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不瘋魔不成活,再說一些東西
我現在才發現,不瘋魔不成活,狀態要瘋魔,但心卻要冷靜。瘋魔的是一直的堅持,但是寫的時候一定要保持冷靜,不能把瘋狂的情緒也寫進去。
最近很焦躁,心情很不平靜。我很想成為程蝶衣那樣的不瘋魔不成活,但卻忽略了創作的時候不能把那種瘋狂的情緒帶進去。創作的時候一定要靜心,你要明確的知道你寫的每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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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腦袋不夠用了,誰借我個腦袋使使。最近腦子很疲勞,和身體疲勞睡一覺就好不一樣。腦子疲勞,精神疲勞,讓人整天提不起精神,幹什麼都沒力。即便是這樣,我也要強迫自己去寫小說,我是不會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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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一個笑話,娛樂圈最吊的是誰……豬八戒啊,水軍全是他的。這是寫我那本《我本猴子,無限囂張》的時候想到的,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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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詞哦,嘗試的寫了一下。
……
如果我有一雙隱形的手;
就可以再抱你一次;
回頭看看曾經喝過的酒;
好想叫住以前的自己;
假裝大方的去說了再見;
卻總一步三回頭哦;
渴望一個平常開心的笑;
卻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留不住的身體留不住的心;
留不住的感情留不住的回憶;
流不盡的眼淚想帶你飛;
鴛鴦缺了一隻游向夜晚的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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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來有個願望,當個三流寫手,現在算是達成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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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希望那是真實,但醒來之後那只是一場夢。有一個喜歡的女孩,經常做夢夢到我們是情侶,很開心在橋下,在雨中玩耍,然後我送她回家。之後醒了,是夢。
每一次這樣,我就會很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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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人,有幾個能夠自己控制自己的命運。大多數、甚至全部的人活了一輩子,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每天活著。都市的人每天渾渾噩噩的進行著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的生活,重複著枯燥的工作,對於自己沒有半點意義。
而有些人不甘心,他們不甘心活了一輩子到最後,在老的時候回首,卻不知道自己一輩子做了什麼。他們想方設法的去用各種方式證明自己,想要給自己的生命找到一個意義,找到一個存在的價值,找到一個在死的那一天不會不甘心的理由。
如果不能確實的證明的自己的價值,那就用最瘋狂的狀態,讓整個世界陪自己一起墮入地獄。似乎只有這樣劇烈的瘋狂,才能證明他在這世界上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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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行》
沒有想過分開那麼突然;
心臟彷彿停在那個夜晚;
熟悉的聲音,愛笑的眼睛,刻在腦海;
時常說著分開之後的一滴一點;
卻沒有想過那天會真的到來;
想了千百遍的夏天,全然嗨不起來;
若是當初說了那句我真的愛你;
或許今天的我不會去後悔;
渴望留下的一切都已形同陌人;
冰涼的吐氣,中二的少年;
記憶褪去溫暖的色調;
殘留的溫度埋進最深的角落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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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羨慕你們每天在玩的人,我精神為我生了個閨女,已經分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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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偽的出路就擺在眼前,落工完成的葬禮在遼闊的草原舉行。守舊的人們不願意接受所謂的開明,開拓者們總是用鮮血作為殘酷的代價。
倒退的文明,不甘寂寞的野心家,失敗是他們發起戰爭的借口。平坦的道路總是沒有充滿荊棘的路更具有誘惑力。狹隘的目光對比廣袤的世界,能看到的東西依舊是狹隘的。渴望央而求不得的感情,妄想可望而不可及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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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以後,我的時間……就是我的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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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人生即將結束,比起贏……更重要的是不後悔。有些事情的結果很重要,卻也不是那麼重要……更重要的是要認清自己,不後悔並且快樂的走下去。
最後,好不容易即將擺脫所有人從一出生就要背負的束縛,我不會再輕易的讓自己被任何事情束縛住、迷失方向,變的看不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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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緣盡否,半刻惜別離,紙鳶白雲間,訴說不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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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胃沒別的優點……就是愛好運動……
