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野蠻蘿莉
有人說,一個人太優秀了,就容易沒有同性朋友,就好像很多漂亮女孩沒有真正的閨蜜一樣,郝志廣交天下流氓,可最好的「鐵哥們兒」,卻是一個女孩。
而兩個人這段奇異的緣分,竟然也是從「打架」開始的。
郝志自小特別能打架,畢竟在福利院里,如果你不夠強勢,那麼連狗見到你都會多吠幾聲。
進初中第一年,他就成了校霸,三五個初三的男孩根本近不了他的身,這是他這輩子恐怕惟一能拿得出手的「特長」了,可無奈的是上天總是喜歡拿世人開玩笑,也就是那一年,郝志遇到了比他還橫的隔壁學校「校霸」──宋小葭。
自己的「小弟」多次被隔壁學校的宋小葭收拾,這讓郝志面子上很掛不住。
於是,「超級能打」的郝志帶著自己的小弟去堵這個傳聞中的「女羅剎」,想象中那個「大姐頭」怎麼也得是個五大三粗的夯貨,卻不料迎面見到的卻是一個大眼睛、長著兔子牙的可愛女孩!
宋小葭連一米六都不到,背著個碩大的書包,校服鬆鬆垮垮地掛在肩膀上,露出半截遠遠領先於同齡人的**,滿臉白凈無辜的單純,看得幾個跟郝志同去的男孩恨不能當場叛變了。
郝志也沒打算欺負一個手無寸鐵的小女生,嚇唬嚇唬也就算了,可他是真的想錯了,話頭不對,三下五除二,郝志和幾個小弟被宋小葭一頓猛捶,打得落花流水抱頭鼠竄。
自那以後,郝志就算認識了這個「野蠻蘿莉」,他打死也想不出來這個長得跟洋娃娃一樣的女孩,體內怎麼蘊藏了這麼大的能量,無論是速度力量還是天生的反應敏捷,她跟常人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
而他的人生目標,也多了一條:
打敗宋小葭!挽回自己作為男人的面子!
可惜的是,整個初中生涯他都沒有如願,雖然每天回家拚命地練習各種搏擊技術,又是買書看,又是到網上下載傳聞的「秘笈」,對著牆壁苦練出拳,結果每次到宋小葭面前還是撐不過一分鐘就被打成了豬頭。
後來這也成了兩個人之間的「常規操作」,不打不相識,初中打到高中,打到宋小葭竟然跟他進了同一所學校,甚至成為了他的同班同學!
好吧,郝志依然倔強地保持著這個習慣,隔一段時間就要挑戰一次宋小葭,隔一段時間,他都會包著傷口掛著繃帶出現在學校里,大家也都看習慣了,見面就笑嘻嘻地問:「怎麼,又去堵宋小葭了?」
「哼!老子總會有贏她的時候,等著瞧吧……」郝志憤憤然地暗自發誓。
而這個總是被自己打的男孩,也慢慢地走進了宋小葭的內心,雖然追她的男孩車載斗量數不勝數,她自己也揚言一定要找個比自己強的男生,可有一次,她終於忍不住問郝志:「你要想追我,我直接答應你不就行了?幹嘛還要一次次的來挨打?」
當時郝志滿臉驚愕地從地上爬起來:「胡說什麼呢?老子的目的只是打敗你!」
「有意思……」宋小葭卻不服氣地笑了,郝志竟然是惟一一個只是為了打敗她而來挑戰的男孩!
後來,她對郝志出手也輕了很多,變得點到為止,然後,看著郝志一次次腫著嘴唇含糊不清地說:「不行,這次我沒注意,下次一定打得你滿地找牙!」
慢慢的,作為又一次打敗的賭注,郝志還得請她去夜市擼串兒,在喝啤酒的時候,兩人就聊各自的事情,郝志講起自己孤兒院生活的林林種種,宋小葭就跟他說起自己胸大總是被人盯著看的苦惱。
就這樣,初中後來的兩年,兩個人打架竟然打成了鐵瓷,宋小葭看郝志的眼神,也開始變得越來越曖昧溫暖。
如果隔三差五地沒有郝志前來找事兒,宋小葭反倒會覺得生活空空落落的,像丟了個大錢包似的。
不過,該打還是打,郝志每次依然是被她揍得七葷八素,從無例外。
追她的男孩太多,大部分都是被她巨大的胸部和名氣吸引來的,但那些男孩要麼是愛裝豪邁的富二代,要麼是不知死活的小混混,惟一一個堅持了五年不服氣,屢戰屢敗,屢敗屢戰,又臭又硬的郝志,倒成了她心儀的對象。
只不過這一切,郝志卻不知道,他一心喜歡著王琰珂,畢竟,女孩子就應該長發柔直,鶯聲燕語,溫溫柔柔的樣子嘛……
兩個月前王琰珂答應做郝志的女朋友,郝志激動地跑去把這個消息告訴宋小葭,她卻只是一愣,然後很久沒有說話,只是低頭吃著手裡的辣條,辣得兩眼淚汪汪的。
接到郝志電話的時候,宋小葭正跟兩個閨蜜在火鍋店泡蘑菇,二話不說打車趕來,一腳踹開郝志家的房門,風風火火地闖進來:怎麼回事?
