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生命組合(7)
特別是他們正在努力阻止世貿組織,不讓他們實施《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一項不人道的協議。這項協議允許在全球延長專利法的時限,在20年內對發明人在全球的權利進行全面保護。如果這項協議得以實施,勢必立刻引起貧窮國家醫藥費用的大幅度攀升。因為目前他們依賴於印度、埃及、巴西及其他國家藥廠的一般性藥物(非品牌藥物),而這些廠家必定會立刻受到該協議的影響,面對專利持有者的挑戰。與目前主要的致命疾病如艾滋病和痢疾的鬥爭將會受到很大影響,其後果可能是毀滅性的①。在這裡要說的是與基因專利不同的話題。這些藥物受到專利法的保護是合理的,至少在製藥公司製造它們來達到特殊應用的方面。樂施會的指責是針對《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過分倉促而迫切地實施對那些無法保護自己的人不利的條例,正如面對貧窮國家債務問題時,富裕國家似乎應該停下來問問自己:這合乎道德嗎?難道我們的法律的實施一定要不分青紅皂白嗎?現在世界局勢本來就動蕩不安,追討債務只會使其更加不安定,這本身是否是正確的經濟手段呢?世貿組織反駁說,《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本身列有防範措施,即在緊急醫療需要的情況下,國家之間可以作出特殊協調安排。但問題在於,正如打官司時司空見慣的那樣,有錢請到出色律師的一方總是會佔優勢的。南非和巴西正在打與此相關的曠日持久的官司,同時如果他們膽敢在自己的案子上做得過火的話,就可能遭到貿易制裁的威脅。富有國家及跨國公司盛氣凌人,毫無公正可言,目的是為了他們的一己私利,而絕非全球人民共同的利益。我很高興地參與了這個活動,因為這場全球運動與我們在基因組方面的努力遙相呼應。2001年裡,我們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廣泛的討論。在南非,起訴醫藥公司的官司也獲得了成功,但也只是初步解決。謀划《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利益集團仍然活躍著,並且正在重新集結力量。成功地保護專利就意味著獲得財富。現在很多大型跨國公司的力量比政府還要強大。在我們所到之處,他們的力量是顯而易見的。而在富有國家的首都,他們的團體遊說政府的活動表現尤為突出。或許在這個世界上,國家政府—不論它是否通過選舉產生,都越來越無足輕重。或者說,政府對地區**務還擁有權力,正像一些地區性調解委員會那樣,只對當地的公司有約束力,此外就無能為力了。我希望事實並非如此,但是警告是明擺著的。那麼,到底有沒有什麼可以削弱公司的力量,並且對他們的野心加以民主的控制呢?一個可能的答案是像樂施會這樣的非政府組織。最大型的這類組織也是國際性的。就像公司一樣,這些組織也受到投資者的控制,與公司不同的是,其目的是倫理性的,而非營利性的。想到有朝一日,民主將以這種權力平衡的方式來體現,我就覺得很不舒服,但跡象表明事實就是如此。常常有人說,科學機構既不重視各種發現的後果,也極不重視社會所關注的問題。科學家是否應當把自己視為全球性非政府組織的一分子,努力堅持一套大家共同認可的價值體系呢?我想過去是這樣子的。在過去幾百年中,儘管世界上戰爭時不時地爆發,但全世界的知識分子還是獨立地存在並自由交流著。事實上,這種國際合作並沒有消失,但當人們試圖同時站在科學貢獻和營利兩個立場上時,這種國際合作就受到了威脅。二者之間無法兩全其美,正因如此,我們有必要在它們之間劃定一個清楚的界限。科學本身和社會一樣,在商業需要決定了我們的研究的時候,都會變得越來越貧乏。事實上,各公司沒有必要依照倫理道德來行事,儘管如果願意,他們完全可以那麼做。但是沒有任何社會約束力阻止他們,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他們盡可以去攫取財富。有時他們甚至超過了法律的許可範圍:只要違法所得的利益是可以預計的,並且超出可能遭受的罰款金額。類似地,在廣告和新聞發布時,法律約束力被降到最小,有時也超出約束條款。在我們這個看似非常重視公共關係的社會裡,只要講得圓滑,沒有人會懷疑你的真實性,只要有名牌來遮掩漏洞,半真半假的東西比樸實無華的事實更易於被人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