你說作為我一個半死宅的器官……你有點出息好不好……
我在家有多懶……我的胃就有多勤快……每天不運動一下就痒痒……
我說它也不聽……可惜了我這個帶把的身體……沒有女人每月一次……卻天天簽到……勤快死了……
最坑的是……我越緊張它越勤快……我要有它一半勤快……這會兒孩子都能打醬油了……
所以……我今天鄭重的宣布……基友……我們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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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我還是個白痴加智障的中二少年……
有一天……下雨了……
作為一個骨子裡充滿文藝的我……我伸出手……試圖擁抱灰色的天……
可萬萬沒想到……
為什麼在這麼美好的時候……會聞到廉價的香水味……
我懷疑的看向周圍……重度中二幻想……讓我以為在我身前……有一個看不見的漂亮女鬼……
我激動的坐起來……在差點閃到老腰之後……深情的呼喚著各種名字……
十分鐘以後……在我各種噁心的稱呼下……成功讓那條樓下的狗沖我狂叫……
看著樓下那隻狗眼裡曖昧的眼神……我知道那一定是只母狗……
這還沒完……
在我白痴智障的無聊幻想劇本中……我會和那本三流小說的主角一樣……遇見女鬼……左擁右抱……然後走上人生巔峰……
然而……
一瓶昨天剛買回來的爽膚水放在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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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陣熟悉悅耳的歌聲從樓下傳來……
我仔細一聽有點不對勁……
請告訴我在幼兒園放失戀陣線聯盟是什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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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這不是真實的,人們心裡的慾望就放大了,變的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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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的排版很重要,一定程度上可以影響人們的閱讀。而情節的安排就是對故事的排版。一個並不是很出彩的故事,通過重新編排,或許會煥發出不一樣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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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於知道我寫小說一直缺少的東西是什麼了,就是缺少人物和劇情的推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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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種意義上,生命就是我們最大的束縛。我時常想著一句話,既然活著就不能白活,一定要留下些什麼,或者改變些什麼。從這句話可以感覺到,沒有什麼生活的快樂,有的只是不甘心。
就像是吃自助一樣,我們時常會覺得不能白掏錢,一定要吃回來。往往吃到最後已經不想吃了,留下的只是一點不甘心,已經不是為了想吃而吃。
活著也一樣,活到最後,已經不是因為活著很快樂,很不舍。而是因為覺得既然來了世界一趟,既然活著,就不能白活,已經為了想活著而活著。
換句話說,已經不是為了活著讓我高興而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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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喜歡孫悟空,因為他要的是自由和強大,我們也是。為了自由,所以變的強大,卻又被一些事情束縛住,失去了自由的初衷。
所以我討厭束縛,不喜歡任何規定和計劃的事情。就像是晚上睡覺,白天必須起來,學生必須上學,必須穿什麼,吃什麼,喝什麼,沒有任何事情是必須乾的。
天生反骨,不喜歡束縛的感覺。一旦有什麼計劃,比如明天要去哪,就會打亂我的生活。比如這會兒要睡覺,但是不瞌睡,想要熬夜,但明天又要去哪,那現在是該睡還是不睡。
總而言之,該死的計劃,該死的規矩,該死的規則,該死的束縛。
最後一句,該死的手機,為什麼這麼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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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醒了,是還沒睡。熬到腦子裡面像裝了一個電鑽一樣,瞬間感覺萌萌噠(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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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一輩子其實就是一個字,痴。痴於感情,痴於愛,痴於自己喜歡的事情,自己的專業。程蝶衣人戲不分,不瘋魔不成活,但那才是活出了真正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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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發現努力就像撞球一樣,可能大力出奇迹,也可能只是一場絢爛的煙火,精彩過後卻沒有所謂的成功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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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才能知道自己做夢夢到了什麼?每天晚上做夢就是想不起來,要是能把做夢的記憶弄成畫面放出來,鬼才看什麼電影電視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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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不夠技術來湊,技術不夠意識白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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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到即止是怕你生厭,如果你喜歡,二十四個小時陪你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