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頑童時代》第二章(2)
從此,我名麗絲,不叫天兒,也不再姓朱了。我堅定不移地相信,我是被人拐子弄來的。因為生活在軍營,於是滿耳滿眼,全是軍號軍令,軍械軍裝,這在好長一段時間都令我心驚膽顫。我到重慶時,正好放暑假。媽媽和妹妹都在家。以後,她們一個去了學校,一個去了幼兒園,每周才回來一次。父母曾多次將我送入幼兒園,但他們總是失敗。我在幼兒園,不但大哭大鬧,而且還要病,發高燒,最後只好讓我呆在家裡,和保姆在一道。弟弟那時一歲,寄養在別人家。軍營里,孩子很多,可誰也不跟我玩。孩子們的遊戲,多是「官兵捉強盜」,追得滿山跑。我跑不快,老摔跤,不但「官兵」們不讓我入伍,連當強盜的資格也不夠。我的模樣很不討人喜歡,我只肯穿著從香港帶來的中式長袍,冬棉夏單,因為郎中們說我著不得涼,小臉青青,下巴尖尖,一雙眼睛滿是警惕,滿是驚懼,滿是惶惑,還要說一口誰也不懂的廣東話。我絞盡腦汁,想方設法要逃回香港。常如幽靈般,我站在路口,盼望見到一張熟悉的臉,好求人帶我走,或者是拚命找尋一段熟悉的景物,想立在那兒等我香港的爸爸媽媽來找尋……,這些都是從故事裡聽來的脫身之計,而我始終沒能發現一條熟悉的路,更見不著一張熟悉的臉。我幾乎都不會笑了,整天尋尋覓覓,失魂落魄,那神情那行狀那心態,活脫脫,跟匹小小的、落到陷阱里的孤狼一樣。重慶是世界有名的霧都,山嵐瘴氣很重,須以辣椒抵禦,我卻怎麼也不肯吃辣椒。不久,我家又是郎中滿門——我的肺又出毛病了。終於,爸爸開始親自管教我了。「麗絲,不管你願不願意,你都是我的女兒。」他說,「所以,不管你願不願意,你都必須儘快強壯起來。」是平生第一次,我聽到這種野蠻的推斷方式。爸爸讓我的保姆回香港了。他將我們從香港帶來的咖啡酒麴打成一個小包,說:「這些都變成回憶了,從現在起。」他不准我吃任何零食了。他認為,沒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就沒有健康的身體,沒有健康的身體,就沒有堅強的意志。他的孩子應該堅強。只要媽不在家,爸爸是吃食堂的。他吃起飯來,跟風捲殘雲那樣。「爸爸吃完飯後五分鐘,你就不許再吃。因為爸爸認為必須這樣做。」那是個星期一。我第一次自己吃飯。爸爸那份,他吃了三分鐘。然後,他將鬧鐘調好,放在我眼前,鬧鐘一響,我便丟碗,我僅吃了三小勺。我不在乎,我本來就不愛吃飯。「回來!
洗乾淨你自己的碗,因為爸爸認為必須這樣做。爸爸在你這個年齡,早已砍柴放牛了。」我將鞋子襪子都弄濕,磨蹭了十來分鐘,才洗好了自己的碗筷。下午,餓極,床頭卻已沒了那個從小抱大的餅乾罐。我狠狠地盯著他,他卻努努嘴,讓我坐在一張新買的小桌前:「你好久沒寫字了,開始干吧。」晚飯時,我吃了小半碗。第二天一早,不用爸爸吩咐,我趕緊抓起口盅盤子,跟他上食堂取豆漿油條。三天以後,我每頓都能按時吃飽,也分辨得出菜飯的香味了。一周以後,爸爸認為我沒必要再跟他吃小灶,於是,我從此到警衛排吃飯,和他的兵一樣,也學著包餃子,做拉麵。比吃飯戒零食要艱難得多的,是起床和跑步。「爸爸認為有必要」讓我在五分鐘內穿好衣服疊好被。他說最好的辦法就是先疊被子后穿衣,那樣會快得多。當我開始這種兵日子時,已是深秋。重慶氣候,歷來有「早穿皮襖午穿紗,圍著火爐吃西瓜」一說。鬧鐘一響,爸爸就走進我的小房,敞開北面小窗。我在瑟瑟秋風中,哆哆嗦嗦地開始疊我的小被子,卻怎麼也理不成爸爸要求的那種豆腐乾規格……因為受涼,我拉過肚子,發過高燒,但我終於能像一個正規兵那樣,在起床五分鐘后,完全料理好自己。在我們家族,爸爸認為,對病人,任何藥物也比不上新鮮空氣和體育鍛煉。於是,卧室收拾完畢,我應當出門呼吸新鮮空氣。我只能穿單衣單褲出門,因為爸爸認為這會使皮膚增強彈性,他說,雪花膏之類的玩意兒,絕不是為將門之後準備的。就這樣,晨星未落,我就一頭扎進寒風中,拚命跑開了。第一天就感冒。在爸爸指點下,我第一次燒火,自己熬了碗紅糖薑湯,喝了,蒙頭大睡。睡了兩天兩夜,好了。爸爸認為應該在第三天「呼吸三十分鐘新鮮空氣,補上那兩天生病缺了的。」從此以後,我永遠也沒有萌生過一次這樣念頭——逃避自己該做的事情。爸爸對我說:「凡是別人能做到的事,你就必須做到;對於某些別人做不到的事,你也要嘗試去做到。」他拍拍我的肩膀,又說:「你很快,我的女兒,將為自己贏來一個好身體。」然後向我乾脆簡捷地解釋「一個好身體」的內涵:「無論生存條件多麼惡劣,只要一隻耗子能活下來,你就應該能活下來。」爸爸認為,他平生最為得意之事,有四種:帶兵打仗,拉琴吹簫,設局對弈,入廚掌勺。仗是沒得打了,那會兒。於是他開始為我紙上談兵。爸爸讓我翻開的第一本書,竟是《三十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