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記憶療法
第022章請吃飯么?
常歡歡的師傅辦事很快。當天晚上,常歡歡就接到了尤悠的電話。
尤悠一上來直接就問她。「喂,常歡歡,師傅說,你想要跟我一起做買賣,要開什麼網店?」
常歡歡連忙應道:「是呀,師姐,我是有這個打算。咱們做這個網店基本不需要什麼成本。我媽留下了一堆貨一直放在倉庫里呢。咱們賣出去一件,就能賺一件衣服的錢。這個網店的買賣將來要是能做起來,我還可以去聯繫其他廠家。這些年,我跟在我媽身邊,跟那些服裝廠的人還比較熟。另外,師姐,阿姨不是就是做裁縫的么。如果咱們的網店做起來,完全可以在網店上開定製,然後有生意在交給阿姨來做,這樣阿姨的生意也會變好些。」
常歡歡大概地解釋了一下她的想法。
「這事真能向你說得那麼順利么?」尤悠總覺得常歡歡好像說得太簡單了。
「當然,也是有一定的風險的。不過,目前來看,賠了的話頂多也就是賠你幾個月的時間和我家留下的那批貨!」常歡歡說得很坦誠。
電話那頭,尤悠沉吟了片刻。「那這樣吧,電話裡面咱們也說不清楚,明天我晚班,你到我家來吃頓午飯吧?到時候,咱們再好好的談一談。唉,自從上次你買了小蛋糕給二丫吃,那丫頭就一直在念叨你呢,她可想你了。」
「那好,我明天早上就過去。這次我再給二丫買個蛋糕。」常歡歡笑著說。
「你也別太慣著她。再這樣下去,都要被你慣壞了。」尤師姐說。
「哪呀,我這不是害的二丫以後都沒有漢堡吃了么?怎麼著都得好好補償補償她吧。」
「得了,你就別跟我貧了,電話掛了吧,我還得繼續上班呢。」尤師姐說。
「那行,師姐那你忙著吧!」
說完,常歡歡就掛了電話。雖然在追楓逸辰這件事情上不太順利,開網店這件事倒是還挺順利的。
到了第二天,常歡歡就提著一大桶小熊餅乾和盒裝的草莓蛋糕,去尤悠家了。常歡歡具體地說了一下她的打算,還把尤悠的疑問都給解釋清楚了。
尤悠並不是個優柔寡斷、瞻前顧後的人。她當場就下定決心,要跟著常歡歡一起開網店。不然,她一直這樣打工下去,實在也不是個事。
日復一日,在灶台間的繁忙工作,把她對藝術的執著和靈氣都給磨光了。在表演鼓書方面,一時間,她又很難有什麼大的發展機會。尤悠一直都不敢想,10年後的她會是什麼樣子?
她真的能成功么?還是到頭來瞎忙活一場?
