠遠不止一塊錢的事實。
鄧廷歌見羅恆秋沒有任何錶示,慢慢尷尬起來,抓抓腦袋。隨即又立刻想起自己剛剛在地上玩石子,手都髒了,頓時更加尷尬。
雨勢越來越大。二十四骨的黑傘完美屏蔽了雨水,雨滴落在傘面上又沿著弧度滾落。
羅恆秋像是嘆了口氣,站到他身邊:「走吧,先到我家裡去,雨小了我送你回學校。」親愛的空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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