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後山的客人

第12章 後山的客人

北淮多山,一言堂佔了極好的位置,傍山而居,坐擁一座翠綠翠綠的後山,那後山實際上又是一言堂的葬崗,一言堂歷任掌門和一些無家可歸的弟子都葬在那裡。後山鮮有人去,所以身為一派之掌的祝文安時常出入後山特別引人注目,至少特別引挽茵注目。

一個全是死人的山有什麼好看的?難不成祝文安不僅迷戀青樓女子還迷戀屍體?想想都覺得惡寒。挽茵曾聽人說過,但梵谷手隱士都會有點特殊的愛好,況且祝文安本來就不是好東西。

讓挽茵對祝文安的印象更盪谷底的事源於前幾日,一言堂的弟子要下山採買藥品,挽茵悶得慌,也跟了去。小鎮說不上繁華,店鋪品種倒也繁多,趁那幾個一言堂的弟子沒注意,挽茵被書店老闆連哄帶騙地拐進店裡。

「姑娘,我一看就知道你是書香門第,識字的吧?」

挽茵疑惑地點點頭,她雖然不是書香門第,識字倒是事實。

老闆如獲至寶般將挽茵領到店裡更深的角落,從小柜子里拿出一袋子書:「十文錢一本,都是最新的,童受無欺,到哪兒都這個價。」這些書又薄又小,一本都不夠上茅廁,也難怪這麼便宜。

「這是什麼?」

挽茵是很真誠地發問,她這個山溝里出來的真不知道這是什麼,老闆卻露出一副青樓老鴇般知心的表情:「姑娘,不用不好意思,就是你們這幫待字閨中的小姐喜歡看的,全是江湖最有人氣的青年才俊。」

「挽神醫?」「挽神醫你在哪兒?」「挽姑娘?」

門外傳來那幾個一言堂弟子的聲音,挽茵急著走,老闆擋著她還想繼續推薦,挽茵隨便拿了幾本書塞進懷裡,滿滿一把銅錢灑在桌子上,有錢人買東西就是這麼瀟洒,挽茵感覺好極,她在青榜攢了這麼多年的私房錢終於能有花出去的一天。

那幾本書實在太小,直到臨睡前挽茵才想起它們,當她把幾本書在眼前排開,挽茵整個人都不好了。

《祝文安懷春樓夜御十女》《祝文安與春喜樓頭牌》《一言堂掌門最新風流韻事》《探秘祝文安到底有沒有私生子》《風流掌門第十八部》

那本風流掌門挽茵翻開第一頁看見那掌門姓祝馬上就把書合上了,雖然作者隱去了名字,鬼都知道寫的是誰啊!而且這第十八部是怎麼回事?前面已經寫了十七部了嗎!祝文安才二十歲就可以寫十八部書了嗎!是從他兩歲開始寫的嗎!祝文安你知道自己的名聲這麼「好」嗎!你年紀輕輕已經是小黃書的御用主人公了,下一步是什麼?進軍春宮圖嗎?

那幾本書對挽茵的觸動太大,以至於在祝文安和後山之間挽茵可以毫不費力地總結出戀屍癖這個理由,眼見為實,到底是不是真的去後山一探究竟既可。最好的時機是用晚膳的時候,負責守後山的弟子換班吃飯,白天總有弟子來找她尋醫問葯,晚上也正是她清閑的時候。

趁著天色還沒暗,挽茵一路躲著潛進後山,正值盛夏,山裡一片蔥綠,與挽茵設想的遍地墳頭的景象不同,高大山木之間只零零散散一些孤單的墓碑,多躲在綠蔭之內,挽茵想著,如果死後能葬在這裡也不錯,安靜地聽著蟬聲。她想多了,她是一言堂追緝的逃犯啊,怎麼可能葬在人家後山。

這滿山遍野之中,有一個孤墳格外引人注目,別人碑前供奉的都是瓜果糕點,它墳前供奉的卻是一把琴,挽茵不懂聲樂,只覺得這把琴很乾凈很漂亮,每一根琴弦都被細細擦亮,死人總不會自己跑出來擦琴吧?這樣一把在荒地還一塵不染的琴,記載的必然是滿滿的思念。

段彌君

墓碑上刻著這個名字,光從名字分辨不出男女,乍看之下是個稍顯陰柔的男子姓名,但現在許多江湖女兒也喜歡起些雌雄莫辯的陽剛名字,比如那本《一言堂掌門最新風流韻事》的女主人公就叫李狗蛋,書中描寫李狗蛋有眾生膜拜的曼妙身材和傾世容顏,名為李狗蛋的絕世美人……可見人心思維之寬廣是不可揣度的。

挽茵撥弄了兩下琴弦,弦聲依然清脆,不枉那不知名的痴情人將它保養得這麼好。

窸窸窣窣

草木摩擦出奇怪的聲音,並非被風吹,挽茵側耳聽著,墓碑的主人不至於這麼小氣吧,不過碰了下他的琴就要出來嚇人?

