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我喜歡過一個人,那時候我只是個初一的新生,她站在太陽底下,穿著白色的背帶連衣裙,扎著一個高高的馬尾辮,臉被太陽曬得紅撲撲的,不知道為什麼,我看見她,突然就有了一種不知所措的感覺,她也看著我,我就飛快地扭過頭去,裝作剛才沒盯著她看的樣子,心卻快要跳到了嗓子眼裡,手緊緊地捏成了一個小棒槌。後來她和我同班,我老是偷偷地看她,其實她不是那種漂亮傲氣的小姑娘,笑起來的樣子傻傻的,可是我卻不敢跟她說話,只是她每次經過我座位時,即使我埋著頭,也能知道是她走了過來,我沒有認錯過一次,很奇妙。」
這是我的一個朋友跟我談及初戀時的話語,他用了「很奇妙」三個字。
那時我想起了我的青春故事,那裡有第一次奇妙的心動之旅。只是我能記得的細節已很少,能想起的彷彿都是他穿著一件藍白相間的條紋襯衫,騎著自行車瀟洒的背影。
青春里,我擁有很多夢想,他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夢想,我甚至為了多看他一眼,做了很多傻事。
如今,我已經走過青春,想到那些過往不禁會心一笑,當時自己真的傻得可愛。也許一輩子,只有在那些青澀的日子,可以純粹地為一個人做那麼多傻事。那是難以重複的幸運。
我把這樣的經歷,一直看成是幸運。即使,沒有結果。
於是有了紀念自己第一次心動的想法,只是沒想到,構思於2008年,落筆竟然已是在3年後。這3年的時間,為了打磨一個好的故事框架,我推倒重寫了很多次,沒有靈感的半年時間,我毫不猶豫地回了自己的家鄉,身邊有人問我值不值得,套用小說里主人公的話,這世界哪裡有什麼值不值得,只有自己願不願意。
我想把這本小說,當成一件最溫暖的事情做,雖然過程艱難。人生只有這一次回味那個年紀的文字,如此珍貴,我捨不得有半點浪費。或者,從動筆的那刻起,我就把它當成了一個時光鏡,借著筆下的文字重返少年時代,遇到年少時的自己,那個情竇初開的傻姑娘。
從哪裡開始,又從哪裡結束,告白,還是隱藏心意,寫完后,才發現一切都沒必要去計較了。青春走過去了,便是走過了。
這就是歲月,無聲無息地偷走了選擇的機會,卻偏偏留下了最刻骨銘心的回憶。
它是殘酷的,更多的,是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