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回 遇上官司
熬了一晚上守夜,楊秀芸非常困了,一被帶回了華府,便倒在小惠的床上睡著了。
一覺醒來,已經是第二天下午五點,一睜眼便看到王阿姨坐在床邊,便也不好意思再睡了。
王曉華見秀芸已經醒了,便說:「年輕人就是瞌睡多,我來了幾趟了,見你沒醒,不忍叫醒你。你趕快起床,梳洗一下,準備吃晚飯了。」
秀芸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不覺驚呼:「天啊……我竟然睡了整整10個小時。」
王曉華輕輕嘆了口氣:「你已經好幾天沒睡了,多睡一會兒是好事。」
「是……」秀芸不好意思地轉換了話題,「強哥呢?他還在睡嗎?」
王曉華轉而一臉不滿地說:「你說他呀,今後你得好好管管他了。他昨晚熬了一個通宵,還顧不了休息,一大早說公司有重要事情要談,就急匆匆地回他的公司去了。」
秀芸理解地點點頭:「我知道他是個工作狂,勸是勸不住他的。」
「所以得有人管他啊。」華母眼睛直勾勾地看著秀芸說,「我看也只有你能管住他——你與我兒小強是真有緣,十幾年了分分合合,最後又在一起了。你得把小強扭緊一點,免得夜長夢多,按我說啊,你們趕緊把兩人婚事辦了吧!」
「伯母……」秀芸臉紅地低下了頭,思考一下,才小聲地說,「我們之前一直是朋友相處,沒做過戀人,還需要一點時間了解……」
「別聽他瞎扯!」王曉華突然一把握住秀芸的手,「我替你們做主了!年底你們就把婚事辦了。」
華奮強這時突然出現在兩人面前:「年底辦什麼呀?」
華母語氣愈加堅定:「我在說你和秀芸的婚事——要抓緊時間辦了。秀芸,你沒意見吧?」
秀芸猶豫了一下,還是點頭應成,奮強卻急了:「年底?我們最近要成立集團公司,有一大堆的事要做,況且……」
「小強,你的什麼急事大事,都比不上你們的婚事最急,你們倆的婚事才是第一大事!」華母態度強硬,「年底你們必須把個人問題解決了,最遲不能超過明年。你要為秀芸著想,不能把秀芸的歲數拖大了,將來她生小孩困難。」
這話說得秀芸的臉更紅了。
這是,華母拉起秀芸說:「走,我們不理他的,趕快到梳洗間去梳洗,陳阿姨已經把晚飯做好了,正等著我們吃晚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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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吃飯時,華奮強告訴楊秀芸:「下午,你公司的助理小覃給我打電話,有幾家公司已經把你的天賦公司告到法院去了,有兩家明天開庭,你作為天賦公司的董事,你必須出庭,我陪你明天要到武侯法院去應訴。」
秀芸不禁抱怨:「這個小覃,我公司的事,該打電話給我,卻打到你那裡去了。」
奮強淺笑一下:「你的手機關機了,她到處找你找不到,只好打給我了。」
秀芸於是從她手提包里拿出她的手機一看,的確沒電,手機關機了。她立刻拿出充電器給手機充電。
這時,奮強繼續說:「因為時間已經來不及了,我沒有徵求你的意見叫我們公司的曾律師直接與小覃和法院聯繫,了解情況,準備明天的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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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華奮強陪著楊秀芸按時到了武侯法庭,第一個是盛達遊戲公司,他們受天賦公司的委託幫助天賦遊戲公司做出了好幾款遊戲,按照合同天賦公司應該支付給盛達遊戲公司遊戲製作費用25萬元,但天賦公司只支付了5萬元之後,就再不付費用了,因此,按照合同天賦公司還應該支付盛達遊戲公司遊戲製作費用20萬元。
楊秀芸與律師商量之後當場表態,表示沒有異議同意支付給盛達遊戲公司遊戲製作費用20萬元。接著幾天的官司,都是對方借給天賦公司的錢的公司,當時天賦公司董事長在合同中承諾一年內歸還,結果一直拖欠至今未還。借款有憑有據,無法抵賴,這幾家公司當初借給天賦公司的利息都高於銀行的貸款好幾倍,法院不予支持,雙方經過法庭協商,只還本金。四家公司的借款加起來有570萬元,楊秀芸同意歸還所欠借款……
幾天的官司下來,楊秀芸投資的天賦公司,不僅自己投了2000萬元血本無歸,還需幫天賦公司還債近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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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華奮強與楊秀芸從法院出來,奮強笑著說:
