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二十二章

23.第二十二章

跟同齡的親故喝酒最好的地方就在於可以口無遮攔地胡說八道。

像是對於事業的野心丶對於宋稚孝的糾結,在旁人面前不敢道出的話,在李光珠面前卻沒有這層顧忌了。

與大雄不同,李光珠很鼓勵他去嘗試,但也不是抱著一種樂觀的態度。在他看來,宋稚孝和宋鍾基註定是有緣無份的,與其糾結,不如快刀斬亂麻,要是能一起就一起,不能一起的話也乾脆點拒絕了,免得雙方都不尷不尬的。

宋鍾基聽見這話時簡直想拿手中的燒酒瓶敲到李光珠的腦袋,自己的愛情被人一味唱衰,要是還能高興得起來才奇怪吧。

但他知道大雄和李光珠也是為了他好,就是因為親近,所以才苦口婆心地讓他認清事實。

可還是……不甘心啊--

「除了怒那的事,我還有一件不敢跟大雄哥說的。」宋鍾基把下巴托在酒瓶口上,腦袋隨著酒瓶搖搖晃晃的。

李光珠看不過眼他這賣萌的動作,一把奪過了他的酒瓶,讓他的下巴一下子磕在桌上。

宋鍾基已經醉得意識不到自己被坑了,他順勢將自己的臉頰貼著桌面,冰冰涼涼的很是舒服,「我看上了一部戲的客串,戲份不多。我推了那些男一號的通告,卻想去接一部客串。」

一說到這個,李光珠就不能繼續認同和鼓勵了,男一號的邀約多少人求都求不來,就他宋鍾基卻把那些寶貴的機會棄如敝屣。儘管這樣說真的沒什麼意思,但他多想跟眼前的醉漢大吼一聲「你不想要的話,你給我啊。」

占著一張漂亮的臉蛋,卻不好好走偶像的路線。

這種人真的是完美到顧人怨,李光珠心裡不平衡地搶光他眼前的酒,「什麼樣的客串?」

「《樹大根深》的青年世宗一角。」宋鍾基伸手撈了撈,卻撈不到自己的酒杯和酒瓶。

「《樹大根深》……那部史劇嗎?我也聽說過。」圈子裡要開拍什麼劇,演員們基本都不會錯過,自己能不能參與是一回事,最起碼的關注還是要有的,「但青年世宗是什麼意思?」

「就是配角中的配角的意思。」世宗是電視劇的配角,青年世宗就是世宗的年輕時期,「就是只有四集戲份的配角中的配角的意思。」

《樹大根深》的劇本李光珠沒有看見過,但他記得這部劇的主線是圍繞刺客來進行的,「你推掉男一號然後跑去接這種邊邊角角的客串角色,有人氣也不是這樣的消耗法吧?」

難得積累到人氣,就該拍一些重要的起眼的角色去延續人氣,這才是圈子正常的法則吧?他這好友還說是念成均館的,腦子真的正常嗎?