現在,常歡歡剛好給她帶來了一個新的契機。她當然要拼一把。說到底,她想要專心從事表演工作,就需要一定的經濟基礎。沒錢說什麼也沒用。
談完了正事,尤悠就親自下廚,給常歡歡做了一頓好吃的。另一邊,在家趕暑假作業的小二丫,挺喜歡常歡歡送的蛋糕和小餅乾的。
這時候,小學生們沒幾天就要開學了,很多孩子都恨不得多長出幾隻手來寫暑假作業。倒是,考上大學的常歡歡還能多休息十幾天。京華藝術12號才正式開學呢。只是這十幾天也有她忙的了。
因為下午尤悠還要去打工,順便找經理去談辭職的事,二丫又忙著趕作業,常歡歡也就不多在她們家多呆了。11點半的時候,吃完午飯,她就跟著尤悠一起回去了,尤悠還順路把她帶到公共汽車站。
到了車站,常歡歡把這幾天發生的事都縷了一遍。她聽師傅提起過,之所以那天安排她跟秦老爺子見面,一方面是想確定一下她的喜劇功底,另一方面是因為有位圈內重量級老先生在給他孫子選搭檔,好像是為了參加一項比賽。
常歡歡想著既然過了這麼多天都沒什麼消息。那估計她就是沒被老先生相中了。這種事情她倒是挺看得開的。以後,等她念了大學,表演的機會還多著呢,沒有必要因為一時的失敗而計較什麼。
常歡歡一邊想著這些事,一邊就坐車回家了。也沒幾站地,很快她就下車了。
說來也巧,常歡歡剛一下車,就看見有一隻灰撲撲的小狗正站在路邊呢,也沒人管,它也不叫不咬人的,就那麼一臉深沉地看著馬路對面。
這狗長了一張挺有意思的臉,也不知道是不是哈士奇串過的。狗身形不大,毛大體是棕色的,兩隻耳朵耷拉著。它那兩眼周圍長了一圈黑白相間的毛,就跟塗了眼影畫了眼線似的。特別是,它眼睛上面還有兩撮很明顯的白毛,就像是兩條眉毛。這隻小狗長了一張嚴肅的學者臉,就好像它一直在思考著什麼人生大事似的。
常歡歡被這狗的表情給逗樂了。這些日子,她一直都在日行一善,這隻小土狗怎麼看都不像是家養的。脖套脖圈什麼都沒有,毛還濕乎乎的,一縷一縷的,顯得有點臟。常歡歡因為要去上學了,所以不能把狗領回家養了。可是,至少能喂它點吃的呀。
常歡歡想著,就從書包里翻出一根火腿腸。自從上次,她在小衚衕里暈倒,被送到醫院打了葡萄糖之後。常歡歡就一直隨身攜帶著水瓶、火腿腸和糖果。她也曾餵過其他小動物,這已經是輕車熟路了。
只是,常歡歡萬萬沒想到,她掰下一小段火腿腸放在地上,那隻忙著思考人生大事的小土狗居然只是低頭嗅了嗅,然後就邁著小腿走開了,完全不肯碰火腿腸一下。
常歡歡都被這狗給氣樂了。
「什麼呀?你還嫌棄了是吧?這可是純肉的火腿腸,你識不識貨呀?」
小狗不肯吃,還剩下大半根火腿腸總不能扔了吧?常歡歡可是前些日子才挨過餓。既然,她手裡的火腿腸沒被狗碰過,她也沒用手碰過小狗。於是一咬牙,就決定自己把火腿腸吃掉算了。
常歡歡一邊吃,一邊還念叨著。「嗯,這火腿就是好吃,全都是肉的。」
她其實就是故意逗這隻小狗玩呢。可惜,那狗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然後就繼續思考人生大事了,完全不想理會常歡歡這個愚蠢的人類。
「……」常歡歡反倒被這隻狗給氣到了。正在這時,她身後突然傳來了一個熟悉的聲音。
