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零九章 大橋邊 上
我覺得這個世界上最堅固的東西就是感情,最脆弱的東西也是感情。即使我至今為止也沒有找到固若金湯的感情,但我經歷了不少脆弱不堪的故事。
王琦喜歡一個明星喜歡了很久,平時在社交軟體上也會經常發他的照片,我也會跟著她去聽這個明星寫的很多歌。我想起來王琦告訴她的生日時候,我算了算時間也差不多要到了。就讓李黔帶著我去鎮子上買一個專輯給她。當時身上就留著身上剩下來的五十塊錢,那個時候哪裡知道正版專輯要多少錢阿。
那當然是不知道的,索性鎮子上也沒有正版的賣。當然是去找了一個隨便的影碟店裡面找了,就我這樣的鄉巴佬對這些東西能了解啥呀。四十塊錢一盒的碟片對我當時的認知來說已經是很貴的那種了,所以當時就覺得如果說把這個東西當做生日禮物送給她她一定會很開心。
李黔告訴我,他還從來沒見我對誰這麼上心過,就算是對咱們這些兄弟都沒這麼好。所謂要老婆不要兄弟就是形容我的,當然這些話都是調侃調侃的。大家心裡都清楚,兄弟們之間人品是怎麼樣的。我在他們眼裡,公認的人品是不錯的。
現在這個階段當然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了,我就在等著王琦生日的那天。據說在學校裡面她都已經開始招人準備自己的生日了,讓很多同學都來參加。可是王琦在班級里的人緣其實一般,只能叫來固定的幾個人。這些對我來說當然是無所謂的,我的重點是要借著這個機會向她示愛就行了。
從市裡玩了那一趟之後,我和那些所謂的學霸圈倒是關係近了不少。可是不知道為什麼,王琦最近對我都是挺冷淡的。去廣場上的次數也變少了,總是借口太累了就不來了。李黔告訴我說女孩子有時候就是這樣的,需要給她點時間緩緩才行。
不過說到這裡,李黔最近倒是每天都眉開眼笑的。李黔好像是加上了老家那個姑娘的社交軟體,就是用上次那個禮物換來的。但是李黔在汗青的多次勸告之下,沒有把自己的照片傳給老家的女孩子。而是用了我的照片,我真的不是說自己長得好看,而是當初李黔真的就是這麼做了。
現在的李黔每天都抱著自己的手機和遠方的姑娘聊天,說實話這倒是把我們所有人都羨慕到了。雖然汗青現在和孫甜是朝夕相處,而我和王琦也能天天見面。但是李黔每次和那個姑娘聊天都會開心地笑出聲來,那才是最甜蜜的狀態吧。反觀我和汗青,現在的我和王琦好像快速度過了熱戀期,直接到了冷淡期。而汗青和孫甜因為是重點初中的學生,每天光學習就累的不行了,哪有時間來風花雪月的。
自從李黔和那個姑娘聯繫上之後,他在廁所上呆著的時間是越來越長了。怎麼說呢,估計要不是老家那個姑娘要睡覺,他可以在廁所呆上一晚上,哪怕第二天要去學校上課他也可以堅持這麼久。
說到底,男人還是要持久的呀。
李黔因為來上課的時間比較早,所以早就已經過了十六歲,在學校申請了之後就每天開著電瓶車來上課。這樣我和他就都不用一起騎著自行車來上學了。其實其他季節是還好了,要是在冬天那種爆炸冷的天氣里騎著自行車來上課,對我們這種離學校很遠的人來說那就是折磨。到學校的時候,哪怕你的手戴著手套到了學校那都凍僵了,補作業是不可能,整個冬天都是不可能的。
所以有了電瓶車,就沒有這些煩惱了。李黔皮糙肉厚的他感覺不到什麼,龐大的身軀擋在我的前面,風雪全都被他擋住了,我自然是沒有多大感覺的。當然,這都是后話了,當時的我們單純是覺得這樣比較快,可以早點去學校裡面補作業。
那天,我們來的很早,其他的同學還沒來。我就把沒做完的作業放在桌子上,先把自己能寫的先寫掉,等著寫完的人把作業拿過來給我抄抄。可是等了很久,也沒人來,我抬起手看了看錶,都已經六點半了。按照道理說,現在學校應該已經開始熱鬧起來了阿。我看著自己桌子上還沒完成的作業,心想著昨天的作業為什麼布置了這麼多。然後想到這,突然拍了拍腦門。
媽的,被李黔這個傻子給坑了。
昨天李黔晚上就開始和那個姑娘聊天,去了廁所呆了一晚上。估計是光顧著和人家聊天了,他都忘記了昨天是星期五。大早上把正在睡覺的我直接給拍醒了,我當時稀里糊塗的哪裡知道那是幾點。跟著他就出去了,到了學校補了半天作業才想起來這是周末。我轉過頭看向了窗戶外面正在憨笑的李黔,要不是他塊頭比我大我真想錘死他。
周末最重要的是什麼,是睡眠啊!懶覺時間,那可是無比神聖的!
