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的N種方法
朋友打電話來,要我寫一篇「演藝圈出名的N種方法」。我覺得這題目好,可惜我對演藝圈不熟,這筆稿費是賺不上了。但我靈機一動:我可以改頭換面寫篇「文藝圈出名的N種方法」——既然住地下室的窮光蛋能攢《千萬富翁速成記》,大餅臉的女人可以開「瘦臉俱樂部」,我為什麼不能寫「文壇登龍術」?當然1934年章克標先生對此已有泱泱12萬字詳盡剖述,但那畢竟是70年前的事,比如他提出的「起個煒麗筆名」之類在今天太小Case,還不如乾脆就用「王萍」、「張燕」、「孫建軍」一類濫俗本名,反而顯出張愛玲般的個色;另外他提議的「吸(大)煙」、「嫖娼」以示「身體寫作」,又與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大好形勢顯然背道而馳——就算有人那麼干也沒法兒明說啊。所以至少2003年的中國文壇,當然還是以我提供的條款為準。喏你看,文壇出名的第一條當然該是——甭管別人怎麼想,先在文章中自說自話自立權威。貽笑大方?這個世界上「大方」究竟是少的。第二步不妨採用我上面用過的「改頭換面」法。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抄得巧不巧,譬如亨利·米勒有一篇《像亨利·米勒一樣瘋狂》,就給人套用為《像××一樣瘋狂》,××也因此聲名大噪。早出道,或者很晚很晚才出道——要麼像竇蔻,8歲寫書;或者88歲,寫《最後一個……(皇妃,太監,名門閨秀……)》。罵當局,罵名人,罵富人。誰還挑不出個錯兒來呢?總之罵一切佔盡天時地利的幸運兒——顯然讀者中倒霉蛋的比例更多些。寫流行悲劇。喜劇當然更容易流行,但人生的底子是悲涼的,那些笑,如浩瀚海洋投入的石子,縱然一時漣漪串串,又哪裡敵得過鋪天蓋地的駭浪?但此條具有一定難度,大半個世紀以來,美國就出了一個阿瑟·米勒,中國也就一個魯迅,和半個余華。寫男女之事,至少要擦邊兒。這一條相對容易得多,蘇青文筆一般,可敢寫,於是一時間居然與張愛玲齊名。本來李敖屬於「罵當局派」,但他投擲出去的利劍無不與臍下三寸相關,人們遂以為這真是個裸裎相見的奇人,不覺便信了他。申明自己漂亮。如果不夠漂亮,可以奇裝炫人。有些女作家寫得實在好,可因為也實在丑,一直不得進入一線地位。經常發表奇談怪論。諸如「寫著寫著作便會昏倒」,「我作品中每一個字都是我親歷的」——自慰也是。搜尋邊角旮旯的題材。諸如《底層生活實錄》、《中國艾滋全窺》等等。我一位想出名想瘋了的朋友說,鑒於現今大陸媒體對明星一片捧殺之聲,他打算全方位跟蹤各位星星,勇做內地狗仔隊第一人,把他耳聞目睹到的源源本本寫出來,不暢銷才怪。當然不打官司也怪。出國鍍金。搖身一變,成為著名旅×華人作家。即使取不到×國居留權,再三於文章中聲明自己曾經客居×國也是好的。去邊遠地區。以前是新疆,西藏,接下來是瀘沽湖。隨著交通日益便利,這一條日漸式微,有人已經把目光描准了塞內加爾——去過總比沒去強。用英文(或法、德、梵……文)寫作。即使不能,也要著人譯為英(或法、德、梵……文)文,就算連排行榜的毛也摸不著,但起碼「作品曾被譯為多種文字在海外出版」。大爆個人**。曾有女作家將和她多多少少有過一腿的各界男士一一列入書中,廣大讀者除了獵得些奇倒沒什麼,可憐那些男士就是不沒人處自打嘴巴,他老婆也非打不可。廣交圈內朋友,尤其是名人。甭管真不真,先在文章里頻頻提起「朔哥」、「莉姐」的再說,要是「朔哥」、「莉姐」火了,罵點什麼就更妙了。閉門不見客。這條須用在出了大名之後。塞林格,張愛玲乃至李碧華,不管是性格使然還是有意做秀,總之他們的「欲蓋」無疑都「彌彰」了。得獎。最好是諾貝爾獎,提名也可,次一等的是港台文學獎,至不濟也要削尖腦袋得個國內教人說得出口的什麼獎。曾有個孩子來找我,紅口白牙說他的40萬字長篇小說得了歌德文學獎第一名,我看看他腌菜樣的西裝和腳上的破球鞋,不大敢相信他「剛剛從德國遊歷月余歸來」。他將各大媒體的寂然無聲說成是他「喜歡低調」——是他瘋了還是我?如果實在投靠無門,那就上網吧。如今網路遍天下,只要有一定實力,還是有出頭可能的。包裝。內容欠奉,只好包裝。不要小瞧包裝的力量,刁鑽促狹的亦舒筆下有證:「黑猩猩包裝一下,也可以開畫展。」但作品亦不要太不登樣,連九斤老太都看不上眼,只得淪為笑柄。以上種種不過是拋磚引玉,人真急著要出名的肯定比我法兒多。但如果將上述N條銘記於心並一一實施,不敢保證名滿天下,起碼能混個臉熟。屆時可萬萬勿忘在下滴水之恩,有機會提攜一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