「常歡歡,你是在欺負我家毛豆么?」楓逸辰手裡還提著一個便利袋子,顯然他剛從便利店走出來。
常歡歡一臉驚訝地回頭看著他。「楓逸辰,這只是你家的狗呀?」
「對,就是我家的。」他那雙烏黑深邃的眼睛死死地盯在常歡歡的身上。他還是那副冷淡的樣子,臉上也沒什麼表情。可是,常歡歡就是知道他在生氣。
她趕緊跟他解釋。「我可沒欺負你家小狗,我就是看它孤零零地站在路邊,想喂它點東西吃。偏偏,這狗都不吃。呵呵,楓逸辰,你家這狗真特別,長得還挺個性,一看就是一隻很出色的,那個什麼……中華田園犬。」
常歡歡一時間實在想不出來,這狗能往那個名種裡面生拉硬拽,一咬牙只能挑了個好聽的詞說了。可實際上,這隻狗就是灰撲撲的小土狗,還被常歡歡當成流浪狗了。
這狗怎麼看都跟它主人楓逸辰的氣場不太般配。楓逸辰給人的感覺就是那種應該住在大別墅里,出門有豪車代步,還養著一隻有血統證書的名品犬。可實際上,楓逸辰他家就住在兩居室的小套房裡,他出門會坐公共汽車,養著一隻怪裡怪氣的小土狗。
不說別的,主人都過來了,這狗也不知道討好一下。它很個性地看都不看主人一眼,還在一邊繼續思考人生呢。
常歡歡實在對這一人一狗吐槽無力了。
楓逸辰卻冷冷地說道。「我家毛豆不吃外食。」
常歡歡再次確定,楓逸辰就是在生氣。看到他這態度,常歡歡就覺得她必須得說點什麼或者做點什麼,挽回一下。不然一回頭,好感度數值肯定會直接崩盤。
「楓逸辰,你怎麼突然來我家這邊了。」常歡歡一臉熱情地看著他。
「我來散步,順便遛狗。」說完,楓逸辰還不忘冷冷地看了常歡歡一眼。
常歡歡被他瞪的頭皮直發麻,咽了咽口水,又問。「遛狗遛這麼遠?這離你家得三公里了吧?」
「我們每天都跑八公里。」
「……」怪不得人家小狗都不想理主人了呢,這都被累傻了吧。
自從說了要做朋友之後,常歡歡就覺得她跟楓逸辰完全沒法好好交流。
她不知道楓逸辰是怎麼想的,他好像完全聽不懂別人的變相拒絕,就開始胡亂開一些腦洞,還非要她去追他。現在又莫名其妙地不高興,生她的氣,好像她做了什麼得罪他的事似的。天知道,這幾天,她都快想破頭了,就是想不出來,該怎麼追這個莫名其妙的傢伙。
常歡歡完全拿楓逸辰沒辦法。可是,又不能就這麼讓他離開。
於是,再次鼓起勇氣湊過去,好聲好氣地問。「那你吃中午飯了么?」
「還沒。」那雙深沉的眼睛再次看向了常歡歡。
「那什麼,楓逸辰,我知道這附近有家滇南餐館,味道還挺不錯的。其實,我早就想請你出來見個面的,就是不知道怎麼跟你說。還挺好笑的,這三年,我只會跟你吵架,反而不知道該怎麼跟你相處了。」常歡歡低著頭解釋道,她那樣子,怎麼看都像是在害羞。
說完話,常歡歡突然就發現壓在她脊背上的,那種無形的壓力好像一下子就消失了。她抬頭一看,楓逸辰還是那副老樣子,可是,他卻好像已經不再生氣了。常歡歡這才鬆了口氣。
只聽楓逸辰問:「在哪呀?」
「什麼?」
「不是要請我吃飯么?你還不趕緊帶路?」楓逸辰不滿地說道。
「哦,哦,離這邊很近的,我這就帶你去哈。」常歡歡一邊說著,一邊就帶著他往回走。一邊走,一邊還不忘給他介紹那些特色菜。
「那是一家滇南小館,他家的菜都很有特色。對了,楓逸辰,你知道汽鍋雞么?就是一個小鍋一個小鍋地落上去,落得高高的,靠蒸汽把食物做熟。那個鍋特別有意思。而且,那個煮出的湯可好吃了,我們今天就去吃那個吧?」
