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普曼有罪(12)
1935年2月13日,12名陪審團成員聆聽了法官托馬斯·特理查的指示后,於上午11點20分步入審議室,一位法警在他們的身後關嚴了大門。
審議室剛好在赫普曼單人牢房的樓上。下午3點左右,陪審團要求法官允許給他們送進去一隻放大鏡,說是要比較贖金索取信和寫有約翰·康頓博士電話號碼的木條上的字跡。
傍晚時分,法庭四周聚集了7000多等候著聽最終裁決的人們,他們不停地高叫:「殺死赫普曼!殺死那個德國佬!殺死赫普曼!」晚上10點27分,法庭的鐘聲終於敲響了。
10點半,等陪審團成員在陪審席上一一就座后,戴著手銬腳鐐的被告人布魯諾·赫普曼被帶上法庭。
他面呈死灰色,右手腕與一名法警的左腕銬在一起。聽眾席上,赫普曼夫人安娜也是臉色慘白憔悴不堪。
待法庭大門鎖定,法官托馬斯·特理查示意法庭文書開始。
「陪審長先生,請問陪審團裁決被告——布魯諾·理查德·赫普曼——有罪或無罪?」
「有罪。」陪審長照著手裡的紙條緩慢而清晰地念道,「我們裁決被告布魯諾·理查德·赫普曼,被控之一級(預謀)殺人罪成立。」幾名記者馬上起身往外跑,無奈門已上鎖。
特理查法官擊槌警告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法庭文書繼續問是否所有的陪審團成員都同意這個裁決,陪審席上的八男四女逐一點頭稱是。
托馬斯·特理查命被告方起立,他又重複了一遍陪審團的裁決,然後說:「本庭依法判處你,布魯諾·理查德·赫普曼,死刑。」特理查法官暫定在1935年3月18日那個星期的某一天執行死刑。
這時,有個人爬上一人多高的窗檯,打開窗戶沖著外面大喊:「有罪——死刑!」頓時,震耳欲聾的歡呼聲四起。
10點50分,赫普曼被帶回到自己的單人牢房,他撲倒在帆布床上無聲地抽泣。
與此同時,還留在法庭里的安娜也在她的座位上失聲慟哭,直至工作人員請她離開。
記者打電話到林勃莊園,林勃家族的發言人告訴他,查爾斯·林勃上校將不對此事作任何評論。
林勃聽到他們在電話上的對話,立即擰開圖書室的收音機,播音員正在法院大門外的梅因街現場直播,背景是一片人聲喧嚷。
只聽得播音員的聲音說:「歷史上最為著名的審判剛剛在這裡落下帷幕。被告布魯諾·理查德·赫普曼被裁決犯有綁架謀殺罪……」聽到這裡,安妮馬上請求丈夫把收音機關掉。
幾位記者開車到布郎克斯約翰·康頓博士的住地。康頓夫人說她將向丈夫轉告這一消息,但康頓博士不會就此發表任何評論,或接受記者的採訪。
第一夫人依琳娜·羅斯福是當時少數幾位敢於公開對本案的裁決表示懷疑的名人之一。
這位總統夫人也是著名的社會活動家、作家和演說家,後來還被任命為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
她認為本案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布魯諾·赫普曼犯有綁架謀殺罪。羅斯福夫人對記者說:「整個審判過程在我心中留下了一個大大的問號。我並不是同情赫普曼,但我一直在想,也許他真是無辜的。」《紐約時報》對赫普曼一案的裁決作了如下評論:「我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在霍普威爾的那個悲慘的夜晚到底發生了什麼。本案從一開始就是一個謎團。只有作案人的交代或新的證據的出現才能幫助我們澄清事實的真相。」此時的布魯諾·理查德·赫普曼已是一貧如洗。
愛德華·雷立說,他仍然對赫普曼的無辜堅信不移,但是沒有錢就一切免談。
於是,羅伊德·斐歇爾代替雷立成為被告方首席律師,他與原四人律師團中的弗里得利克·玻普繼續免費為赫普曼辯護。
同時,安娜·赫普曼帶著剛滿周歲的兒子蒙菲爾德奔走各地,多半是德裔集居區,和那些相信赫普曼審判是一宗冤案的人們一起,以各種方式為本案的上訴募捐。
一戰之後,德國因挑起戰端而遭到世界輿論的譴責,美國人中反德情緒十分普遍。
也許由於這個原因,德裔社區的人們認為,赫普曼和他們一樣,也是種族歧視的受害者。
赫普曼始終堅稱自己與林勃幼童綁架案毫無關係。在被判刑的第二天,他對記者說:「我從未見過林勃家的孩子,也從未收受贖金……在上帝面前,我是絕對無辜的。」另一次採訪中他說:「即使他們現在對我說,只要我將事情和盤托出他們就赦免我無罪,我也無話可說。因為我已經告訴了他們我所知道的一切。」《紐約時報》記者遠渡重洋,到德國採訪布魯諾·赫普曼70高齡的老母。
老太太說:「我知道我的兒子是無辜的。但林勃希望這樣的結局,於是一切都按照他的意願發展。」其實不少業內人士也有同感。
查爾斯·林勃上校在為時33天的庭審中天天到場,這無疑給陪審團施加了極大的壓力,使他們幾乎不可能作出其他的裁決。
法官托馬斯·特理查在主持審理本案的過程中明顯的語言偏向,以及原被告首席律師愛德華·雷立的不盡職,都使得赫普曼難以獲得公正的審判。
基於這種種理由,赫普曼新的兩人辯護小組開始了為期一年的上訴。案子被依次遞到新澤西州上訴法庭和聯邦最高法庭,均被一一駁回。
赫普曼的死刑執行日期隨之一推再推,這時已改期到193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