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禁忌?(8)

飲食禁忌?(8)

藥物飲食禁忌中國的醫藥學是建立在民間關於藥物食品性質的俗信基礎上的。中藥俗稱「草藥」,實則不僅包括著植物,而且包括著動物和一些礦物在內。除了一些外敷的藥物外,大多數是煎服食用的,所以又稱「湯藥」。湯藥入腹,事關人命,所以是較他事更為慎重的,所謂「醫不三世,不服其葯」。然而,中國自古巫醫不分,後世民間也有許多巫師術士、巫婆神漢假借迷信活動為人「治病」的,再加上野醫、庸醫等等,使得中醫的「理論」博雜紛紜,良莠不辨,頗為混亂。當然中國醫藥學中可貴的東西仍然很多,醫學界也自有自己的學術見解,本書無意介入此事,現僅就民間廣為人知的一些藥物飲食禁忌,略述幾項,以為說明。民間俗以為有些東西,本身有毒,故而食之病亡。據《博物志》云:「《神農經》曰,藥物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者,即殺人。一曰鉤吻。」又云:「黃帝問天老曰『天地所生,豈有食之令人不死者乎。』天老曰:『太陽之草,名曰黃精,餌而食之,可以長生。太陰之草,名曰鉤吻,不可食,入口立死。』人信鉤吻之殺人,不信黃精之益壽,不亦惑乎。」可見古人便信一種叫做鉤吻的草為毒物。民間還以為「食燕麥令人骨節斷解」,「啖榆則眠不欲覺」,「蘑菇有毒不可食」,「巴豆(據清《壺天錄》:『臘梅花結實如豆,即葯部中巴豆也。』)食之令人瀉而死」,「蠍子胡蜂皆極毒之物」等等。民間又以為有些食物是因與其他某種食物同食而產生毒性的,所謂食物相剋之類。這點上文已談到不少,這裡就不重複了。總之,俗以為飲食某種食物會使人中毒生病甚至死亡,所以對於有毒性的食物(藥物)必須禁忌食用。另外,有些藥物雖然本身無毒,也無相剋之虞,但用藥不對症也會造成災患的。比如人蔘、鹿茸,本為補品,可治血寒;但若用於熱毒,則會導致吐血、尿血、流鼻血、腐腸而死等嚴重後果。還有痧症腹痛忌服生薑湯;疔瘡忌服火麻花;骨蒸似怯症忌服生地黃,等等不一而足。所以《神農經》曰:「夫命之所以延,性之所以利,病之所以止,當其葯,應以病也;違其葯,失其應,即怨天尤人設鬼神矣。」由於食物、藥物各有性質不同的特徵,所以有時治病服藥后還要特別忌食某種食物食品,謂之「忌口」,又稱「忌嘴」。俗話說,「吃藥不忌口,醫生跟著走」,「吃藥不忌嘴,大夫跑斷腿」。比如治痢疾時忌食油腥物;治膿瘡時忌食魚肉發物,等等。土家族不但吃藥者有所禁忌,就連農村草醫本人也要忌吃狗肉和其他五個爪子的各種獸肉,否則,他的藥物就不靈了。這與其俗禁忌用狗和其他五爪獸肉、死肉祭神,說是對神靈的侮辱有關。民間也相信草醫吃了狗肉和其他五爪獸肉,其降病祛魔的神力也就會削弱甚至消失的。關於用藥方式,民間也有一些禁忌。比如山東一帶民間以為抓中藥時,藥方不能反疊。否則,葯與病反,沒有功效。抓來的葯,又忌放在鍋台、窗檯、炕台上。湖南一帶病人服藥,忌將葯端過門檻再服,以為如此,葯將失效。河南一帶吃完了中藥,忌諱藥渣亂倒,俗有「藥渣倒高不倒底」之說。又有忌諱倒在垃圾堆和廁所內的。因為民間相信,即使是吃過的藥渣仍然是與病人的病體相關聯的。如倒放不妥,就會影響病人康復。沁陽一帶以為最好是倒在馬路上。這樣人來車往,可將藥渣踩碎踢飛,與此同時,病人的病患也就得到解除了。小結以上我們列舉了食物食品、飲食方式、食品製作以及藥物飲食方面的一些禁忌,再加上本書其它篇章中所談到的一些特殊情況下的飲食禁忌,就基本上可以看出中國人飲食方面的禁忌概貌了。中國人是十分重視飲食的,自古以來飲食與男女並列而為人生的最大**,所謂食色性也。男女傳宗接代,用以解決人種延續的問題,飲食吃喝烹飪,用以維持個體生命的存在和發展。所以吃喝是關係到人的自身的現實問題。飲食禁忌習俗,也大都是從主觀願望上對自身的一種護衛,防止因吃喝而發生疾病,損年折壽,帶來禍患。當然,其中又摻雜著許多迷信的思想和禮教的限定,以至在客觀上使許多飲食禁忌陷入了非科學和偽科學的泥沼之中,並不能真正是有益於人的。我們有責任在尊重民族的、宗教的信仰、慣習的基礎上,逐漸以科學的道理來影響人們的思想,改進人們的飲食文化,改善人們的飲食結構,要人們的飲食更趨於合理、更科學化、更豐富多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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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間禁忌:一部真正的民間禁忌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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