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學小史(6)
那時每一班有一專任洋文教習,所有這一班的英文、數學、外國地理都由他以英文原本教授。
這些位洋文教習,全是天津水師學堂出身,而王劭廉先生的門徒。我那一班是位呂先生(富永)。
他們秉承王先生的規矩,教課認真,做事有軍人風格。當然課程進行得並不慢,但我們自學的進度,總還是超過他所教的。
如英文讀本Carpenter』sReader(亞洲之一本),先生教到全書的一半時,廖已讀完全書,我亦能讀到三分之二;納氏英文文法,先生教第二冊未完,我與廖研究第三冊了;代數、幾何、三角各書,經先生開一個頭,廖即能自學下去,無待於先生教了。
我趕不上他那樣快,但經他攜帶,總亦走在先生教的前邊。廖對於習題一個個都做,其所做算草非常清楚整齊悅目;我便不行了,本子上很多塗改,行款不齊,字跡潦草,比他顯得忙亂,而進度反在他之後。
廖自是一天才,非平常人之所及。然從當年那些經驗上,使我相信沒有不能自學的功課。
同時廖還注意國文方面之自學。他在一個學期內,將一部《御批通鑒輯覽》圈點完畢。
因其為洋版書(當時對於木版書外之銅印、鉛印、石印各書均作此稱)字小,而每天都是在晚飯前劃出一點時間來作的,天光不足,所以到圈點完功,眼睛變得近視了。
這是他不曉得照顧身體,很可惜的。這裡我與他不同。我是不注意國文方面的:國文講義我照例不看;國文先生所講,我照例不聽。
我另有我所用的功夫,如後面所述,而很少看中國舊書。但我國文作文成績還不錯,偶然亦被取為第一名。
我總喜歡作翻案文章,不肯落俗套。有時能出奇制勝,有時亦多半失敗。
記得一位七十歲的王老師十分惱恨我。他在我作文卷后,嚴重地批著
「好惡拂人之性,災必逮夫身」的批語。而後來一位范先生偏賞識我。他給我的批語,卻是
「語不驚人死不休」。十九歲那一年(1911年)冬天,我們畢業。前後共經五年半之久。
本來沒有五年半的中學制度,這是因為中間經過一度學制變更,使我們吃虧。
八、中學時期之自學在上面好像已敘述到我在中學時之自學,如自學英文、數學等課,但我所謂自學尚不在此。
我曾說了:由於向上心,我常有自課於自己的責任,不論什麼事很少要人督迫。
……真的自學,必從這裡說起。自學就是一個人整個生命的向上自強,要緊在生活中有自覺。
所以上節所述只是當年中學裡面一些應付課業的情形,還沒有當真說到我的自學。
真的自學,是由於向上心驅使我在兩個問題上追求不已:一、人生問題;二、社會問題,亦可雲中國問題。
此兩個問題互有關聯之處,不能截然分開,但仍以分別言之為方便。從人生問題之追求,使我出入於西洋哲學、印度宗教、中國周秦宋明諸學派間,而被人看做是哲學家。
從社會問題之追求,使我參加了中國革命,並至今投身社會運動。今屆五十之年,總論過去精力,無非用在這兩問題上面;今後當亦不出乎此。
而說到我對此兩問題如何追求,則在中學時期均已開其端。以下略述當年一些事實。
我很早就有我的人生思想。約十四歲光景,我胸中已有了一個價值標準,時時用以評判一切人和一切事。
這就是凡事看它於人有沒有好處和其好處的大小。假使於群於己都沒有好處,就是一件要不得的事了。
掉轉來,若於群於己都有頂大好處,便是天下第一等事。以此衡量一切並解釋一切,似乎無往不通。
若思之偶有扦格窒礙,必輾轉求所以自圓其說者。一旦豁然復有所得,便不禁手舞足蹈,顧盼自喜。
此時於西洋之
「樂利主義」、
「最大多數幸福主義」、
「實用主義」、
「工具主義」等等,尚無所聞。卻是不期而然,恰與西洋這些功利派思想相近。
這思想,顯然是受先父的啟發。先父雖讀儒書,服膺孔孟,實際上其思想和為人卻有極像墨家之處。
他相信中國積弱全為念書人專務虛文,與事實隔得太遠之所誤,因此,平素最看不起做詩詞做文章的人,而標出
「務實」二字為討論任何問題之一貫的主張。務實之
「實」,自然不免要以
「實用」、
「實利」為其主要涵義。而專講實用實利之結果,當然流歸到墨家思想。
不論大事小事,這種意思在他一言一動之間到處流露貫徹。其大大影響到我,是不待言的。
不過我父只是有他的思想見解而止,他對於哲學並沒有興趣。我則自少年時便喜歡用深思。
所以就由這裡追究上去,究竟何謂
「有好處」?那便是追究
「利」和
「害」到底何所指,必欲分析它,確定它。於是就引到苦樂問題上來,又追究到底何謂苦,何謂樂。
對於苦樂的研究,是使我探入中國儒家印度佛家的鑰匙,頗為重要。後來所作《究元決疑論》中,有論苦樂的一段尚可見一斑。
而這一段話,卻完全是十六七歲在中學時撰寫的舊稿。在中學里,時時沉溺在思想中,亦時時記錄其思想所得。
這類積稿當時甚多,現在無存。然在當時受中國問題的刺激,我對中國問題的熱心似又遠過於愛談人生問題。
這亦因當時在人生思想上,正以事功為尚之故。當時——光緒末年宣統初年——正亦有當時的國難。
當時的學生界,亦曾激於救國熱潮而有自請練學生軍的事,如
「九一八」后各地學生之所為者。我記得我和同班同學雷國能兄,皆以熱心這運動被推為代表,請求學堂監督給我們特聘軍事教官,併發給槍支,於正課外加練軍操,此是一例;其他像這類的事,當然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