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不是妖他媽的(2)
這些官員的級別都比較低,除妖活動的規模也小得多。
由此可見,官方對於精靈並不怎麼在意。
在妖精面前,人類始終有根深蒂固的、居高臨下的優越感,所以,對妖精的歧視非常嚴重。
即便是修鍊得比較好的狐狸,在人類面前也顯得低人一等。
比如有個故事說,一個品行不端的讀書人晚上散步,看到河邊有個漂亮MM,估計是個狐仙,他頓起色心,上前搭訕,而上手之後卻又另覓新歡。
狐仙找上門來論理,這傢伙竟然說:「老祖宗們是說過不能始亂終棄這樣的訓誡,但這些話只是用來處理人與人關係的,人和狐仙也就是互相玩玩,我們人類從不跟狐仙談道德問題」
人類之所以在妖精面前擁有優越感,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妖精儘管修鍊水平高,但總多少保留了原來的形態特點。
即便有些妖精能幻化為人形,一不小心,還不免露出馬腳。
一個故事說,三國魏國的景初年間,陽城縣一個縣吏家裡老是發生怪事,經常聽到有人拍手互相呼叫,想找原因,又什麼古怪都找不到。
一天晚上,縣吏的母親晚上幹活累了,上床打個盹。
過了一會兒,她聽到灶台邊有人喊道:「文約,怎麼看不見你?」
腦袋下面有人答應說:「我被枕住了,不能過去!
你到我這兒來」
到了天亮一看,原來是盛飯用的鏟子躺在床邊。
於是把它們集中起來燒掉,妖精也就滅絕了。
又一個故事說,唐朝天寶年間,長安一個叫王薰的請了幾位朋友喝酒,突然燭影下出現一隻黑乎乎、毛茸茸的手,門外還有人說話:「幾位喝得很高興嘛,能給我點肉吃吃嗎?」
王薰嚇得半死,趕緊拿了塊紅燒肉放在他掌中,於是手就縮回去了。
過了一會,那手又伸出來討肉。
如此一來二去好幾回,王薰和朋友的膽子逐漸大起來,而且覺得這妖精貪得無厭,煩。
於是,當手再伸出來時,王薰手起刀落,一刀斬下——說時遲,那時快,只見那黑手滾落在地,轉眼變成一截驢蹄子。
第二天,王薰等人沿著血跡尋找,在鄰居家發現了一隻少了條腿的驢子,於是就殺了它分而食之。
儘管修鍊艱難,精怪還是在逐漸人化。
早期的精怪,清一色的歪瓜劣棗,最好的也就是人首蛇身或人首馬身什麼的,像慶忌這樣模樣周正的極其罕見。
到後來,精怪的修鍊本事越來越高,幻化人形已經不是什麼難事,有些在官宦人家住得比較長的精怪,還能吟詩談風月。
有個叫做元無有的人外出春遊,遇到大雨,在一間荒廢的屋子裡避雨,忽然發現屋子裡有幾個人在談論風月,說是要做詩敘述自己生平,文辭極為雅緻。
分別是:齊紈魯縞如霜雪,嘹亮高聲為子發。
家貧長夜清會時,輝煌燈燭我能持。
清冷之泉俟朝汲,桑綆相牽常出入。
爨薪貯水常煎熬,充他口腹我為勞。
老元素來有點小資情調,也並不特別奇怪。
那幾位也沒有發現元無有,一邊吟詩,一邊互相吹捧,說是阮籍的《詠懷》也不過如此。
等到天亮,幾位詩人沒了蹤影,元無有四處尋找,只在屋子裡發現舊杵、燭台、水桶、破鍋四樣東西,再仔細回味那四位的詩,原來他們說的就是自己。
妖精問題,在中國並不是簡單的信仰問題。
從根本上來說,人們認為精怪是對自然、社會的正常秩序背叛或超越的結果。
有人認為,在特殊情況下,人也有變成妖精的可能。
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的闡發,人變成妖精的故事並不多見。
精怪是自然、社會失序的特殊結果,它們並不會害人,最多只是災害的先兆。
《山海經》里介紹了很多異禽異獸,它們都老老實實地呆在山上、島上,可是人要是多事到山上、島上亂跑,見到它們就會出事。
比如,令丘山上有一種鳥,叫做,長得像貓頭鷹,人的臉,四隻眼睛,只要有人看到它,就會天下大旱。
鹿台山上有一種鳥叫做鳧,樣子像公雞,長著一張人臉,只要有人看到他,就會爆發戰爭。
儘管社會對妖精的認識不斷變化,但人們始終認為它們屬於異端,至少也是異端的表現形式。
清除異端,就意味著秩序的恢復。
隨著古代社會走向成熟,社會的精神控制也逐漸精緻,消滅異端,也不是只有將妖精殺掉這一條途徑。
妖精們也可以通過道德的修養、身體的修鍊,逐步改造自己,成為社會能夠接受的新新妖精。
比如狐狸,修鍊之後可以成狐精,可以幻化為人形,再繼續修鍊,同時提高道德修養水平,名列仙籍,弄個城鎮戶口,吃上商品糧,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這樣,神、鬼、人、妖的轉化通道就完全打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