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他的心事
林子有了心事只能自己憋在心裡,不能苦訴給別的人聽,包括爹媽。不是他不想說,而是沒人聽,更沒人相信。有心裡話說不出的苦楚只有自己慢慢消化。
算是早戀吧!他上初一那會喜歡上了隔壁村的一個女孩,而對方竟也喜歡著自己。那女孩名叫李玉芳,他平時叫她小芳,和他同班,長得眉清目秀、楚楚動人,在班裡人稱小麻雀,嘰嘰喳喳,愛開玩笑,喜歡打扮,班裡男生都搶著和她說話,是個「搶手貨」。
林子對她也不免疫,但很自卑,沒敢表白,只是偷偷喜歡著人家。
林子在班裡不怎麼受歡迎,在同學眼裡是個弔兒郎當不學好的主,性格孤僻,冷血淡漠,尋釁滋事,思想齷齪,不求上進,這些是同學們對他作的標籤。可李玉芳總喜歡粘著他。
一開始小芳和其他同學一樣,對林子敬而遠之,把他躲得遠遠的,像躲瘟神。直到後來發生一件事,她對林子的印象徹底逆轉,深深喜歡上了這個人見人厭的「小混混」。
事情發生在一個周五傍晚。
小芳像往常一樣匆匆走在放學回家的路上。
她家住在鴿子庄,離學校有一段距離,要走一個多小時的山路。
平時她走大路,雖然遠點。但今天她一時興起選擇走小路嘗鮮。但她不知危險在一步步靠近。
四周渺無人煙,只有綿延不絕的荒山和乘風盤旋的烏鴉,太陽餘暉潑灑在向陽的山坡上,原本土黃的表面像鍍了層金粉一樣,溫暖而明亮。
三個手夾著香煙、穿著怪異的少年跟在小芳後面,交頭接耳、勾肩搭背地討論著什麼。
小芳覺察到有人跟蹤,走得飛快,心也跳得飛快,原本潔白的面頰由於奔跑泛紅了起來,劉海濕了,鬢角也濕了。
她拚命跑著,三個少年緊追著。
四個人終於在山坡一個拐彎處遭遇了。
接下來是一陣嘶喊和一頓撕扯,再後來又是一聲咆哮和一片慘叫……
她獲救了。救她的便是林子。
下午快放學的時候,林子被老師叫去辦公室訓話,走得晚,眼看天快黑了,也想抄近路快點回家,沒想到無意中救了小芳。
雖然他比那三個少年小個三四歲,可他是打架不要命的主,很多人怕他就是這個原因,不是他有多厲害。
那天,三個少年輕敵了,林子趁亂對他們下了狠手,一個頭大的土疙瘩被生生砸成了粉末,在他們抱頭慘叫的空檔,又及時補上了幾拳幾腳,生猛地將三個少年打得四散逃走。
林子也受了傷,眼角被打破,鮮血遮住了半邊臉。
林子抬手擦乾了血跡,背著癱軟的小芳下了坡,直奔鴿子庄。
小芳對他很感激,也就此改變了對他的成見。
以前小芳認為,林子是個對自己對家人都很不負責任的小流氓,經常領著一群人收拾這個打趴那個,和社會上的混混差不多。
但現在她的想法變了。她看見了他的正義感和責任感,能背她走十里路而不喊累不亂摸,一點不像其他人說的冷血流氓。
自從發生那件事之後,兩人互生喜歡,偷偷地走到了一起,瞞著老師,瞞著同學,瞞著雙方家人,他們想瞞住整個世界偷偷享用愛情帶給的溫暖和歡愉。
林子輟學在家的這段日子裡,他隱隱感覺事情發生了一些變故。
他已經十多天沒看見小芳了,這是心緒不寧的源頭。以前他們幾乎天天見面,就差晚上摟在一起睡覺了,一直持續了一年多。
天壤之別的反差使他不由自主地亂想一通。
到底做錯了什麼而對他避而不見?是不是她家裡人知道了情況?該不是打架被開除嫌棄他了?
他心裡亂得很,沒有一點頭緒,而這些新情況需要他一點點去挖掘,別人可沒好心告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