「光有人氣,沒有演技有什麼用。」他更希望先積累了演技,然後才在觀眾面前展示自己,而不是讓觀眾看見空有皮囊的他,那樣的人氣肯定是不會長久的。

宋鍾基不算沒有演技,但也沒有精湛到能經受得起所有人的質疑。比起野心和固執,他的完美主義更讓人覺得頭疼。

李光珠覺得這樣的人生真的會活得很累,他拍了拍宋鍾基的腦袋,「哎一古,我還真是管不了你了,隨你喜歡吧,我先上個洗手間。」

對面的座位忽然空起來了,宋鍾基揉揉眼睛,撐著桌子坐了起來想要拿酒喝,手臂隨意一伸卻找不到被李光珠收起來的酒杯。他敲了敲腦袋,站起了身想要去找酒喝。

李光珠上完廁所回到座位時看見的就是一個空落落的沙發和宋鍾基落在桌上的錢包。

他呆在原地,完全沒有預料到好友的酒品竟然是這樣……一醉酒就不見了人嗎?李光珠正要轉身出去找回宋鍾基,店裡的老闆娘卻抓住了他的手讓他先付款才能離開。

他心裡又是急又是慌,手忙腳亂地付完了錢就跑出去找人了。

「那麼明天見了。」

「明天見。」

姜在熙伸了一個懶腰,朝著天空長喊一聲。

放送社終於活動起來了,她跟劉政珉還有金允媛為了《號外》徹夜不眠地寫稿丶排版丶修圖,總算是做出了一個樣子來。

雖然有點累,但這種為了某個目標而奮鬥的感覺很好,感覺人都變得充實了。

姜在熙抬手看了看手錶,已經是凌晨三點多了,她轉身鎖上了社團活動室的門,提了提背包打算走回家。

賣房子的錢撥到屋裡和她的生活費和學費上,打工的錢則用作投資一個儲蓄保險和投資。憑著重生的優勢她記得幾間走向不錯的上市公司,以她的微薄的本金和不冒進的個性,在股市大賺一筆是不可能的,但少少賺幾個錢讓帳號上看起來寬裕一點也是一件好事。等到儲蓄保險供完那一天,連同股票的投資應該可以抵上債務的一大部分了。

這也算是重生的金手指吧。姜在熙扳著手指在算著最近的資產流向,喜滋滋地覺得自己近來的運氣不錯呢。

通常主角這樣想就是立flag的時候了。正這麼想著,獨自走在街上的她就被人抓住了褲腳。

凌晨的三點多,會遇見什麼,姜在熙完全不想打開腦洞。她仰著頭不敢看是什麼在扯她的腿,只輕輕地踢了幾下,卻完全甩不開那力道。

「拜託,我沒做什麼謀財害命的事啊,要找替死鬼也好要訴冤也好,別找我啊。」

她抬手掩著雙眼,只留下一道小縫視物,慢慢地回頭看地上的物體。

紅色毛衣丶深藍褲子,還有她的那條圍巾。

「誒?前輩?」

「嗯……」宋鍾基抓住她的小腿,整個人的力氣都倚在她腿上了。

姜在熙小吃一驚,蹲下身來探了探他的體溫,卻嗅到一股酒臭味,「前輩喝醉了嗎?」

成大附近就是大學路,餐廳林立,偶爾出現一個兩個醉漢也是常事,只是這次遇見的是宋鍾基,《成均館緋聞》的具容河宋鍾基啊。雖然這麼說有點違反性別,但他就不怕被撿屍嗎?即使是男生,好歹也注意一下自己的安全吧,畢竟長得那麼漂亮。

喝醉的人往往不會承認自己是喝醉的,宋鍾基眯著眼笑說:「才沒有醉呢,我還能再喝。」

喝你個頭啦。姜在熙扶著宋鍾基走到路邊的椅子上坐下,耐心地問:「前輩是跟誰一起喝酒的?經紀人大哥嗎?」

「我已經有經紀人了,」宋鍾基搖手,「抱歉我目前沒有轉經紀公司的打算。」

嗯,很好,說話非常得體。

她怎麼會期待一個喝醉的人能好好回答她的問題呢?

可她現在要怎麼辦,坐在這裡等他酒醒嗎?要是送警局的話,她怕明天娛樂版會出現一條「宋鍾基借酒消愁醉倒街頭」的報導。

雖然十分失禮但也沒有辦法了,她把手伸進宋鍾基的褲袋裡想要掏出他的手機。

手剛剛要插/進去時,宋鍾基的手就隔著一層布料覆在她的手背上。

現在的情況就是──宋鍾基的大腿丶褲子口袋丶手機丶姜在熙的手丶褲子面料丶宋鍾基的手。

本來已經非常局促了,現下他的手還壓著她的手掌動彈不得,人體的體溫從四方八面逼近她的手掌,直接傳到她的臉上讓她的臉頰紅了一大片。

宋鍾基的頭湊近她的耳朵,低聲澄清:「我可不是那麼隨便的人哦。」

他的酒氣直噴她的耳廓,癢得她不禁一縮,「我知道,您先鬆手吧。」

宋鍾基煞有介事地搖著頭,「不行不行,萬一我一鬆手你侵犯我呢?」

姜在熙無奈撫額,她怎麼會覺得這人會被撿屍了,剛剛的自己真是太武斷了,他這樣的人安全意識比誰都好,「我保證不侵犯您。」

「真的?」

「真的。」這都是什麼事啊。

感覺到他手上的勁鬆了一點,她馬上便拿著他的手機把手抽出褲袋。還沒來得及慶幸自己逃離了剛剛那個危險的境地,宋鍾基又牢牢捉住了她的手掌,「我還說怎麼不是侵犯我呢,原來不是劫色是劫財嗎?」

