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不是妖他媽的(1)
周星馳的經典電影《大話西遊》曾一度風靡全國,其中嗦的唐僧的幾句台詞,比如「人是人他媽的,妖是妖他媽的……」
成了很多人的口頭禪。
我並不想與全中國的《大話西遊》迷們作對,只是想指出一點,唐僧關於妖的說法是不準確的。
妖指的是指妖精,在西方一般叫精靈,就像電影《鬼馬小精靈》、《仲夏夜之夢》里的那些小東西。
影片中的精靈,雖然有很多行事介乎正邪之間,但形象都還比較可愛。
而中國的妖精,主要指物之精華,也就是修鍊水平比較高、有了點本事的東東(包括動物、植物甚至桌椅板凳等日常用品),而且水平的修鍊全靠自己主觀努力,基本上沒有世襲制。
也就是說,妖精一般是沒有父母的。
就拿孫悟空來舉例吧,《西遊記》上說:那座山,正當頂上,有一塊仙石。
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圍圓。
三丈六尺五寸高,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丈四尺圍圓,按政歷二十四氣。
上有九竅八孔,按九宮八卦。
四面更無樹木遮陰,左右倒有芝蘭相襯。
蓋自開闢以來,每受天真地秀,日精月華,感之既久,遂有靈通之意。
內育仙胞,一日迸裂,產一石卵,似圓球樣大。
因見風,化作一個石猴,五官俱備,四肢皆全。
這裡講得很清楚,孫悟空不過是一塊吸取日月之精華的石頭孕育而成的,雖然有點小能耐,但說到出身,不但和金蟬長老轉世的唐僧沒法比,就連他的師弟豬八戒和沙僧,也是天蓬元帥和捲簾將軍轉世,比起石猴的地位,那可高出不是一點。
妖精可以說是中國古代信仰方面最有特色的一部分,它是自然崇拜的延續。
古人把所有的東西都看成有靈魂的,看成活物;活物只要修鍊時間長了,當然會成精,孟子說得好:「人皆可以為堯舜」
既然人能夠成為聖人,物為什麼不可以成精呢?在古人眼裡,精靈是無處不在的。
《莊子·達生》上說:沈有履,灶有髻;戶內之煩壤,雷霆處之;東北方之下者倍阿,鮭躍之;西北方之下者,則陽處之;水有罔象,丘有,山有夔,野有彷徨,澤有委蛇。
瞧吧,山川湖泊以至門前屋后,到處都有精靈出沒。
有本好玩的古書叫做《白澤圖》,介紹了很多精靈,比《莊子》說得細,也更有趣。
下面列舉一些:乾涸的沼澤地里,時間長了就會生出一種奇怪的小人,名字叫慶忌。
慶忌身高四寸,穿著黃衫、戴著黃帽子,騎著小馬駒奔來奔去,只要能喊出他的名字,他就會聽你的話,下水為你去捕魚。
木之精叫做彭侯,長得像條黑狗,沒有尾巴,可以殺了吃掉。
玉之精叫做岱委,長得像美女,穿著黑衣,只要用桃木匕首刺她,並且喊她的名字,就能抓住她。
水之精叫做罔象,長得像個小孩,黑皮膚,紅眼睛,大耳朵,長爪子,也可以抓來吃了。
墳墓之精叫做狼鬼,喜歡向人挑釁,用桃木做的箭射他,並且脫下鞋子和他搏鬥,肯定能抓住他。
……妖精固然很多,但是「妖不勝德」
,在儒生們看來,雖然草、木、鳥、獸都有性有靈,但是人得性之正而鳥獸得性之偏,鳥獸的靈渺小而人的靈廣大;妖精先天就不如人,修鍊的水平再高,也不能跟人平起平坐。
一般情況下,人類對於抓住的精怪,是能吃的就吃掉,不能吃的至少也要殺掉,絲毫不考慮他們的修鍊如何辛苦。
孔子可能是中國最早吃妖精的人。
據說孔子在春秋各國狼狽奔走時,曾經遇到一個怪物,子路與他鬥了很久,發現是條九尺長的鯉魚。
眾人驚懼,倒是孔老二膽大,說:「世上的萬物,活得久了,往往要成精。
這種怪物,殺了就殺了,也沒什麼稀奇」
於是孔門七十二弟子就分吃了這條超級至尊鯉魚精,個個吃得神清氣爽,懷才不遇的鬱悶一掃而空。
既然聖人都敢吃,那普通老百姓還有什麼忌諱,吃起妖精來,個個都是爭先恐後。
至於官府,為了維護「民之父母」
的窗口形象,雖然不主張吃妖精,但遵循孔夫子不語「怪力亂神」
的教導,也根本沒把妖精當一回事。
春秋時,有一種叫作「爰居」
的海鳥聚集在魯國都城的東門外,三天沒有散去,當時執掌魯國政權的臧文仲是個沒主意的人,馬上下令國人都來祭祀海鳥。
展禽(就是那位坐懷不亂的柳下惠)勸道:「祭祀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大事,咱們的憲法上說要『慎制祀』,不是什麼玩意兒都有資格吃冷豬肉的。
能給國家立功的,得過獎的,再加上日月星辰和名山大川,這些才有資格上祭祀名單。
幾隻海鳥對國家、社會毫無貢獻,怎麼受得起我們這樣有身分的人叩頭呢?」
不僅如此,在周代,還專門有一些官員收拾妖精,《周禮》中就記載了這麼幾條:庶氏,掌除毒蠱,以攻說之、嘉草攻之。
凡驅蠱,則令之、比之。
(《秋官司寇·庶氏》)壺涿氏,掌除水蟲。
以炮土之鼓驅之,以焚石投之。
若欲殺其神,則以牡午貫象齒而沈之,則其神死,淵為陵。
(《秋官司寇·壺涿氏》)庭氏,掌射國中之夭鳥。
若不見其鳥獸,則以救日之弓與救月之矢夜射之。
若神也,則以大陰之弓與枉矢射之(《秋官司寇·庭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