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是容易的(1)
人有所居,鬼有所聚。鬼的會所在哪裡呢?最早接納鬼魂的是大西北,確切一點說是昆崙山。昆崙山既是神仙會所,也是鬼魂的聚居區。就像紐約,既有華爾街上的豪富,也有龐大的貧民窟。適合淘金的地方,成功人士進入上流社會,失敗的就做乞丐,成王敗寇,這沒什麼好抱怨的。也許在當時的人看來,神仙屬於公共資源,對神仙的安排是形象工程,所以神仙會所的物業管理特別起勁,評星級,創品牌;而對鬼魂,人們認為屬於私人產業,只要把祖先牌位供好就萬事大吉,所以對於鬼魂的管理,從立法到行政都嚴重地滯后。先秦時代,不僅沒有什麼像樣的官方組織來管束鬼魂,連民間組織也比較少見。老百姓對待鬼魂基本上是見招拆招,遇到孤魂野鬼就簡單地打發走,讓他們繼續在人世間遊盪,並不考慮他們的歸宿。即便子產這樣在宗教學上卓有建樹的知識分子,對鬼也沒有從社團的角度來認識。從某種程度上說,沒有組織可依靠的人是最孤獨的,鬼也如此。所以,對於鬼的描述曾經這樣凄慘:人死之後,不是所有魂魄都能投胎轉世,有的魂魄不能消散,往往凝成一團,聚集在陰山腳下,只有冬至那天,太陽才照到陰山上,那時魂魄們才有機會沿著陽光的射線向上爬,爬過陰山的就能重新投胎為人,爬不上去的只好明年請早。隨著大一統的中央集權的社會逐漸走向規範,對鬼的管理也逐漸提上議事日程。昆崙山成為VIP會所,不再接納鬼魂,鬼開始集中到陰間,形成地獄觀念。這種轉變的意義在於:昆崙山的神聖性由於鬼魂的離開而更加突出,而神仙和鬼魂也徹底地區別開來。另外,如果說最初人們認為鬼神和巫師都集中於西北時,人和鬼還是在同一個空間活動,而現在則變成天國、人世、地獄上下垂直分佈的關係。這樣,人和鬼的距離就不再那麼接近,鬼活動的陰間與人活動的陽間逐漸形成區別。陰間的逐漸成型,對鬼魂觀念的傳播也許更加有效。首先成為冥司主宰的是泰山府君(又名東嶽大帝)。泰山在秦漢時期就頗受重視,秦始皇和漢武帝都曾經封禪於泰山。皇帝去得,平民就不大去得,但鬼是可以去的,所以泰山逐漸人格化,成為泰山府君,並且擁有了組閣的人員編製,手下招集了一班跑腿的夥計,專門管理人的魂魄。隋唐以後,隨著佛教的興起,閻羅王和地藏王開始嶄露頭角,接過了控制陰間的權力。豐都大帝不甘寂寞,也插了一腳進來。這就形成了多頭管理、政令百出的局面。由於這麼多具有強烈社團色彩的機構介入到陰間的管理上來,地獄的組織機構就系統化了。從政治體制方面來看,地獄屬於開明的**主義的封建主義體制,同時具有強烈的官僚主義傾向。地獄的最高統治者是閻王(或東嶽大帝、閻羅王、地藏王),閻王就有十個之多,其中第一殿的秦廣王和第十殿的轉輪王負責對新鬼進行甄別,確定其善惡指數,並批示處理意見,有重新投胎成人的,有直接升為神的(如關羽、岳飛等),也有投生為牲畜的。其餘的八殿負責對犯有各種罪過的鬼進行懲罰,當然,這種懲罰是比較殘酷的。比如第九殿負責處理在陽間殺人放火、被判處死刑的鬼,把他們捉來捆在鋼柱上,中間生火,反覆燒烤,直到他們所害的人投生,刑罰才結束。在閻王之下,還有府、州、縣等各級陰間官方組織,它們的構成與陽間基本保持一致,其基層組織的負責人就是我們比較熟悉的城隍。城隍大致相當於西方的城市保護神,因為官位不高,事情挺多,神仙們都不太願意做,所以從隋唐以來,往往招募陽間的正人直臣,讓他們死後前來任職。城隍也有不同的級別,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就曾給天下的城隍封官:首都南京以及朱元璋發跡的聖地如太平、臨濠、滁州的城隍為「王」,爵位為一品;各府為「公」,爵位為二品,州為三品,縣為四品,比陽間同級的官高出了好幾品。反正給陰間封官許願又不計成本,這種空頭支票自然開得越大越好。地獄的管理實行對上級負責的制度,從城隍一直通到上帝。各閻王之間既不是互相統屬,也不是相互制約的關係,如果出現意見不一,最終的裁決權力則屬於天帝。在具體管理上,地獄有以下幾大特色:(一)秉公執法地獄的開明,表現在處理事務比較能夠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則。世間的冤屈,基本能在地獄得到昭雪。這類的故事比較多見,往往是反映因果報應、懲惡揚善的。不過,人們也常說「閻王好見,小鬼難纏」,許多故事就反映了地獄的黑暗和官官相護。比較極端的如《聊齋志異》中的《席方平》,即使在地獄里,金錢依舊萬能,官吏一樣貪財,甚至比人間更加明目張胆,顛倒黑白。但是席方平最終還是靠告御狀,最後扳倒了從小鬼到城隍一直到冥王一連串大小陰間官員。席方平案屬於偶然狀況,而且最終「地」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大多數的故事中,陰間的吏治還是比較廉潔奉公的。不僅如此,陰間處理事情還強調人性化。這也不難理解,地獄完全仿照人間模式構造,所有的陰間官員都具有人的七情六慾,正符合人們造出陰間地獄的初衷。如果地獄的吏治還不如陽間清明,死了還有什麼奔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