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危機之四:自朽(1)
危機之四:自朽——組織結構對效率的束縛自朽問題主要是指執政黨由於組織的生命力降低而導致不能擔任現代社會的組織權威,並由此產生的一系列問題。最主要的就是**問題。關於**問題,我們將在中專門論述。在這一章中,只從政黨組織角度對一般原則進行探討。現代社會的**問題的表現往往是個人問題,但其真正的原因卻在於組織構架中。因為現代人都是生活在組織中,每一個人的行為無不是深深地打上了組織的烙印並深受組織的影響。因此,對於**問題,除了要從主觀世界改造上著力,保護我們的精神植被;更重要的是,要從組織建設上著力,杜絕**的結構性根源。(一)個人力量大於組織力量,是政黨自朽的第一個信號新華網2004年3月18日的一篇文章,或可作為我們探討問題的切入點。文章題目是《省委書記批示暴露出的軟肋》,現不妨摘錄如下:據《新京報》2004年3月17日載,貴州省納雍縣百興鎮丫口村原黨支部書記王興祥,在任職期間非法拘禁、私設公堂、毆打群眾、濫用職權、長期霸佔人妻、放高利貸、侵佔扶貧貸款、貪污挪用公款,橫行鄉里長達十年之久,而未被縣、鎮黨委、政府和紀檢監督機關察覺,直到一封群眾舉報信遞到省委書記手裡,經省委書記親自批示要嚴肅查處之後,王興祥的違法違紀行為才告白於天下。一個村支書,在長達十年的時間裡如此為非作歹,當地政府竟然說不知情,你說這是不是怪事?這暴露出當地工作中的一些軟肋,主要表現在:一是不作為。群眾的舉報信能夠送到省委書記的手裡,難道不能送到當地政府的手中?我相信,當地群眾肯定也向當地政府進行過舉報或投訴,只是出於某種原因,當地政府不對這個惡棍進行懲處。什麼原因使當地政府不作為?我想,當地政府中肯定有他的「保護傘」,這種「保護傘」若非親非故,則一定收受過他的好處,即所謂的「保護費」。因為「朝里」有人罩著,群眾長期扳他不倒,只好一級一級地上告,直至告到省委書記。從村到省,這中間有多少級,有多少職能部門,有多少「人民公僕」?只要有一級政府、有一個職能部門有所作為,問題都不會被拖延如此之久,也不需要省委書記親自批示才能得到處理。因為省委書記親自批示,問題不得不進行查處了,當地政府才推說不知情,這是誰也不相信的事!就算真的不知情,也是一種嚴重的失職,有關人員也應受到追究。擔負著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公安、紀檢監查等部門,不能以不知情,而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在其位就要謀其政,不作為的官必須儘早離位讓賢。二是無監督。村民說:「王興祥作為支部書記,從不過問老百姓的疾苦,鄉親們不敢惹他,他叫做的事情不敢不做,否則就是打和罵。」從王興祥身上,我沒有感覺到**給老百姓帶來的溫暖和實惠。」就是這樣一個人,卻能連任十年村支書,不知當地政府是如何對他進行考核的,是如何進行監督和管理的,他又是如何贏得選票的?三是放縱與默許。當地政府和各職能部門的不作為與放縱,客觀上起到了助紂為虐的作用。漠視群眾困難,冷漠群眾投訴,不顧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就是對人民群眾的無情。**總理早就說過,我們要建立一個責任型政府。責任型政府就是對人民群眾負責,如果連群眾的生命安全都不能負責,還奢談什麼責任型政府?我們認為,省委書記親自批示,不能只是處理王興祥的違法亂紀行為,還應當將那些不作為、失職、對人民群眾冷漠無情的所謂人民公僕,一併查處,使各級組織切實負起責任來。應當說,這是一個很典型的事件,此文作者的思考點和結論都是正確的。但對我們的啟示卻不僅僅是找到了「軟肋」,更重要的是反映了政黨自朽的組織根源。首先,依靠個人而不是依靠組織來解決問題,體現的是組織力量的嚴重缺失。個人力量大於組織力量,是政黨自朽的第一個信號。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