李黔為了補償我,決定帶著我到周圍的早餐店裡去吃點早飯。說起來,這裡周圍的早餐店味道還是不錯的。尤其是在橋洞底下有一個老爺爺做的小餛飩屬實是不錯,上一次來還是父親帶我來的。父親告訴我,這個橋洞底下的老爺爺在他小時候就在這裡賣小餛飩了。一直賣了幾十年了,還是在這裡,價格從分變成了元。每天會騎著一輛三輪車把東西全部運到這個地方來,從早上一直賣到下午四五點。
老爺爺之所以會在這裡賣餛飩是因為橋洞底下比較涼快,來來往往的人也多。其實後來奶奶告訴我,這個爺爺的子女都挺有出息的。但是他知道自己的餛飩是很多人的回憶,很多人都忘不掉他的餛飩,所以就一直留在這裡坐了。只不過最近,他會帶著自己的兒媳婦兒一起來賣,希望是自己沒法幹活了以後有人能來接他的班。
可是大家心裡都清楚,他兒媳婦也就是陪陪他,怎麼可能真的以後就在這賣餛飩。我從小在街上吃到大的餛飩攤子,也因為家裡做了別的生意不在街上賣餛飩了。我很小時候十分迷戀的味道再也找不回來了,那種你回到原來的地方卻找不到原來的東西。
或許,這就是所謂的物是人非吧。
後來我去街上那個吃餛飩的地方,如今只有一家早餐店開在哪裡。那家早餐店也開了很久了,餛飩攤子在的時候它就在了。只不過現在我能選的也就只有這家店了,說來也奇怪,這家店裡也賣小餛飩,但是當時就是沒多人去吃店裡的,都吃外麵攤子上的。我走進那家店的時候是和奶奶一起進去的,裡面的老闆娘和我奶奶是同學。那家店裡的東西說實話沒有那個攤子上的好吃,但是牆上的很多畫讓我深有感觸。
當時我就認出來,是很多張紋身手稿。聽這家店的老闆娘講說,這些手稿是他兒子畫的。他兒子很會畫紋身手稿,甚至還把這些手稿紋在了自己的身上。自己用針紋的,他兒子吸毒。他為了不讓自己吸毒,打斷了自己的腿,每天在家裡紋手稿。
這個人,是瘋子,也是天才。
我和李黔沒有選擇橋洞底下的餛飩,原因是李黔不喜歡吃餛飩。所以我們就吃了一家那個地方同樣有名的早餐店,弄了點粥喝。我不知道有沒有人和我一樣,我喝粥可以喝白米粥,但是不能喝紅豆粥和綠豆粥,但是卻可以喝綠豆湯和紅豆湯。我就是不喜歡兩種口感在嘴裡的感覺,我奶奶從小就說我這個習慣奇奇怪怪的。
我掏出手機,想看看王琦有沒有睡醒。可是她的頭像是灰色的,所以當然是沒睡醒。但我卻看見「漆黑夜裡的火」在線。不知道為什麼,我和他見過一面之後本來覺得他這個人挺好的。但是最近卻總是覺得這個人有什麼古怪,可能是因為他最近總是不在線吧。
我剛想發消息給他,卻看見他的頭像又變成了灰色,我失落地放下了手機夾了點鹹菜到自己的嘴裡。
回到家的時候,我和李黔都已經沒有了困意。反正周末對我們來說都是最後一天的晚上才是用來寫作業的,我和李黔打算去叫朱天寶和周末回家的汗青一起出去抓龍蝦。現在的龍蝦正道季節,李黔又會做龍蝦。正好這樣,我們可以弄點啤酒四個人爽爽口。我當時是不理解的,酒又不好喝,為什麼說成是爽口。
朱天寶一大早就已經在汗青家裡了,汗青應該也是大早上回來的。人湊齊了之後當然就是出去玩了,捉龍蝦很簡單。其實就是需要一個桶就行了。然後幾個人騎著電瓶車到魚塘那邊的小溝裡面摸就行,除了有時候會被龍蝦夾出血,然後會被池子裡面的蟲子咬的渾身都是包,其他都還好其實。