常歡歡一說到好吃的也就放開了。雖然,剛才在師姐家她已經吃過了,可常歡歡覺得她至少還能吃下一碗雞湯。
楓逸辰緩緩地跟在常歡歡地身後,靜靜地聽著她像個小老太太似的絮絮叨叨地說著那些美味的菜品。這幾天,一直積在他心中的氣悶突然就消失了。
八月底,大中午的暑氣似乎也沒這麼招人煩了。
遠遠看去,一對長相不俗的青年男女,一前一後,緩緩地通過這條巷子。前面那個姑娘活潑又可愛,笑的時候眼睛都迷起來了。後面那個青年雖然看似冷漠,又不近人情。可是,他的眼神卻一直落在小姑娘的身上,久久都沒有移開過。
就好像他的世界只能看見她一個人,再也沒有其他人能夠走過。
後面還有一隻長著學者臉的小狗,漫不經心地跟在青年的身後,尾巴還一甩一甩的。
這幅場景如果拍成照片,一定很不錯。
坐在車裡,正在打電話的女人看見這一幕已經完全驚呆了。她用力地睜大了雙眼,一臉難以置信地看向窗外。
電話那頭還在急切地喊著:「喂,胡總?喂,喂,胡總,您還在不在了?難道電話信號出什麼問題了?」
電話都掛斷了,她卻始終都沒有半點多餘的反應。就那樣僵硬地扭著頭,透過車窗,看著街上那個英俊不凡,卻氣質冷漠的男孩子。
直到男孩跟著那個女孩一起走進了衚衕,她才回過神來,放下了手裡的電話,然後,問坐在前面的助理。
「小梁,最近,李教授那邊來過電話么?逸辰最近有去找他聊天么?」
助理連忙向她彙報。「半個月之前,逸辰去找過李教授了,李教授建議他去爬爬山,放鬆一下。」
胡總又問:「那逸辰最近還做了什麼?你把最近他做過的所有事都跟我說說。」
「8月14號的時候,他出去爬了一次山,那天他回家還挺晚的。平時,他就一直呆在家裡。每天還是6點起床,會帶著毛豆出去跑8公里。其他安排,都跟以前一樣,還是只吃那幾樣食物,其他什麼也不吃。他也還是不許任何人進入他的房子里。所以,胡總我們這邊得到的消息還是挺少的。對了,他跟老爺子出去了兩次,老爺子還提起過,逸辰長大了,也到了談戀愛的年齡了。」
「這樣么?那好,你幫我去查查剛才那個女孩。」胡總眯著眼睛吩咐道。她臉上雖然不顯,手指卻因為激動而顫抖了一下。
時間過得真快,一晃,她兒子都已經18歲了,也到了會喜歡女孩子的年齡了。她曾經以為兒子的那種情況,這輩子都不會因為任何人而改變。可是,誰成想,有一天,她兒子竟會在一個女孩身邊呆得那樣自在。
作為一個不夠稱職的母親,她不願意去想女孩的出身和家事。只要她不做出傷害到她兒子的事,她都會接受她。
這時,小梁突然接起了一個電話。「胡總,楚導那邊還想繼續跟您談談那部電影的事。」
「現在不太方便,讓他下午再打過來吧?!現在,我想去老爺子家看看。」
她威嚴地坐在那裡,對下屬發號施令,就像是坐在王座上的女王。只是,一提到她兒子的事,天大的事情都得靠後。
明明是這麼在乎的孩子,她視他如珍寶,可那孩子卻連家門都不許她進,他甚至也不願意看見她。
父親總是安慰她,那孩子只是病了,總有一天他會好的。可她卻始終都無法介懷。說到底,是她這個狠心的母親把自己的孩子當成搖錢樹,然後把他逼成這樣的。
後來,她拿著孩子賺來的錢,創建了現在的事業。可那也是用孩子的童年換來的!
