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見鬼了

第十三章 見鬼了

一個月,還六十萬?

高歌這麼回復了一句,「你看起來不像是會撒謊的女孩,但是我不相信你。」

夏果輕咬口唇,不知道怎麼回答了,她拿什麼保證呢?對於一個普通家庭的她,六十萬真的非常多了。

「是不是覺得自己很委屈?你要不大哭一場吧!興許我心軟會答應你。」高歌不緊不慢地道:「我這人最見不得女孩子哭了。」

「那我哭兩次,你是不是還會借我60萬,如果這樣的話,我哭一天給你看。」夏果看出高歌有意調戲自己。

「你哭不窮我,真的。」高歌聳了聳肩,「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自己到底有多少錢。」

目前花了好幾百萬了,餘額依舊是一串零,一個省略號,這麼多錢什麼時候花完哪!怪愁人的。

這時,高歌電話響了。

接通后聽對面說了一會,只說了一句,「好,我知道了。」

又對著夏果說道:「如果你不想坐下喝杯茶,那就走吧!記住一個月的期限。」

剛才電話是黃天打來的,之前高歌派黃天去調查夏果,到她所說的小區,打聽是否有這個人,家庭是否如夏果所說的那般。

高歌不會盲目的相信任何一個人,他的錢花出去不痛不癢,但不給騙子花。

「謝謝。」夏果真心感謝。

高歌又瞅了瞅她那精緻的面孔,那誘人的紅唇有著十足的誘惑力,「趕緊走吧!免得我改變主意。」

「我的手機號是136……」夏果說道:「我家的地址你已經知道了,可以派人24小時盯著我,但別約束我的家人。」

高歌把夏果的號碼輸入手機,標註阿平兩字。

「我叫夏果。」

「不,在我這裡你就叫阿平。」高歌一如正式地道:「古代地主買丫鬟都給起名,你也算是我買回來的。」

夏果無言以對,阿平就阿平吧!蠻好聽,可等高歌解釋完之後,頓時覺得無感了。

「叫你阿平,是因為你的胸太平。」

夏果咬著紅唇,喃怒含羞的瞪著高歌,「哪有。」

——

夏果離開后,高歌躺在舒軟的大床上,忍俊不住唏噓感慨。

穿越第一天,如夢似幻。

從未體驗過的富豪人生,來的那麼突然,措手不及,卻又心潮澎湃——有錢真的好爽。

心裡掛記著地球,這麼多錢好想與他的親人分享。

我在這裡呆了一天,地球過去了多久了?

覺得離開地球好久了,突然有種思念湧上心頭,無論在這個世界活的多麼精彩,地球永遠都是他的牽挂。

不知何時他睡著了,夢中搬著一座金山回到了地球,成為了全球首富,老媽直誇他有出息。

醒來后坐在床頭抽了支煙,光著腳丫子拉開了窗帘,窗外卻是細雨瀝瀝,天色陰暗。

高歌詫異,昨晚還明月懸挂,漫天星辰,一覺醒來怎麼就陰雲密布細雨綿綿了呢!

這天氣變得真快。

放在床頭的手機突然響了。

高歌拿到手中,顯示是「阿平」,是夏果的電話。

高歌疑惑,昨晚剛幫助了她,今一早是來謝恩的,按了接聽鍵,「不用謝我,我的錢是需要還的。」

高歌率先開口。

電話那頭喊出的高字,被高歌壓了下去,短暫的沉默后,夏果說道:「高哥,錢我會還你,但你約我中午一起吃飯,你人呢?」

中午?吃飯?

我X的,什麼時候約你中午一起吃飯了,夏果同學,你沒睡醒吧!

「你確定?」高歌決定喚醒這個做夢的丫頭,「對了,你怎麼知道我叫高歌?」

夏果用驚訝的口吻說道:「你真是貴人多忘事,你前天就告訴我名字了,昨天下午打電話給我說一起吃飯,還說你親自下廚露一手。」

去你的吧!我昨天下午不認識你好伐,我啥時候說要親自下廚了?

高歌實在無語,搖頭說道:「阿平同志,你好像沒睡醒的樣子。」

「我……」夏果突然語塞了,半天都沒說出一句話,最後辯解道:「我六點就起床了,唯恐錯過約定時間,你若真不想跟我一起吃飯,可以明說,何必這樣耍人。」

語氣中有著些許的小情緒,卻又不敢發怒。

我……我……高歌簡直哭笑不得,是你失憶了還是我失憶了?你個丫頭片子想耍賴不還我錢是吧!

叮咚……

門鈴響了。

高歌拿著手機,把門打開,黃天和錢小東雙雙站在門口,兩人西裝革履,皮鞋鋥亮,精神充足的樣子。

「哥,你醒啦!」黃天說道。

高歌問了一句,「你們兩個起這麼早,穿這麼正式幹嘛?」

昨晚這兩個傢伙每人叫了兩個極品美女,竟然沒累趴下,按照高歌的想象兩人早上起床走道都不穩的,不料竟然如此神采奕奕。

「哥,不早了,昨晚你叮囑我們,最遲十一點喊你起床。」黃天笑眯眯地道。

高歌越聽越迷糊了,哪跟哪啊!

突然,腦子裡被針扎了似的一疼,一團記憶強行塞了進來。

高歌懵逼了,再次來到床邊,朝下一瞅,以他的判斷,他至少在20多層的樓上,俯視之下人都變小了。

他睡前明明住的是四層樓高的總統套房——不對勁,很快發現這已經不是睡前的總統套房了,是另一處大氣奢華的房間。

剛湧進腦海中的記憶,一點點被消化。

高歌哭笑不得,這已經是五天後了。

入住大鉑金總統套房那天是4月26號,今天已經是5月一號——勞動節。

我睡了五天?

NO,不是這樣的,而是這五天時間,他是活的。

這五天做了很多事情,記憶卻是零零散散的。

掛斷了夏果的電話,讓黃天和錢小東先出去,他需要靜一靜。

五天了已經過去五天了,我什麼都沒做,卻又做了很多,跟夢遊似的,很多事情一下子想不起來。

我都做了什麼?

這房子夠大夠奢華,腦子記憶補給到,這房子是他的,已經買下來了,這是29頂層。

這一層配有,游泳池,酒吧,餐廳,按摩室,練歌房等等……等於是一個小型的俱樂部,奢華到沒朋友。

高歌喜歡住高層,在地球的夢想就是住到很高的樓層,隔絕塵世的喧嘩,享受那種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一種高高在上的感覺。

這麼富麗堂皇的一整層都是我的,哦!不,應該說整棟樓都是我的。

不錯。

高歌買下的是整棟樓,同州市最黃金地段,29層高檔公寓大廈——壕無人性的他,直接刷卡十億三千萬,買下了,此事令同州市地產界無比震動。

這——我太高調了,太能裝逼了吧!

除了這件事,在這五天時間裡,還幹了什麼「出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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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強穿越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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