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隙
回過頭再說王錱。湘軍初起時,曾和羅、王之間,表面上是依靠鄉情、友誼,合作辦事的關係。實際上,三人之間,曾國藩才是無名有實的真「老闆」。這一千多人,最初以團練的名義糾集起來,到了長沙,卻成為一支新軍。新軍沒有名義上的「總統」,自然會造成管理紊亂。這支軍隊,作為地方最高長官的巡撫可以依法「飭派」,奉了欽命的前侍郎曾國藩可以酌需「札遣」,羅、王自己也可以根據匪情緩急,自主行止,不受「遙制」。巡撫駱秉章關注的重點在於綠營,日常工作多是和本省提督協商,並未將主要精力用於管理湘軍;所以這支軍隊的日常訓練、餉需供應和調遣分派,實際操作都由曾、羅、王三人負責,三人之間倘若不能取得共識,就不可能協調一致,臨事有濟。由於具有多重身份,三人中必然以曾國藩為主,進行統籌:奉旨幫辦團練事務,是「差事」;丁憂在籍,是鄉紳;前侍郎的正二品官銜,則可以在和自巡撫以下的官場打交道時獲得尊重。出省以後,曾國藩經常慨嘆自己「不官不紳」的身份,導致辦事不順;建軍之初,卻正賴於這「不官不紳」的身份,免去了很多制度上的麻煩。法律規定,在籍官員不能干涉家鄉公務,他奉了旨,卻可以練兵、剿匪乃至查吏、辦捐;辦團經費,有官撥、捐輸兩種來源,諭旨規定「一切經費均歸紳耆掌管,不假吏胥之手」,他身無實授官職,恰好可以「紳耆」的身份上省要錢,下鄉勸捐;民團和官府、官兵之間,總會有這樣那樣的矛盾,他仗著前侍郎正二品的威望,可以出面調和。這種關係可以總結為:羅、王沒有曾國藩的支持,建立不了新軍;曾國藩沒有羅、王的湘勇,卻可以另行招募,建立新軍。所以,他才是湘軍真正的領袖。但是,隨著這種關係的建立,曾、王之間的衝突也與之俱來。這種衝突,在表面上表現為制度與戰術之爭。咸豐三年夏,江忠源助守南昌,兵力不夠,向湖南請援。羅澤南、江忠淑等人率湘鄉一千人、新寧(江忠源故鄉)二千人分兩路赴援。江忠淑初經戰陣,行軍不備偵探,在瑞州猝遇埋伏,全軍潰散。羅澤南所部雖然闖進城內,但是陣亡八十多人,其中包括其弟子謝邦翰等四人。這四個人是王錱的鄰居、同學,也是最要好的朋友,王錱聞訊大怒,「誓率湘中子弟慷慨興師」,「為諸人報仇雪恥」,恰好與曾國藩擴建湘軍的思路不謀而合。但是,在誰統領這支部隊的問題上,曾國藩卻別有想法,他認為王錱雖然「忠勇冠群,馭眾嚴明」,但是「局量狹隘,只堪裨將」。募集三到四千人的話,只能自統一營,其他各營需由他人管帶。王錱當然不覺得自己只是統領數百人之才(湘軍初期營制並沒有硬性規定每營五百人,而是上下浮動百餘人左右,粗別為大營小營),為此憤憤不平。王錱的軍事才能,體現在實戰和理論兩個方面。實戰,則以平定省內暴亂和防禦太平軍進攻湖南為主要成效。湖南衡、永、郴、桂四州,在太平軍起事後,經常爆發大小不等的農民起義,「動輒帖粵匪之偽示,張太平之逆旗。甚至乞兒偷盜,三五成群,亦敢倡言謀亂,毫無忌憚」,王錱所到之處,次第平息。咸豐四年至七年間,太平軍從江西、兩廣等地屢次來犯(其中包括石達開率領的精銳部隊),王錱也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淹,撐住了湖南一省的門戶。太平軍中,甚至有「出隊莫逢王老虎」的忌諱。理論方面,則在建軍初期,已經著成《練勇芻言》一書,對於軍隊的營制、職司、號令、賞罰和練法,都有詳細的規定。胡林翼曾在湖北重印此書,奉為鄂軍的圭臬。左宗棠在王錱病亡后,接管了他的部將和士兵,營規制度也一併繼承,賴此肅清閩浙,鼎定西北。可見,王錱是一位非常優秀的統帥,當曾國藩奉旨北上援鄂,肅清江面的時候,自然應當帶上他,以為輔佐。可是,出征的名單里,並沒有王錱的名字。這是為什麼呢?要解釋這個問題,不得不說說曾國藩被逼離開省城,移駐衡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