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達與天鵝(1)
話說一個漂亮女人閃過我恍惚的視線——我本來是閑坐在永安街口的啤酒攤上喝啤酒的。天氣已經熱起來,我的心也更煩。我坐在那裡已經有一個小時了,兩瓶啤酒業已下肚。漸漸地忘了煩惱,思緒也不知飛到了哪兒。鬧市的喧囂聽不見了,靈魂寂靜極了。有一種空明的感覺。忽然,那個女人從我眼前飄了過去,離我大概有十五米左右的距離將我的眼睛擦亮,驚動了我的靈魂。她打著把陽傘,一件合體的九分褲將她的身體包裝得美妙無比,該豐滿的地方豐滿,該預設的地方預設。她的上身穿著一件類似披風的衣服,沒有領子,胸部以上的地方全露了出來,顯出她豐潤健康又有些驕傲的雙肩和美頸。她的頭髮比較流行,看上去很有氣質。這一切組合到一起,剎那間在我的心裡閃亮了。我情不自禁地抬起頭來看她的臉,但看不到。我只看到她妙曼的身體在擺動。她很像一個人。我站了起來,身不由己地跟著她走了。我想看清楚她究竟長的什麼樣子。從後面和側面看,她的樣子實在迷人極了。老實說,她極性感。不是風騷,就是性感。你們明白我說的意思嗎?我總覺得她像一個人。我一直盯著她扭動的臀部和腰部,為她的曲線著迷,還有那輕輕擺動的裸露的修長的手臂。突然間,我想起愛爾蘭詩人葉芝的名詩《麗達與天鵝》。很久以來,我一直對這首詩和達?芬奇的名畫《麗達與天鵝》有些看不懂。現在我忽然間全明白了。這就讚美了人的一種原始衝動,而這種衝動是無法抑制的。不過,此時我對她的這種衝動遠遠比不上我的驚奇與好奇。她絕對像一個人,一個很久以來我一直在尋找的人。但也僅僅只是像,我不能確定她就是我要找的那個人。我心裡直想,她能不能轉過頭來看一看後面?或者她能站住一會兒,好讓我追上去。快走到街口時,我走得快了,我急於想看看她的臉。行人太多,總是阻擋著我。我費了很大的勁,才漸漸地走近她。我看見她也戴著墨鏡,從偶爾站下來看攤子上物品時露出的臉看,是一個少婦。我從小對少婦極有好感。怎麼說呢?少女給你的感覺是純潔,但卻關閉了你**的大門,而女人呢,她們又讓你感到太世俗,彷彿那扇**之門大開著,倒反而使人掃興。少婦就不同了,既保留有少女最後的醇香,又半開半閉著她身體的妙門,就彷彿你進一間屋子時剛剛推開了一半的門,還對裡面充滿了好奇與渴望,極力想看看裡面。我對這個陌生的少婦此時充滿了這種強烈的好奇與渴望。眼前這個少婦使我又一次想起了她。她真的和那個男人結婚了?還是她剛剛才結婚,和前面這個少婦一樣才剛剛做了別人的妻子不久,或者前面這個少婦就是她?忽然,一輛公共車駛了過來。我這邊的行人全部都站住了。她被公共車隔在了那邊。我的個子高,不用抬頭就可以越過人群。我盼望著公共車快點走。可是,好多車都被擋住了。過了一會兒,公共車終於開走了,剩下一大片蠕動著的轎車。我四下里一看。她不見了。我著急地到處找,可她就是不見了,忽然蒸發了。那輛公共車在這裡並沒有拉人,她不會上公共車。那就是上了哪一輛轎的。莫名其妙地著急,像丟了什麼非常貴重的東西一樣。我的心裡痛極了。一輛轎的師傅在向我打招呼,慌忙間我拉開了那輛車的門。我對那位司機說,開快點,我要找一個人。他開的很快,很合我的意。我從他超過的車裡面看過去,還是沒有那個漂亮的女人。我坐的車在走到另一個街口時幾乎超過了所有的轎的。她莫名地不見了。我讓師傅又把我拉到原來的地方。我下了車,神經質地在那裡站了好久,確定她真的丟了才又回去。我在那兒又喝起了啤酒,想起剛才的事,就彷彿做了場夢。越是覺得像夢,就越是覺得它不是現實。這就是我無所事事的一天。其實也不完全是什麼事也沒有,我的心裡苦惱著呢。四年前,我爸就問我:「將來想做什麼呢?」那時的我當然不用急著回答他的問題。一年前,我爸又問我:「你將來究竟想幹什麼?」我也不知道。大部分同學都準備著出國和考研,我無動於衷。半年前,我爸又問我:「你想清楚了沒有?」我當然沒想清楚。實際上這個問題在我小時候就已經存在了,大人們都說,我將來要麼襲父業,當一個作家,要麼就是一個畫家或音樂家。據說小時候我的藝術天賦很高。但我都不喜歡了,有一半的原因是我爸。他們越是希望我成為什麼時,我越是沒有了興趣。上大學是一個人的大事,很多人因此想改變命運。我的命運很好,無須更改。我在大學里也沒有學下什麼東西,卻養成了懶散的性格,說好聽一些,是更加散淡了,對什麼都無所謂了。