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魔症(一)
別人問王蒙是不是忘記了維吾爾語,王蒙用地道的維吾爾語和維吾爾語方式回答說,一類東西是從一隻耳朵里聽進去,又從另一隻耳朵里飛走了的;還有一類東西是從朵耳里聽進去,從此溶進了血液,再也不忘記。我學的維吾爾語是第二種。我對於語言的選擇相當計較,只接受熟悉的、喜歡的,而王蒙卻不同,他兼收並蓄。王蒙喜歡說他的家鄉話,自認為那是一種介于山東與天津之間的有包容性的方言。聽與說都十分有味道。每逢遇見「老鄉」,都是他交流家鄉話的最好時機。王蒙原籍河北南皮縣,其實生在北京,長在北京,但說起家鄉話來比土生土長的南皮人還地道。每次聊天,都從家鄉大名人張之洞說起;接下來哪裡有個橋,橋邊的鹼地;當地的民間歌謠……直到別人誇他「真是無所不知」。也難怪他對家鄉有那麼深的感情。他兩歲多就跟著母親,與姐姐妹妹一起,從北京回到家鄉——滄州。他的母親是滄州人,那裡離南皮很近。他在滄州生活了三四年,直到上小學才回到北京。據說,四歲前的生活對人的一生有關鍵性的影響。直到現在他舉手投足,都有意無意地流露出河北鄉下的某些影響來。說起來很有趣,在我還是學生時,我已經認識了王蒙。理性告誡我,此時不宜談戀愛,很長一段時期我徘徊不安、惶惑焦慮,但是只要一拿起電話話筒,聽到從另一端傳來:「喂!是我,王蒙!你有空嗎?今天我們可以在北海見個面嗎?……」我的煩惱就會悄悄消退,呼吸也順暢了。他跟我說的是普通話,聽起來音色很好,醇厚、深沉、文雅。他約我出去會面,我實在無法說「不」!有一天,王蒙約我去他家,我才坐在那裡,就聽見他跟家人說的全是滄州話。那是我第一次聽到那種口音,乍一聽很不習慣,覺得王蒙忽然變成了另外一個人。我們結婚以後,最初和他母親住在一個院門內,他們仍然用滄州話對話,說起來眉飛色舞,有時我簡直聽不懂,忽然覺得他不是那個我所認識的王蒙,他和我的距離是那麼遠,把我一個人冷落在一邊,彷彿我是一個局外人,一個陌生人。今天看起來,我的這種想法是不恰當的:一是我逐漸深入了解了他;二是回想起來,我對口音的感覺過於排他了,那是很不好的——我在山西上大學上了四年,可至今連一句山西話也不會說——這無論如何也不能算是一個優點。1984年,王蒙回老家一趟,看到河北省的縣誌里,有對他們家史的一段記載。無疑,他的根就在那裡。而且,他還在縣誌里意外地發現了一首民謠,他用地道的南皮話,一遍一遍地朗讀:羊巴巴蛋,用腳搓,我是你兄弟,你是我哥。打壺酒,咱倆喝。喝醉了,打老婆。打死老婆怎麼過?有錢的再說個,沒錢的,背著個鼓子唱秧歌。這首民謠給了王蒙極其深刻的印象,他的家鄉太貧窮太封閉太不現代了。他在小說《活動變人形》中詳細寫到了這首民謠,他自己也常常用家鄉話訴說。此後,王蒙多次提到是他的父親王錦第先生毅然離開家鄉,到北京來上大學。走出「龍堂」村(王蒙祖上故家的所在地),是王錦第先生的歷史性貢獻,沒有上一代人走出來,就沒有今天的王蒙,過去他認為父親一生一事無成,其實是不公正的。一天,我們五歲的外孫子來福,聽了姥爺的民謠,一下子被吸引住了,非要跟姥爺學。這種突如其來的好事,姥爺是最樂。其他孫子只要聽到爺爺用南皮話說民謠,捂著耳朵就跑,邊跑邊說:太難聽了,太難聽了,爺爺,您別讓我們受刺激行不行?只有來福,有點像姥爺,喜歡學習各種語言。他上的是雙語教學幼兒園,教他英語的是外籍老師。