我帶著他們來到了魚塘的旁邊,這片魚塘據奶奶所說使我們家的。但是早在多年前就已經是別人的了,李黔和朱天寶已經脫掉了上衣,把褲腿擼了起來。直接下了池子。我也脫掉了衣服下池子玩,小時候父親帶著我一起來這裡抓過龍蝦。所以我們幾個都是輕車熟路的,但是汗青卻不願意下來。這個我們倒是沒有逼他,畢竟水溝裡面的特別臟什麼東西都有。人家是重點初中的學生,可能這樣的活動不符合他的身份吧。
他拿著一根小木棍,用一根繩子綁在上面,繩子的另外一端綁著一個青蛙腿,這樣可以釣龍蝦。雖然這樣的方法比摸龍蝦慢十倍,但是好歹也算是能捉到一兩隻。
我們在水溝裡面一直摸到了中午,桶裡面也裝著不少龍蝦了。李黔告訴我們,龍蝦生活在這樣的泥地裡面,我們養一兩天是沒用的,養時間長了還容易死。所以我們打算回去洗洗乾淨就開吃,朱天寶和李黔都提出要搞兩瓶啤酒意思意思,但是我和汗青都是不喜歡喝酒的人。
李黔和朱天寶很快就把龍蝦弄好了準備下鍋了,我和汗青到阿勒家裡買了兩瓶啤酒給他們。路上還討論著我們兩個為什麼不喜歡喝酒,還順便聊了兩句互相喜歡的姑娘。
說到這的時候,我把手機掏出來看了一眼。想看看為什麼王琦怎麼到現在還沒起床,可是翻來翻去。我好像是找不到王琦了,我把手機遞給了汗青。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弄了什麼東西把王琦放到別的地方去了,可是汗青告訴我,王琦應該是把我刪掉了。
那個時候,我有點懵,沒搞懂情況。李黔弄好了一大鍋的香辣龍蝦,汗青當時沒有告訴他們剛剛發生的事情,我也沒說。只是在他們吃龍蝦的時候,我一個人默默地喝完了一瓶啤酒。我的身體應該是慢慢開始能夠承受酒精了,一瓶啤酒下肚我只是覺得稍微有一頭暈。在幾年前,舅公給了我一碗啤酒喝下去,我就在床上躺了很久了。
朱天寶和汗青走了,我把事情告訴了李黔。李黔告訴我按照最近王琦對我的表現,她應該是把我給摔了。可是我不知道為什麼她會這麼做,我沒有做任何事情惹到她了,也沒有把我們的事情告訴了老師。
李黔告訴我,其實在一段感情里你如果是卑微的形象,那麼最後被拋棄的那一個一定是自己。我告訴李黔,我真的很喜歡她,喜歡她的樣子,喜歡她的每一個動作。她好像不管是在幹什麼,都那樣好看。可是李黔告訴我,感情這個東西就是這樣的。付出了多少不一定會收穫多少的回報,或許你的付出在人家眼裡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我沒說什麼,在感情這方面,我什麼也不懂,就算再過幾十年,我也不敢說自己真的明白。
我回到了大院,問太婆咬了兩百塊錢。太婆平時是不會給我這麼多錢的,但是之前奶奶在她那裡放了兩百塊錢,說是留給我的。所以我就拿了過來,拉著李黔到街上買了點酒喝鴨脖。好像是一瓶白葡萄酒和一瓶紅葡萄酒,還有一書包的啤酒。
這是我人生當中第一次喝到酩酊大醉,但是這一場醉我沒有忘記,可能以後也沒法忘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