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第三
1.陳仲弓為太丘長,時吏有詐稱母病求假。事覺收之,令吏殺焉。主簿請付
獄,考眾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眾奸,
豈復過此?」
2.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殺財主,主者捕之。未至發所,道聞民有在草不
起子者,回車往治之。主簿曰:「賊大,宜先按討。」仲弓曰:「盜殺財主,何
如骨肉相殘?」
3.陳元方年十一時,候袁公。袁公問曰:「賢家君在太丘,遠近稱之,何所
履行?」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強者綏之以德,弱者撫之以仁,恣其所安,久
而益敬。」袁公曰:「孤往者嘗為鄴令,正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孤?孤法卿父?」
元方曰:「周公、孔子,異世而出,周旋動靜,萬里如一。周公不師孔子,孔子
亦不師周公。」
4.賀太傅作吳郡,初不出門。吳中諸強族輕之,乃題府門云:「會稽雞,不
能啼。」賀聞,故出行,至門反顧,索筆足之曰:「不可啼,殺吳兒!」於是至
諸屯邸,檢校諸顧、陸役使官兵及藏逋亡,悉以事言上,罪者甚眾。陸抗時為江
陵都督,故下請孫皓,然後得釋。
5.山公以器重朝望,年逾七十,猶知管時任。貴勝年少,若和、裴、王之徒,
並共言詠。有署閣柱曰:「閣東,有大牛,和嶠鞅,裴楷鞦,王濟剔嬲不得休。」
或雲潘尼作之。
6.賈充初定律令,與羊祜共咨太傅鄭沖,沖曰:「皋陶嚴明之旨,非仆闇懦
所探。」羊曰:「上意欲令小加弘潤。」沖乃粗下意。
7.山司徒前後選,殆周遍百官,舉無失才。凡所題目,皆如其言。唯用陸亮,
是詔所用,與公意異,爭之不從。亮亦尋為賄敗。
8.嵇康被誅后,山公舉康子紹為秘書丞。紹咨公出處,公曰:「為君思之久
矣!天地四時,猶有消息,而況人乎?」
9.王安期為東海郡。小吏盜池中魚,綱紀推之。王曰:「文王之囿,與眾共
之。池魚復何足惜!」
10.王安期作東海郡,吏錄一犯夜人來。王問:「何處來?」云:「從師家
受書還,不覺日晚。」王曰:「鞭撻寧越以立威名,恐非致理之本。」使吏送令
歸家。
11.成帝在石頭,任讓在帝前戮侍中鍾雅、右侍衛將軍劉超。帝泣曰:「還
我侍中!」讓不奉詔,遂斬超、雅。事平之後,陶公與讓有舊,欲宥之。許柳兒
思妣者至佳,諸公欲全之。若全思妣,則不得不為陶全讓,於是欲並宥之。事奏,
帝曰:「讓是殺我侍中者,不可宥!」諸公以少主不可違,並斬二人。
12.王丞相拜揚州,賓客數百人並加沾接,人人有說色。唯有臨海一客姓任
及數胡人為未洽。公因便還到過任邊云:「君出,臨海便無復人。」任大喜說。
因過胡人前彈指云:「蘭闍,蘭闍。」群衚衕笑,四坐並歡。
13.陸太尉詣王丞相咨事,過後輒翻異。王公怪其如此。后以問陸,陸曰:
「公長民短,臨時不知所言,既后覺其不可耳。」
14.丞相嘗夏月至石頭看庾公。庾公正料事。丞相云:「暑可小簡之。」庾
公曰:「公之遺事,天下亦未以為允。」
15.丞相末年,略復不省事,正封籙諾之。自嘆曰:「人言我憒憒,後人當
思此憒憒。」
16.陶公性檢厲,勤於事。作荊州時,敕船官悉錄鋸木屑,不限多少。咸不
解此意。后正會,值積雪始晴,聽事前除雪后猶濕,於是悉用木屑覆之,都無所
妨。官用竹皆令錄厚頭,積之如山。后桓宣武伐蜀,裝船,悉以作釘。又雲,嘗
發所在竹篙,有一官長連根取之,仍當足。乃超兩階用之。
17.何驃騎作會稽,虞存弟謇作郡主簿,以何見客勞損,欲白斷常客,使家
人節量,擇可通者。作白事成以見存。存時為何上佐,正與謇共食,語云:「白
事甚好,待我食畢作教。」食竟,取筆題白事後云:「若得門庭長如郭林宗者,
當如所白。汝何處得此人?」謇於是止。
18.王、劉與深公共看何驃騎,驃騎看文書不顧之。王謂何曰:「我今故與
深公來相看,望卿擺撥常務,應對玄言,那得方低頭看此邪?」何對曰:「我不
看此,卿等何以得存?」諸人以為佳。
19.桓公在荊州,全欲以德被江、漢,恥以威刑肅物。令史受杖,正從朱衣
上過。桓式年少,從外來,云:「向從閣下過,見令史受杖,上捎雲根,下拂地
足。」意譏不著。桓公云:「我猶患其重。」
20.簡文為相,事動經年,然後得過。桓公甚患其遲,常加勸免。太宗曰:
「一日萬機,那得速!」
21.山遐去東陽,王長史就簡文索東陽云:「承藉猛政,故可以和靜致治。」
22.殷浩始作揚州,劉尹行,日小欲晚,便使左右取袱,人問其故,答曰:
「刺史嚴,不敢夜行。」
23.謝公時,兵廝逋亡,多近竄南塘下諸舫中。或欲求一時搜索,謝公不許,
云:「若不容置此輩,何以為京都?」
24.王大為吏部郎,嘗作選草,臨當奏,王僧彌來,聊出示之。僧彌得,便
以己意改易所選者近半,王大甚以為佳,更寫即奏。
25.王東亭與張冠軍善。王既作吳郡,人問小令曰:「東亭作郡,風政何似?」
答曰:「不知治化何如,唯與張祖希情好日隆耳。」
26.殷仲堪當之荊州,王東亭問曰:「德以居全為稱,仁以不害物為名。方
今宰牧華夏,處殺戮之職,與本操將不乖乎?」殷答曰:「皋陶造刑辟之制,不
為不賢;孔丘居司寇之任,未為不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