「王琰珂被人綁票了!」郝志一臉凝重地說。
宋小葭一下把本來就大的眼睛瞪得巨大:「綁架?對方什麼來頭?」
「不知道……」郝志愁眉苦臉地嘆氣,「我本來想救她的,可……被對方打暈了……」
「你特么就是個廢物,竟然讓人當著面把你馬子搶走了!」宋小葭說話從來不拐彎,絲毫不給郝志留一點面子,也就是她敢這麼跟郝志說話,郝志還只能聽著,連還嘴的機會都沒有。
「喏,你看……」郝志無奈地從口袋裡把那張紙條遞了過去,三個女孩頭對頭研究了起來。
「綁架一個高中生?」宋小葭表示不能理解,「王琰珂家不算很有錢吧?對方什麼目的呢?」
「我哪知道?」郝志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說不定,跟今天學校門口發生的爆炸案有關!」
「爆炸案?」宋小葭和另外兩個女孩交換了一下眼神,「說說看!」
郝志便老老實實地把事情發生的前前後後都講述了一遍,聽得宋小葭也是一個頭兩個大,她和郝志其實算是一類人,體能硬體比較強悍,可CPU相對簡單……
「不管什麼目的,明天去了就知道了!」宋小葭天生有一種殺伐果斷的氣質,說完,又嘟囔著埋怨郝志,「你說你個廢物……要是本姑娘在,當時就把那孫子打得叫媽!」
「不不不,我能感覺到,對方的身手不比你差,真的!」郝志被貶低了一頓,當著另外兩個女孩的面,顯得很是難堪,慌忙為自己解釋,「可能連你,都不是對手!」
宋小葭哈哈一笑:「你這麼說,我還非得去會會他了,活了十七年,本姑娘還沒有遇到過對手呢!」
「我也要去!」邊上,宋小葭的頭號閨蜜王樂樂連忙說道,「這事兒好像挺好玩!」
王樂樂跟宋小葭是鄰居,說白了,其實宋小葭家裡是租房戶,她老媽是包租婆,而樂樂家是外來務工人員,租住宋小葭家裡的房子,四歲那年搬進來就跟宋小葭成了閨蜜,兩個人一起吃一起睡,一起來大姨媽,好得讓人懷疑兩個人的性取向有問題。
俗話說,女漢子的閨蜜肯定不會是另外一個女漢子。
樂樂雖然短髮,卻是個很老實的女孩,為人勤儉質樸,由於家境一般,打小還要照顧兩個妹妹,6歲開始就跟著父母在夜市擺攤兒,性格里最大的特點就是忍讓,像一株沙漠里的植物,倔強,卻善於等待。
一聽說樂樂要去,邊上的張栩瑞不願意了:
「我也要去!我跟王琰珂的關係你們是知道的,雖然我比她漂亮那麼一點點,有氣質了一點點,學校里的人氣比她高,家裡條件比她富裕,別人都自然而然地把我們倆當做競爭關係,可我真的一點點跟她爭校花的意思都沒有,雖然平時在各個方面,她是我最有力的競爭對手,甚至還贏了我當上了學習委員和大隊幹部,但你們見我計較過嗎?一點點都沒有吧?
遇到這種事,我也只能放下私仇顧全大局,為朋友兩肋插刀這種事我最愛幹了,當世界需要正義的時候我張點點不出手怎麼能行呢?」
「好了好了,住嘴!你個張點點……」宋小葭聽得腦漿子都快沸騰起來了,慌忙叫停。
張栩瑞,這個女孩是典型的「話癆」,跟她在一起你幾乎不用說話,她能嘮嘮叨叨講到你睡著,尤其是特別最喜歡帶上「一點點」仨字,所以認識她的人都送她個外號,張點點。
這是一個標準的富二代,叼著金湯勺出生的富家小姐,一米七還多的模特身材,是幾個女孩之中最高的,手長腳長骨節突出,
平時的她就像一部上滿了發條的玩具似的,永遠處在精力旺盛的階段,彷彿永遠自信心爆棚,相比起樂樂的溫和善良,張栩瑞最大的特點就是幼稚,換句話說,有點「二缺」。
郝志是極不樂意帶上樂樂和張點點的:「你們兩個女孩去能幫什麼忙?還不是多個累贅?而且很危險,還是不要去了吧……」
張點點一聽就不樂意了:「郝志,你說這話,我就有一點點不同意了,我們怎麼能是累贅呢?事實上除了葭葭能打能扛,你不也打不過那個壞蛋嘛?我們多去幾個人,也可以互相照應一點點啊,真的出了什麼事兒,至少有個報警跑腿兒的人,多一個人總會比少一個人好一點點的吧?」
郝志在她的語言「轟炸」中敗下陣來,只得無奈地點頭同意。
而樂樂則只是委屈地看著葭葭:「你帶我嗎?」
葭葭低頭沉思了一下,自信地大包大攬:「放心吧,有我在,都去也不會有事兒的!」
年輕,就是要不知天高地厚,初生牛犢不怕恐龍,但這也是青春最迷人的地方。
報警?那是萬萬不敢的,也不管對方什麼來頭,幾個人蒙著頭就上,第二天一早就集結到車站,坐上了開往十三陵的地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