電光火石之間,一把烏黑的大刀橫在挽茵脖子上,背後有人體的溫度以及……血的腥味,挽茵被人挾持了,還是個受了傷的男人。

「小丫頭,祝文安在哪裡!」

嘶啞的男聲一點都不好聽,而且男人說話時血腥氣更加嚴重,挽茵判斷這男人還受了內傷。

「當然是在一言堂之內,他的房間或者段小柔的房間。」挽茵老實地回答。

「帶老子去找他!」

這男人是瘋了么?別說是進一言堂,光是守山弟子一人一刀足夠送他去西天,既不敢從正門進一言堂,一定是不受歡迎的客人,不知道和祝文安是個什麼關係。

「聽見沒有!帶老子……去……」

啐了毒的毒針已悄無聲息地扎進男人的腰部,挽茵將橫在脖子上的大刀推開,離那男人遠遠的,總算能暢快地呼吸,雖然她是醫師卻十分討厭血腥味,最近總是被挾持,難道因為她看著太好欺負?

挽茵蹲下身子,一邊休息一邊打量眼前的男人,身上髒兮兮的,光外傷就有好幾處,還有感染化膿的樣子,這副鬼樣子也好意思出門,出來嚇人么?

「要殺便殺!」

「你是什麼人?找祝文安做什麼?」

這世上有問必答的人只有教書先生,男人自然不會輕易告訴挽茵,挽茵要用一點非常的手段。

荊條蜜最甜,山上到處都是,蜜蟲螞蟻都愛,塗在傷口上抑制傷口癒合,挽茵很享受狗尾巴草沾著蜜在人體上塗抹的感覺,像作畫一樣,還有各色蟲子匆匆趕來作畫現場捧場。這是一個奇異的景象,荒山野嶺中,一個少女用狗尾巴草調戲一個□□上身爬著蟲子的成年男人,就算繪成春宮圖也得是最重口味的那種。

「放了我吧!我說,我說!大小姐求你饒了我!」男人急吼吼地喊,挽茵掃興地用狗尾巴草把他身上的蟲子掃走,只堅持了這麼一會兒,她還沒玩夠呢。

正如挽茵所料,這個男人和祝文安有仇。

枯鷹寨,依附於一個偏僻小鎮的土匪寨子,雖然在江湖上沒有響亮的名號,悶聲過自己的土匪日子倒也瀟洒,好日子持續到上個月初七,初七是個好日子,宜嫁娶,枯鷹寨的寨主,也就是這個名為鉤子王的男人,決定在這一天成親。

新娘子是鎮上懷春樓新買來的姑娘,年芳十八,這個鉤子王少說也得有四五十歲,青樓女配土匪男,這個搭配真夠罕見的。鉤子王不好意思地承認,那個青樓姑娘是他硬生生搶來的,本來鎮上沒有人敢得罪他,他搶個壓寨夫人也沒什麼,偏偏時運不好,一言堂奔赴聚賢大會途經小鎮,懷春樓的老闆娘趁機找祝文安告了狀。

鉤子王萬萬沒想到啊,鼎鼎大名的祝掌門會來救一個恕不相識的煙花女子,鉤子王哪裡是祝文安的對手,不僅壓寨夫人被搶跑了,自己也被打傷。枯鷹寨是個什麼樣的地方?一群好吃懶做仗著有幾分武力的傢伙聚集在一起豪奪強取實現自己好吃懶做的願望,這樣一群傢伙最大的優點就是欺軟怕硬,當初鉤子王憑藉自己一身武功鎮住這群傢伙,得了寨主的位置,突然之間他受了重傷,底下的人哪裡還能安分,他的內傷來自於祝文安,而外傷多半是以前稱兄道弟的傢伙們。

挽茵相信他的話,因為這段故事已經傳遍了整個江湖,一言堂的掌門隻身殺上枯鷹寨只為一個青樓女,在有的人的眼裡是美談,在有的人眼裡是笑談,不管怎樣,都是件大家樂於討論的事兒。《祝文安懷春樓夜御十女》這本書寫的就是祝文安救了那位懷春樓姑娘后,老鴇為了感謝祝文安給他安排了懷春樓最漂亮的十個姑娘,憑挽茵對醫學的研究,再強壯的男人也不可能一晚上對付十個姑娘,挽茵看這本書時一直是用批判的眼光看的。

倒霉的方式有很多種,歸根結底根源還是祝文安,也難怪鉤子王拼了老命來報復,不過這報復的手段太低級了點,要命的不是弱小,而是愚蠢。

「你覺得你死在一言堂有什麼用?屍體搬進後山一把土埋了不過費兩個弟子的力氣。」

「我!哪怕廢他一條胳膊一條腿也好,就這麼算了,我死不瞑目!」

挽茵將他的眼睛蒙住:「你還是現在就瞑目吧,憑你,他的一根指頭你都傷不到。」

受了傷的母雞,怎麼可能咬斷鷹的翅膀,但這隻母雞既然是一隻抱著必死決心的母雞,說不定有好用的地方,挽茵心中有了另一番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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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手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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