我像一個經歷了大是大非的人,還沒工作就覺得應該退休了。眼看畢業在即,我還是一無對策,所以就整日在街上閑逛。別人都叫我花花公子,大多時候是暗地裡罵我,有時也明著叫我。我無所謂。其實我最初就是喜歡花花公子的生活,且常常捌著一個花花公子牌的皮夾子,那是我媽給我買的。前年夏天,我外公出國講學時,我媽非要讓他給我買來了很多《花花公子》雜誌。老實說,不看則已,看過後反倒對那本雜誌產生了一些反感。這說明我骨子裡還是有些保守,要麼就是我這個人總是喜新厭舊。我媽說,我爸爸雖然是一個作家,但太老實,老實得沒有生活的情調。她不願意我那樣。有時候我私下裡想,我媽也許是將她的情人的標準放在我身上了。她不愛和她老公上街,卻願意和我上街。我們上街的目的有時候並不是要買東西,純粹就是閑逛。她總是問我想要什麼,可我看著那麼多人和東西就煩,即使想要什麼也不想要了。可她不,她就是愛逛街。這是女人的天性。我的個子高,我的習慣是一上街就將兩隻手插在褲兜里,用墨鏡將眼睛遮起來,像個遊手好閒的人瞎走,扮酷。她就挽著我的胳膊走。碰見熟人時,那些人通常都是用那種曖昧的眼光打量我,她就異常興奮地對我說:「叫阿姨」「叫叔叔」。老實給你們說吧,我對這種禮節真是煩透了,但有什麼辦法呢?我從小就訓練成這樣了。我只好用那種既精神又無情的聲音跟那些人打招呼,還衝他們笑著,有時還得勞駕我取下墨鏡,真是讓人氣惱。戴墨鏡的功用之一就是不讓人認出來,可這下倒好,讓不認識我的人也認識了。唉,怎麼說呢,畢竟是人子嘛,看著她高興,我也無話可說。最搞笑的是,我們常常在街上會碰著對我有好感的女孩子。她們一眼就能把我認出來,在這個時候,我當然也願意讓他們認出來。戴墨鏡的功用之一就是讓傾心於你的人感到些許的神秘與力度,讓她們更加傾心於你。但這個時候我並不會把墨鏡取下來。礙於母親的存在,我只想和她們隨便地打個招呼,也並不想把她們介紹給我母親。可是,母親很興奮。她早早地把自己的墨鏡取下來,微笑著看著那些漂亮的女孩子。在這個時候,我只好極不情願地給她們介紹。曾經有個女孩會說話,當著我的面對我媽媽說:「啊呀!阿姨,您這麼年輕啊,還這麼有氣質,如果不取墨鏡,真讓我們看不出來您是子傑的媽媽。」我媽最愛聽這種話。明明知道是假的,可她就是愛聽。女人就這麼虛榮,沒辦法。告訴你們,我對女人的認識,全都是從我媽這兒觀察得來的。從那以後,她就一直等著第二個人對她這麼說。果然,她的一個同事在一次碰到我們時說了這話:「唉呀!原來這是你兒子啊,老實給你說,如果你不介紹,我還以為你……哈哈哈。」人家不願意說了,可我媽非要問:「以為怎麼了?」「以為你找了個小帥哥呢……」那人說。我當時非常生氣。他媽的,老不正經,我再怎麼壞,對母親的那份尊重是沒有變的。都說我們小年輕們變壞了,我看是冤枉我們,這些四五十歲的人也一樣壞了心眼。我的墨鏡在這時候派上了用場,它遮住了我的憤怒和不屑。直到那人後來又補充了一句我才饒了他:「你兒子可真帥,真是一表人才。」「叫什麼名字?」那人看著我。我並不想回答他,因為讓我自己說出自己的名字真是太俗氣了。「鬍子傑,傑出的傑。」我媽趕緊回答道。「真是神了。誰取的名?這麼名副其實。」「當然是我取的。本來他按他們胡家的規矩應該叫胡令什麼的,我覺得俗,就取了這個名字。」「真的是名副其實啊!上的是哪所大學?」「南大文學院中文系。」「是嗎?還這麼有出息!」這些話我雖然聽膩了,也聽煩了,但我還是愛聽。人嘛,哪個人不虛榮!給你糖吃,只要你的胃好,你總會嘗一口的,哪怕嘗一口吐掉都願意。但什麼一表人才我真是有些煩。什麼人才啊,從小到大,我對這兩個字恨透了。人就是人嘛,還非要分出什麼才。被分出的那些所謂的人才,我看都有些非人化了。可我媽呢,她竟然很高興,甚至有些得意。我真是想不明白。等那人走後,她就又傍著我逛街了,話可多了。她給我說,她年輕時追求她的人可多了。我問她,為什麼會看上不懂風情的我爹。她說,他老實啊,可靠啊,那些人都沒有他的這些特點,還有,他給我寫過詩。前面是過日子的基礎,而後面則是致命的調味品。我懂她說的那種生活,就是那幾句破詩將她套走了。誰說女人是水做的,女人其實是風,是一種情調,一種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