「你看看,這就是你當初賭氣投的資吧?你一直投資都很穩重的,這回看走眼了。唉,怪我當初不該惹你生氣。正應了古人說的那句話:美人一氣萬金沒。」
「你敢取笑我?……壞蛋。」秀芸用拍打華奮強的肩說,「我讓你嘗嘗我生氣的厲害。你惹我再氣的話,我們公司就沒啦。」
奮強嘆了一口氣說:「好好好,好在總算官司打完了,舍財免災吧。」
這時曾律師走上前來,告訴他們倆:「官司還沒打完,明天還有一個威龍房地產公司的借款100萬元的官司。」
「威龍房地產公司?」奮強一下子警覺起來,「他是李東偉的公司?他開了一個房地產公司?真是奇怪了。」
秀芸也感到詫異,她說:「這李東偉把我介紹到天賦公司投資,他也借給陸天成100萬元?」
奮強搖頭說:「這李東偉肯拿出100元借給天賦公司,這是太陽打西邊出來,沒有的事。這裡面一定有鬼。」
秀芸點頭說:「我也這麼認為,如果這家的法人代表是李東偉的話,我是不會承認借條的。」
曾律師告訴秀芸:「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李東偉,不過我接觸過他委託的律師,明天李東偉不會到現場,由他的律師全權代理。」
秀芸憤憤不平地說:「他心頭有鬼,當然不敢當庭作證。他害我不淺,還想要這100萬,真是做夢!曾律師,你把他們的100萬元借條看清楚,看是不是李東偉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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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李東偉親自到場了,他覺得他有必勝的把握,一副得意的樣子坐在原告席上。
楊秀芸在法庭上當場不認陸天成打的100萬元借條,她的理由是:
「一看這張借條就是現場在哪裡找來的一張廢紙寫的。這100萬元不是一個小數目,陸天成是一個細心的人,他不會把這麼大的一筆錢當兒戲。」
對方律師指出:「借條上面簽的陸天成的筆跡,我們有筆跡鑒定,證明是陸天成的筆跡,上面的手印雖然模糊,但也通過指紋鑒定是陸天成的。」
曾律師反駁道:「借條上面的字跡、指紋是陸天成的不假,但並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李東偉借給了天賦公司100萬元,由於陸天成已經逝世,死無對證,你能拿得出當時威龍公司匯給天賦公司的銀行匯款單的證明材料,我們才能認可這筆借條。」
李東偉立刻辯駁:「我當時借給他的是現金。」
「現金?」曾律師問,「你說借的是現金?」
李東偉點頭說:「嗯。」
曾律師逼問:「如果是現金,你把那天你在銀行提現的單據拿出了,我們看看。這100萬元現金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必須向銀行事先預約才能提取。你說是嗎?」
李東偉點頭承認,但立刻搖頭說:「我是在我的家裡拿的。」
曾律師問:「試問,你每月的收入是多少?」
李東偉的額頭開始出汗了,他想了想回答:「我的工廠出租每月有5萬多元的收入。」
曾律師繼續問:「你的5萬多元收入全是現金收入,從不存銀行?」
李東偉理直氣壯地回答:「不存,我幹嘛存銀行?存銀行不方便。」
曾律師問完了李東偉的話后對法官說:「陳法官,李東偉明顯在撒謊。我這裡有李東偉的銀行存款記錄證明,他工廠的租金全是租賃方用支票給他匯進他的銀行賬戶去的,每月52000元,根本沒有通過現金交易。還有,天賦公司的賬上從來沒有過100萬元的現金收入。結論就是李東偉根本沒有借錢給陸天成。」
法官問:「那麼這張100萬元的借條從何而來?」
曾律師回答:「這要問李東偉董事長了。」
李東偉知道自己在法庭上說錯話了,他回答不了。
楊秀芸不經允許直截了當地說:「如果沒有充分借款證據佐證,我們認為這張借條有可能有敲詐嫌疑。進一步說,陸天成的死有可能與這張借條有關。」
這一下子捅到李東偉的痛處了,他大聲辯護:「你誣陷人,我要告你誹謗罪……」
「肅靜。」法官制止李東偉說話。
接著李東偉的律師反駁,他認為李東偉借給的現金不一定在他的收入和銀行存款里反映出來,有很多的渠道,但這張借條已是有力的證據,不需要更多的佐證了。
法庭當庭做出判決,休庭后擇日再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