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對不住各位小天使了
之三自然而理天下也。@樂@文@天下得之而安,故謂之「德」。凡言人屬者耳,其義雲「法地地」如地之無私載。「法天天」,如天之無私覆。「法道道」,如道之無私生成而已。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例也。后之字者謬妄相傳,皆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則域中有五大非四大矣。豈王者只得「法地」,而不得「法天」,「法道」乎?天地無心,而亦可轉相法乎?又況「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道為天地之父,自然之子,支離決裂,義理疏遠矣。高明也在《帛書老子校注》中認為,李說雖辨,而歷代學者多棄之不用或謂「乃小兒牙牙學語」單詞重疊,非老子之。雖說不詞,但確為古之一說,況且如今尚有信從者。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所言非王者只得「法地」而不得「法天」「法道」,而謂人,地,天皆法於道也。若此句法如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此雖謂「三生萬物」不言而喻,生萬物者當為「道」絕不會理解為生萬物者「三」耳。
古棣在《老子校詁》中解釋此四句說:「法地地」,是說以地之所以為地者,為法,地之所以為地,即地無私載;「法天天」,是說以天之所以為天者,為法,天之所以為天,即天無私覆;「法道道」,是說以道之所以為道者,為法。
道之所以為道者的特質,即「道法自然」。「自然」便是自己如此,即自因、自成、自本、自根,「道法自然」,即道以自己如此,自成、自因為法,而不橫加干預,亦即「無為」。這裡「法」字有法則之意,君王要以大地的無私載、謙卑無爭為法,以天之無私藏為法,以道之自然為法,從而道與自然歸一。
此處之法乃道之法,對道的遵循可以使得天、地、人三界秩序井然,得以理治。高定彝認為,此句表達了古人的系統論的觀點,宇宙萬物是一個整體,人、天、地、自然等構成了一個有層次、結構、整體的系統,相互聯繫,相互制約。
當然由王到地、天,最後到道、自然,葉海煙先生認為,這一層層遞進之中也有超越之意在其中,也即「法」可以擴充為「歸向」、「超越」的意蘊,而不止於「依循」、「效仿」。[6]
三、「道法自然」的法哲學意義
1、「道」與「法」的關係
一是老子之道是一種特殊之物,看不見,聽不見,摸不著,人們無法確定其名,以「道」相稱。這種特殊之物有具體與抽象之分,道不僅指「道路」、「路程」、「途經」等,還指代「方法」、「技藝」、「事理」、「規則」、「常理」、「思想體系」等。而特殊之物主要是從具體之道層面而言。如第二十五節,「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
二是精神性範疇之道,主要指老子將道對自然界的作用抽象化,演化為「無為而治」的治國之道。
三是規則或常理層面之道。如第九節,「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四是方法層面之道。如第五十九節,「是謂深根固柢,長生久視之道也。」
上述四層關於「道」義的闡述中,第三層規則或常理層面之道與法律之法是相通的。法是對常理常識常情的一種規範化,通過國家強制力保證這種剛性規則得以實施。而作為規則或常理之道更多的是一種自然法層面的東西,或者道之規則為自然規律,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否則將受到自然規律的懲罰。常理之道是社會生活之道,主要體現在人與人、人與社會的關係之中,是一種普遍認同的社會規律或習俗習慣,受到倫常關係的制約。
從這兩個層面來說,道之規則與常理是法形成的環境與基礎,法不過是以正式的形式規範化了的自然規律與常理,因此法與道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法來源於道,且反過來要順應道的運動。[6]
2、「道法自然」思想異於西方自然法
《老子》中體現的就是中國自然法思想,可以看做是中國道家法律學說的肇始。在中國古代,老子是第一個提出「道法自然」的自然法思想觀點的。老子的「道法自然」與西方自然法思想在本質上不一樣。西方自然法思想發源於古希臘古羅馬的自由主義和理性主義傳統,正義、善、民主等理念是其基礎,並且作為評價實在法或人定法的應然性依據。而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立足於萬物的本原,即「道」,試圖通過認知「道」來達到對自然世界和人類社會的終極把握,從而依「道」而生。這種「道」不是自由、理性、民主或正義等理念和評價標準,而是一種「不可名」之特殊物,一種「天長地久」的規律性東西,兼具物質和精神層面,存於天地之間自我循環。
總而言之,老子認為,統治者治理國家貴在「無為」「無事」等聖人之治,而聖人之治的手段並不是通過制定刑法等國家制度來對老百姓加以規制,聖人以合乎自然、不行強制來推行其統治。而法律制度是治國者統治人民的工具,是統治者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與維持社會秩序建構的國家機器,老子認為這些法律制度以及國家機器的存在都是統治者的有為措施,而這些有為措施又體現了統治者雄心、私慾、智慧等產生爭戰、貧富、盜賊等禍害的緣由的因素,往往滋擾人民按自然之道來生活,所以老子極力反對這些措施與法令制度。因此,從老子「道法自然」思想中可以得出結論,法需要順應「道」與「德」的運動,效法自然之律,在辯證的反向轉化之中發揮其治理作用。[6]
文學特色
音韻之美
《道德經》句式整齊,大致押韻,
《道德經》
《道德經》
