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香山大學」一切都顯得那麼容易
2003年7月8日,美國夏威夷州政府通過夏威夷州第一巡迴法庭結束了對美國檀香山大學(法定註冊名為「美國檀香山文理人文大學」)的控告,被告美國檀香山大學同意支付全額退款給已經獲得文憑或正在就讀的學生(包括直接通過學校或該校在國外的代理入學的學生),條件是退還該校已頒發的文憑,在讀學生只需提供註冊證明。然而,就是這樣一所「未受美國教育部承認的認證機構認證」在本土栽了跟頭的「洋野雞大學」,在中國大陸很多地區的招生工作卻絲毫未受影響,仍然在如火如荼地進行。「美國檀香山大學1986年創立於美國夏威夷州檀香山市,由夏威夷州政府依法批准登記註冊,是美國財政部稅務局批准豁免稅務的非贏利教育機構。隨著學校向國際化發展,檀香山大學逐步成為國際開放和遠程教育界的領先者,並於1996年榮獲國際大學認證機構APICS的認證,成為APICS完全認可會員,從而得到國際認可。檀香山大學除獲得美國國務院的認證外,還獲得了中國駐美國大使館的認證,並持有夏威夷州政府頒發的信任狀。」這是在很多中文網站上都可以找到的關於美國檀香山大學的一段宣傳文字。這樣的洋學堂,似乎得來並不費工夫——入學資格很容易獲得:只要有大專以上學歷和兩年企業管理經驗就可以申請攻讀MBA(工商管理學碩士)課程;具有多年管理經驗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士或傑出企業家、技術權威,持大專以上文憑或經濟管理類碩士學位者即可申請攻讀DBA(工商管理學博士)課程。學習過程輕鬆愉快,無須走出國門,無須入學考試,無須辭去工作,集中授課均在周末進行。甚至就是攻讀中國高校學位也必須要過很多中國學生最為頭疼的英語關,也不會成為障礙,因為無論教材和授課都是中文的。如此學習18個月後,學員就可以拿到「國際認證」的MBA、DBA學位。這樣一所以「國際開放和遠程教育界的領先者」自居的學校,為何被其註冊地——美國夏威夷州政府消費者保護辦公室告上了法庭,而且被判退還學員學費?早在2002年6月7日,夏威夷州政府就對美國檀香山大學提起訴訟。據夏威夷州政府消費者保護辦公室律師傑弗里(JEFFREY)先生介紹,之所以把美國檀香山大學推上被告席是因為,有消費者舉報,后經多方面調查取證,確認該校沒有在學校相關網站和招生(特別是在國外招生)宣傳中說明它「未受美國教育部承認的認證機構認證」。此外,它暗示,有州政府的許可、批准和管理是不符合事實的,它只是合法註冊,政府對它不存在管理一說。據記者調查,根據夏威夷州的官方註冊資料,檀香山大學實際創辦於1987年3月2日,它所強調的「是美國財政部稅務局批准豁免稅務的非贏利教育機構」雖是事實,卻有玩弄文字遊戲、誤導消費者之嫌,因為美國的任何非贏利教育機構都是自動批准豁免稅務的。檀香山大學宣稱自己於1996年榮獲了國際大學認證機構APICS(Academy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CultureandScientificExchange)的認證,但該認證機構翻譯過來的意思是「國際文化與科技交流促進學會」,根本不是美國國家教育部承認的認證機構。此外,檀香山大學稱「除獲得美國國務院的認證外,還獲得中國駐美國大使館的認證」也是不準確的,因為以上部門從不對任何機構或大學進行認證。至於檀香山大學宣稱自己持有的夏威夷州政府頒發的信任狀(CertificateofGoodStanding),準確地講應該叫「資信證明」。所謂「資信證明」,只是說某公司已根據公司法等有關規定,遵守了比如存檔與註冊之類的要求。要得到這樣一張「資信證明」,只要花美元通過夏威夷州政府的網站就可以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