她,其實,早就後悔了。
*
另一邊,常歡歡很快就帶著楓逸辰到了那家滇南小店,那家店是個民居似的小二層,裝飾得古香古色的,讓人覺得很舒服。
到了那裡之後,都不用人說,那隻小狗就很老實地留在了店外。常歡歡還特意拜託店裡的服務員幫忙看一下,這才帶著楓逸辰來到了二樓。
此時,已經快一點了,中午吃飯的高峰期已經過去了。二樓只剩下一桌客人還在吃,常歡歡領著楓逸辰就往靠窗的位置走去。
「這可是我的老位置了,每次過來吃飯,我都會盡量坐在這裡。」常歡歡一邊走,一邊跟楓逸辰解釋著。楓逸辰也沒說什麼,就在她對面的位置坐下了。
服務員很快就拿來了一份菜單,常歡歡把菜單推到了楓逸辰的面前。「你來點菜吧?」
楓逸辰卻說:「我沒來過,你來點吧!」
「好,那咱們來一個汽鍋雞,再來一個烤魚,他家烤魚也很好吃的,然後主食就要這個千層包子吧?對了,比乒乓球大一圈的包子,你大概能吃多少個?」常歡歡問。
楓逸辰卻只說:「我隨便。」
「那咱就先來六個包子嘗嘗吧?這個包子很有意思的,就跟花捲似的,有很多很多層的皮。對了光吃包子可能會不夠,再來個竹筒飯吧?然後,再來一個炒西蘭花。先這樣,你看可以么?」常歡歡說著就又把菜單推到楓逸辰面前,想讓他點兩個喜歡的菜。
可楓逸辰卻直接把菜單合上了。「已經夠了。」
「那就先這樣吧!」
由於都是炒菜,都是要等的。很快,另外的那桌客人也離開了。整個二層就只剩下常歡歡和楓逸辰兩個人。
也不知是不是想太多了,常歡歡就覺得坐在對面的楓逸辰好像一直都在看她。
那種尷尬怪異的感覺又來了,常歡歡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好。於是,就拿起窗台上擺著的書。剛好,她拿起來的是一個帶著筆的硬皮本子。
這家店裡還提供了一個很有意思的服務,客人們可以在這個厚厚的本子上記錄下想說的話。幾年下來,這個本子上有人告白,有人留下很有情懷的小詩,也有人許下心底的願望。
隨手翻到比較靠後的一頁,常歡歡一看,就忍不住激動起來。
「你看,這頁還是我寫的呢!」常歡歡笑著湊到了楓逸辰面前。
楓逸辰一看,本子上寫著:「希望數學考試能夠及格!」後面還畫了一個熊臉的簡筆畫。
「原來,你喜歡到處許願呀!不過,去年期末考試,你數學好像真沒及格。」
「喂,我都請你吃飯了,能給我留點顏面么?」常歡歡不滿地抗議。
楓逸辰索性就拿過本子,開始自己翻著看。他翻頁的速度極快,也不知道有沒有看內容。常歡歡也就懶得跟他多計較了。
「仔細想想,從小到大,這家店好像就是我最喜歡的一家店了。因為覺得他們家的東西很特別,很有味道,就經常拉著我媽過來吃飯呢。對了,三個月前也來過,我當時好像也有寫下願望,希望我能考上大學來了。現在,已經實現了。」常歡歡說著,就陷入了這家店給她帶來的記憶里,她的嘴角還帶著一抹微笑。
上輩子,經過六年,她始終都無法釋懷母親的逝去。這輩子,可能是因為她的心境變了,也可能是因為她和師傅師姐和好了,而且又有了新的追求。那些難過的,想不開的事情,很自然地也就放下了。
到了現在,她心底只會留下那些和媽媽在一起的,美好的,快樂的記憶。這些記憶就足以陪伴著她成長,讓她慢慢地變成一個更勇敢,更堅強,也更好的人。
此時,正值午後,一抹陽光透過玻璃窗灑在常歡歡的臉上,照得她整個人都有些閃閃發亮。她眯起眼睛,露出一臉傻氣又幸福的笑容。頓時看得對面的楓逸辰心裡軟綿綿的,就像吃了一塊兒甜膩膩的棉花糖。
他知道有些事情,他可能永遠不能理解。但是,他會去學,學著配合她的腳步,讓她慢慢地追上他。如果她實在走得太慢的話,那也不要緊,他會轉身回去找她的。
楓逸辰不知什麼時候,把手裡的硬殼本攥得緊緊的,本子已經翻到了前面,頁面中間,有一排熟悉的字跡,寫著很幼稚的話。
「我喜歡楓逸辰,我要追他,想和他來一段美好的初戀。\(^▽^)/」
楓逸辰微微抿了一下嘴角,他就知道她特別特別喜歡他!喜歡他喜歡得不行。這不是,證據都找到了么?
他卻忘了看那日期還是2007年,老早老早的老黃曆了。或許,他看到了,卻刻意忽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