為詩歌體之經文。讀之朗朗上口,易誦易記。體現了中國文字的音韻之美。如「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二章)、「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三章)、「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四章)、「其政悶悶,其民淳淳」(五十八章)。這些詞句,不僅押韻,而且平仄相扣,有音韻美,也有旋律美。朗誦經文,是一種美的享受,在音韻之美中體味深刻的哲理。
講究修辭
《道德經》的語言非常講究藝術性,運用了多種修辭方式,使詞句準確、鮮明、生動,富有說理性和感染力。
1、對偶
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一章)、「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三十九章)、「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五十八章)、「天下難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細」(六十三章)。對偶句子看起來整齊醒目,聽起來鏗鏘悅耳,便於記憶、便於傳誦。
2、排比
排比可以增強語言的氣勢、鼓動力。《道德經》中排比句較多。如:「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心妨」(十二章)、「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二十二章)、「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二十四章)、「大方無隅,大器晚成,大音希聲,大象無形」(四十一章)。
3、比喻
《道德經》中比喻亦多。如:「穀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綿綿若存,用之不勤」(六章),以玄牝喻「道」,生養萬物。又如:「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八章),通篇以水喻人,把水擬人化,讚頌得道者的高貴品質。再如:「專氣致柔,能嬰兒乎」(十章)、「我獨泊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二十章)、「復歸於嬰兒」(二十八章),皆以嬰兒喻道者的純潔、天真、樸實無華。又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塔,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六十四章),連用三個比喻,講明從小做起的道理。這些比喻,增強了語言的形象性,加深了讀者的印象。
4、設問和反問
如:「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下,得之若驚,失之若驚,是謂寵辱若驚」、「何謂貴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十三章)、「唯之與阿,相去幾何?善之與惡,相去若何」(二十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七十四章),這些設問與反問,增加了語言波瀾,扣人心弦,起到了引人注意、思索的效果。
5、聯珠
聯珠又叫頂真,是把前一句後邊的詞語作為後一句開頭的詞語,把語言連續說下去的一種修辭手法。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又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四十二章),聯珠使語氣連貫,結構嚴密,更好地反映事物的有機聯繫。
語言精闢
《道德經》有些語言極為精闢,是至理名言,至今是成語、格言、座右銘。如:「天長地久」(七章)、「上善若水」(八章)、「少私寡慾」(十九章)、「弱之勝強,柔之勝剛」(七十八章)、「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四十六章)。有的原句,今已演變為警句,廣泛流傳。如:「功成,名遂,身退」(九章),現為「功成身退」;「知其白,守其黑」(二十八章),現為「知白守黑」;「大巧若拙,大辯若訥」(四十五章),現演變出「大智若愚」;「天網恢恢,疏而不失」(七十三章),現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知足之足,常足矣」(四十六章),現為「知足常樂」;「寵辱若驚」(十三章),現為「寵辱不驚」。[7]
價值影響
編輯
《道德經》內容涵蓋哲學、倫理學、政治學、軍事學等諸多學科,被後人尊奉為治國、齊家、修身、為學的寶典。它對中國的哲學、科學、政治、宗教等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體現了古代中國人的一種世界觀和人生觀。先秦諸子、中國人的文化思想等沒有不受老子影響的。它的影響也是多方面的,包括政治、文化、科學、宗教等等方面。據元朝時的不完全統計,先秦以來,研老注老著作至元朝時就超過三千餘種,具有代表性的不少於一千種,從側面說明了《道德經》的巨大影響。[5]
歷史評價
編輯
司馬談(西漢史學家司馬遷之父)在《論六家要旨》中說:「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史記太史公序》)
司馬遷在《史記》說:「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執,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不為物后,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與合,故曰:聖人不朽,時變是守。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群臣並至,使多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