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記?
1993年1月18日接到我最為尊敬的好友楊憲益的電話,約我在兩天以後即20日去他家吃晚飯,並且在電話里申明:請了一位四川廚師來做這頓飯。
那就更得去了。但是馬上我就明白了,這位
「四川名廚」原來就是每個星期一都會到我家來的中國文研院話劇研究所的賀黎女士。
「啊!」我說,「我今天才知道你是四川名廚!怎麼一次也沒有給我做過飯?」為了從去年年底開始的這場又可笑又可氣的
「國貿官司」,攪得我居無寧日,至今來人採訪、電話採訪,每天不斷,所以能跑到西郊和老朋友一起過一晚也算難得。
然而到了楊家,無論主客關心的也還是這個問題,不免又是從頭到尾再說一遍,引得大家氣一陣、笑一陣:只有咱們這個地方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然而今天晚上我有個約會,上午
「國貿」案的當事人之一——被搜身的倪培璐和她的母親王士安女士打電話給我,要一起來看我。
由於有楊家的晚宴,我把時間訂在當晚九點鐘,我估計一般的晚餐在八點鐘以前一定可以結束了,從憲益住的西郊百萬庄到我住的東郊東大橋,路儘管不近,九點到家當無問題,並且約好了老朋友出版家范用和大師傅、我的學生賀黎一同回家;因為范、我、賀住的是一條線路,可以先到范家,再到我家,最後賀黎到家,叫一部計程車就全解決了。
然而事前沒想到,賀黎這位燒菜師傅,吃完飯還有洗刷碗筷鍋盤的勞動;這一下花去了將近半小時之久,待我們離開楊府,已經到了八點二十分左右。
辭別主人,走出百萬庄,攔住一輛計程車,時間已到了八點半鐘。看起來已很難在九點以前趕回家,但還是應當繞點路先送范老到雅寶路北牌坊衚衕,然後再送我到東大橋。
在還沒有到達我家之前,我把車錢全交給了賀黎,關照司機送這位女客人去到再北面的展覽中心,車近我家門前便叫車停了下來。
我家在體育場路西,但車只能停在路東。本來我可以叫車子往西轉彎把我送到門口,但一般我都是自己走過馬路,不勞別人;只關照司機把車上的女客人送走就是。
這時我看過表,時間已是九點過了十分,馬路上行人車輛都已稀少。身後的十字路口正亮著紅燈,從南到北已沒有車輛過來,而北面有一輛車離我還很遠,根據經驗我完全有時間走過去。
然而奇怪的事出現了,我正走到馬路當中的那兩條黃色中線上,而且走的又是划著白線的行人過街道上,突然右腳外側受到一下猛撞,同時聽到急剎車的聲音。
我全身倒在地上,看見一輛黑色轎車停在身旁,兩側的車門同時開了,一個中年女人,還有一個較老年的司機跑過來,幾乎同時說:「老先生,我們撞了你……」他倆一邊一個把我攙扶起來,女人說:「快,快,快上車!我們送你去醫院……」然而我心裡想到的只是上午約定的那母女兩位客人的來訪,我說:「不行,我家裡約了客人,時間已經過了……」他兩個只是說:「去吧,去醫院吧……」我堅決不去,雖然已經感覺右腳疼得厲害。
這時已經有後來的幾部車停在後面,他們倆把我攙過了馬路,我只是說:「我就到家了……」我蹲了下來,用手摸一摸被撞劇痛的右腳外側部分,發現沒有出血,也放了心。
雖然疼痛異常,想來沒有大害;這時他們已把我攙進了樓門,走到樓梯下了。
他們要把我攙上樓,送我到家,但我拒絕了。這時我最害怕的是:這事讓妻子知道了。
這一陣子她對我的監管越來越嚴,經常叨叨說我不知照顧自己,我要出門時總是要叫小姑娘陪我出去,而且每天至少有兩次到三次叫小姑娘送葯給我吃,大多為維生素、螞蟻粉、丹參片、維腦路通之類的保健藥品……我反正是送來就吃,一切惟命是從。
所以我馬上想到的是:假如妻子知道我竟被汽車撞倒在馬路上,那還得了!
我今後的行動自由定將被全部剝奪,那我還怎麼活?這位中年婦女是非常文明負責的。
由於我堅決不要她送我,她就問我這條路名、樓號和我的居室號,我一一告訴了她。
又問我姓名,我也告訴了她,當時我想她可能會知道我,但她的表情卻似知而又似不知,只是點了點頭。
因此我也就知道了自己的
「知名度」也不過一般而已,真是沒啥了不起的。而我心裡只是想著怎樣瞞過我家女主人,這樣的恐懼心理抑制了傷痛。
我已扶住了樓梯欄杆,再三說自己能夠爬上四樓,叫她放心,心裡覺得她真是好人。
我一生中也確實碰見過不少好人,不知如何感謝。當時我的感受真如一位敘述此事的作者所說:「倒像我撞了她似的……」所以她臨去時對我說:「明天上午我們來看您……」兩人慢慢走出我家的單元門口時,我真是十分抱歉,感覺溫暖,雖然右腳面好疼好疼……我一步步爬上四樓叫開了門,見到客廳里兩位客人正在和鳳霞談話。
我忍住腳疼慢慢走進去坐下來,在她們不注意時低頭看我的腳,我最怕的是有血流出來,卻是沒有;但是發現右邊褲腿的兩面縫線全已裂開到腿腕處,而且在膝蓋下面出現一個三角裂口,一撞之威竟然強烈至此,真叫我大吃一驚!