她是很窮沒錯啦,但劫色跟劫財比起來,她比較想要劫色。

啊呸--「前輩您醒一醒,我不是小偷也不是痴漢。」

聞言,宋鍾基真的努力睜大眼睛看清楚她的面孔,眼睛湊得非常非常近,鼻尖近乎要碰上她的鼻尖,從鼻子里噴出來的氣都呼到她的臉上,「那你圖什麼呢?」

她還能圖什麼!姜在熙用力掙卻掙不脫他死死抓牢的大掌,她泄氣地垂下了手,「前輩您喝了酒後就是這麼無賴嗎?」

「無賴?」他用力搖頭,「我可是正人君子。」

「正人君子會這麼抓著良家婦女的手不放嗎?」

「但你是小偷啊。」

「我才不是。」

「你拿著我的電話。」

「我只是想替前輩聯絡能過來接您的人。」

「你是小偷。」他很固執地這麼認為。

「我不是--」

「你拿著我的電話啊。」

「我只是……」不對,這什麼鬼打牆的對話啊,她跟個喝醉的人較什麼真呢。姜在熙用力掌摑自己的嘴巴,進入了放棄的狀態。

罷了罷了,大不了捨命陪君子,陪他到酒醒吧。

她一不說話了,宋鍾基也像是陷入睡眠般靜了下來,只是手依舊牢牢握著不放。

凌晨的大學路與傍晚的很不一樣,街上開著街燈,但路上卻一個人也沒有,馬路也沒有噴著廢氣的公車。

姜在熙抬著頭看著星空,將宋鍾基一點一點的腦袋靠到自己的肩膀上,「原來您喜歡宋稚孝小姐啊……」

昨天找他採訪,他給宋稚孝披上衣服時眼中的情意。她才發現原來宋宋couple不完全是節目的炒作。

「不喜歡了。」她的身高正好當他的靠枕,他舒適地蹭了蹭,語氣宛如在說夢話一樣,「他們都不讓我喜歡。」

上輩子她沒有出現在他的生命中,宋宋CP也是這樣被旁人消滅於無形中?

她想去為他說幾句話,但她不是他的誰,沒有權利勸他去追愛,更沒有資格讓他放棄。姜在熙咬咬下唇,摸了摸他的腦袋。軟軟綿綿的髮絲十分服貼,觸感很好。

「那您甘心嗎?」她輕聲問。

「總得放棄一點東西的。」

當事業和愛情互相抵觸時,他只能選擇對他而言更重要的東西。做人不能太貪心,這是從小他父母就教他的道理。雖然對著大雄和李光珠時總是口硬地不願妥協,但其實他們說的他都有聽進耳朵。

明星看著很光彩,但很多事都不由自己的決定,這也是這職業不為人知的心酸吧。

繁星之下,宋鍾基靠在她的肩上徹底進入了睡眠,原本讓她十分困擾的手也放鬆了力道。姜在熙趁機抽出自己的手,掀開了他的掀蓋式手機。

幸虧這個時候的手機還沒有智能鎖屏,只要按「*」鍵和鎖屏鍵就能解鎖了。她在通訊錄中找到最後一位通話的人,看見名字是「李光珠」就安心地撥了過去。

原本還有點顧忌會不會撥了過去發現是工作方面的人,這麼晚致電會打擾到人家。如果是李光珠的話,兩位現在關係應該已經相當不錯了吧,應該是不用擔心麻煩到對方的關係。

對了,等他酒醒以後,還得提醒他得換個新的智能手機,最近推出的智能手機應該都有密碼鎖的功能了吧。

明星的手機像這樣說解鎖就解鎖,也太不像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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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娛]宋你一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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