來福在家時常拿腔拿調的說英語,跟奶奶在小店鋪買零食,他用英語問多少錢,店員愣到那裡,不知所云。只好由奶奶當翻譯。來福跟姥爺來這一套正合適。羊巴巴蛋用腳搓——來福一句一句的跟姥爺學。教他兩三遍就會了。來福高興地說:明天上幼兒園我教給小朋友說。結果枉費心機,沒有一個人愛學。來福的運氣還算好,一次在清東陵,朋友的聚會上,來福跑到每個餐桌前主動表演,有聲有色地用地道的南皮話大說民謠,羊巴巴蛋用腳搓——結果被在場的老文物局長張德勤爺爺大加讚賞。張爺爺一直追著來福學,很快也學會了,來福很得意,終於有了惟一的一位優秀學生。王蒙不單喜歡說家鄉話,他對各種語言——不管是外國語還是國內各種地方方言——都有極大的興趣。1958年我上了山西太原工學院,當年寒假回來時,他問我:「怎麼樣?跟我說幾句山西話吧。」我目瞪口呆,一句也說不上來。後來他去了兩回太原,對他們說話的字眼和音調特別感興趣。他想跟當地人搭上話,因我校的師生大部分也不是本地人,所以他就拉著我去商店。那裡的售貨員基本上是本地人,滿口的山西話,細聽起來很有意思。近幾年,我們常到各地去旅行。一次在河南,聽到商店裡的幾個售貨員小姐聊天,王蒙聽得入了迷,不肯離去。他說,過去以為河南話怔怔憧憧,發音挺生硬,想不到女孩子們可以說得這麼嗲。到了湖南、四川,他又說湖南、四川話真好聽。遇到紅線女唱粵劇,他雖然一個字也聽不懂,卻對粵語鏗鏘有力的勁兒讚不絕口,如醉如痴。此後,我們一道去了許多地方,他的確是走到哪兒,學到哪兒。到了新疆,他對維吾爾語言有著特別濃厚的興趣。他自然有他的理論,什麼多會一種語言,會多一雙眼睛,多一對耳朵,多一扇窗口,學會了維吾爾語會更好地與當地的少數民族打成一片,會更好地入鄉隨俗……我不能否定他的理論,但是他的特點是理論能化成血肉,能化成自身的喜愛、興趣,那勁頭是無與倫比的。從他對語言的熱情上可以看出他對生活、對新鮮事物與新鮮經驗的熱愛,可以看出他的求知熱情和走到哪兒學到哪兒的精神,還有博聞強識的能力。他特別善於從生活實踐中學習,高中只讀了半年多,算得上自學成才,無師自通。回到北京后,沒有那麼多機會說維吾爾語,他也要創造機會:一是交往了一大批在北京工作的維吾爾人,像歌唱家迪里拜爾、舞蹈家阿依圖拉及他的丈夫吾斯曼,以及哈薩克小說家艾克拜爾米基提……在與他們的交往、交談中,他盡量用維吾爾語,其實這些朋友的漢語水平很高,但是王蒙不會放棄用維語的機會。二是不分場合,只要是維吾爾人,如飯店的服務員、街上小攤販賣烤羊肉串的,王蒙就湊上去跟人搭話。即使在最近也發生過這樣的事:我們去才開張的維吾爾白玫瑰餐廳,想吃烤羊肉及大半斤(即一大盤拉麵)。剛坐在那裡,王蒙就把餐廳經理叫來,津津有味地用維吾爾語問人家來北京多少時間了,開張以來的情況,大師傅是從哪裡請的以及羊肉的來源,自我陶醉地介紹自己也是從新疆來的……我看那位經理大概頭天沒睡好覺,或是正在盤算那盤烤羊腿的價格究竟怎樣算才合適,反正人家沒有聽進去,也無心搭話,王蒙在那裡純粹是自作多情。我在一旁看著可笑,王蒙卻沒覺察,那時他還不夠欣賞自己的。當人們問到王蒙是不是忘記了維吾爾語的時候,王蒙就用地道的維吾爾語和維吾爾方式回答說,一類東西是從一隻耳朵里聽進去,又從另一隻耳朵里飛走了的;還有一類東西是從耳朵里聽進去,從此溶進了血液,再也不忘的,我學的維吾爾語是第二種,不是第一種。他的話會引起熱烈的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