於是我又站起走了出去。她們三位正談得熱鬧都沒有注意我。回到卧室,我匆匆換了一條褲子再走出來,才和我的兩位客人談了一年多以前
「國貿」這一案的一些內幕情況。培璐的媽媽深以這個建國后消費者告官商第一案沒有打出個
「說法」,表示遺憾;這只是由於女兒和其表姐都很年輕缺少經驗,和律師一起
「撤訴」了事,上了那個
「國貿」的當。大約半小時以後,客人告辭去了,我送她們母女到房門口。
妻子回屋休息,我才得以到書房裡脫下鞋襪,也才發現右腳右側正中部分有一塊一寸直徑的圓形血跡,表皮已經撞碎;雖然沒有碰破血管,但整個右腳全都腫得像個饅頭一樣。
我用手摸摸捏捏,都不見有骨折現象,輕輕洗過腳睡了。對妻子我只有決心隱瞞,但家裡的兩位小姑娘都看見了,見血就暈的小芹這回看見的只是幹了的血跡,沒有上次見我額角流血那麼緊張,卻也掩面不敢看。
小群膽大,卻也見我腳腫得這麼厲害感到害怕。由於走路吃力,我悄悄打電話給我的朝陽醫院神醫張立新大夫,他來看過我,給我扎針、按摩。
確定沒有骨折現象,但亦十分震動,並向我詳細詢問當時撞車的情況。
我告訴他我是在人行過道上行走的,但我明明看見由北開來的汽車確實離我很遠,因此在這時候我就沒有注意右側的來車。
據我的估計,那輛黑車是開得太快了,發現了我急剎車時已離我很近,假如再近絲毫,我必然粉身碎骨了。
張大夫問我曾否看見車牌號碼,這種情況之下,我哪裡顧及這些……鳳霞夫人當然會問我為什麼走路一拐一拐的,我只用非常平淡的口氣說:「走路不當心,一下踩到路旁土坑裡,把腳崴了。」張大夫為我治療三四次后,腳腫大見消退,但是消退到一定程度就消不下去了,至今已過一個月又二十天仍未完全消腫,而且顯紅色,據醫生說是軟組織挫傷,並可能傷及骨膜之故。
當時張大夫要回哈爾濱家裡去過春節,他委託他的另一個病人好友小賈陪我去協和醫院照一張右腳透視,小賈熱情地陪著我,並找來另一位年輕朋友攙扶我;更想不到的是把醫院的骨科主任都請了來,否則見到那排著長隊的等待照片的病人,我真不知還要受多少罪。
然而很快我就拿到了照片,主任診斷,右腳骨絲毫無損。儘管徹底消腫至今尚難以做到,但走路卻是日見自如,基本恢復到被撞之前的模樣;只是容易疲倦了些,不敢走太長的路了。
當然,這隻能是暫時現象,「傷筋動骨一百天」,還只不過五十天啊。
對妻子的隱瞞兩個月來一直未露破綻,是我對任何一個知情者再三關照的成果。
但是忽然,我們的好友,朝陽醫院另一位康復大夫任小姐打了一個電話給鳳霞,對她朗誦一篇《北京青年報》的文章,題目是《吳祖光受人尊敬》,稿子不長,卻談的恰恰是我被汽車撞傷的事。
我是隨時注意這一事故對妻子保密封鎖的情況的,看到妻子接電話時表情有異,趕緊到隔壁房間拿起電話分機去聽,卻是在讀的這事,只有暗暗叫苦。
然而事有出乎意料之外者。鳳霞聽了之後,竟沒有太多責備,我就算過了關了。
那位曾經以其熱情、負責而深深感動過我,並問了我的住址、姓名,聲稱明天定來看我的女士,多真誠,說話多好聽的女士啊!
但最後她終於只是說說而已,她根本沒來……於是,有好多位好朋友聽說此事後埋怨我糊塗。
為什麼不記住汽車牌號?為什麼不問車主的姓名、身份、住址……我也問,即便來了又怎樣?
已經撞了,又不是故意撞的。讓她負擔醫藥費吧,我除去付了點照片費,醫生來看我我也沒處交費去。
至今沒消腫,只有等它消腫吧。唉!算了,算了……再說,我還真怕她來,她一來,我的秘密就全部曝光……雖然後來還是曝光了。
總而言之,在我七十六歲之年,在右額眉梢重創之後,右腳骨又經受一次更為強烈的衝撞考驗。
結論是:汽車也沒撞壞我。1993年3月12日補記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