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註冊大學與註冊公司一樣輕而易舉
合法註冊的「非認證學院」是怎麼回事?此前,在傑弗里律師的努力下,夏威夷州政府已經先後將該州多所「野雞大學」推上了被告席,並通過法院給予其相應的處罰甚至勒令關閉。例如,曾被國內媒體報道過的美國牛頓大學,已通過傑弗里律師的努力在2002年12月19日被法院關閉。何謂「野雞大學」?一般說來,就是在沒有得到國家權威認證機構認證的情況下授予欺詐性的或毫無價值的學位的學校。傑弗里律師沒有使用「野雞大學」這個名詞,而用該州法律有明確定義的「非認證學院」取而代之。他說,此前,經他之手推上被告席的「非認證學院」欺騙消費者的方法,主要是混淆消費者對學院認證的認識。與中國不同的是,美國教育部不承擔認證學校或課程的職能,不認證任何大學或文憑。但根據法律要求,美國教育部要發布他們認為可信賴的國家性認證機構的名單,在美國,對學院的認證主要按地域劃分為六家認證機構。在美國很多州,註冊一所大學和註冊公司一樣非常容易,因此美國各類大學達上萬所,但獲得美國教育部認可的六大認證機構認證的大學則不足3000所。從法律上來說,無論被認證還是未被認證的大學都是合法的,但美國很多州的法律也規定,非認證學院必須在學校的網站和宣傳資料上明確註明自己是一所「非認證學院(未受美國教育部承認的認證機構認證的學院)」,否則即是違法。學校合法註冊和學校是否得到認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據美國打擊「野雞大學」的權威專家奇普介紹,在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些學校,只要交一篇5~10頁紙的畢業論文就可以拿到博士學位,但用這種學位去找工作,大多數僱主都不會僱用他們。在法律規定較為嚴格的俄勒岡州,用「野雞大學」的文憑找工作或進行其他活動甚至會被視為非法。鑒於美國檀香山大學的違規操作,在對檀香山大學的這份起訴書中,傑弗里律師要求法庭通過調查下達判決,要求法院先發一個暫時的限制令、初步的禁止令,然後再發永久的禁止令,制止檀香山大學的這些行為。此外,還要求法院判罰一定數額的罰款,並給已被損害的消費者退還學費。「東邊日出西邊雨」,檀香山大學在中國的業務依然紅火。2003年7月8日,夏威夷州第一巡迴法庭做出判決,確認檀香山大學沒有正確地、充分地透露他們是一所未予認證的學院;檀香山大學在其宣傳資料中提示或暗示夏威夷州政府對其學院有許可、批准或管理;檀香山大學沒有遵守夏威夷州「管理非認證文憑頒發學院法」,並永久禁止其以後再有上述行為。檀香山大學同意支付民事罰款、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總計19500美元,並同意支付全額退款給已經獲得文憑或正在就讀的學生(包括直接通過學校或國外的代理入學的學生),條件是退還該校已頒發的文憑,在讀學生只需提供註冊證明。如果有證據證明檀香山大學拒絕退賠學員學費,那麼,大學每拒絕賠償一名學生,檀香山大學就要向夏威夷州政府支付1000美元罰款。美國檀香山大學同樣違反了我國有關中外合作辦學的規定。我國規定,凡中外合作辦學都必須報教育部門審批,合作辦學機構頒發外國學歷、學位證書的,均要由我國國家學歷、學位主管部門核准。截至2003年7月,我國只批准了110個授予國外學位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學位的合作辦學在辦項目,中方合作者全部都是高等院校,無一是社會上的其他機構。根據美國夏威夷州第一巡迴法庭對美國檀香山大學的判決,美國檀香山大學在中國與一些高校、機構合辦的BBA(工商管理學士)、MBA、EMBA(高層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DBA及其他課程培訓班的學員也可以申請退還學費,只要該校不申請倒閉,就可能獲得退款。然而,這個對美國檀香山大學極為不利的消息,似乎並未影響其在中國的業務繼續紅紅火火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