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奔》第十一章34
「妹妹」是個妓女,通俗的叫法是「雞」。高中畢業后,「妹妹」隨南下大軍到南方尋夢,只是火車帶給她的眩暈還未消失,便成了南方較早期的「雞」。整個過程很簡單,一個在火車站遇到的謝頂的中年男人說可以給她一份工作,便把她帶走。在一個路口處,男人指了指一個打扮妖艷的女人,說:「雞。」「妹妹」聽不懂,就天真地問道:「哪裡有『雞』啊?」男人笑著說:「這裡到處都是『雞』啊,南來北往的『雞』,什麼『孔雀東南飛』,飛來的都是『雞』。」說著男人把眉毛一挑,問她:「你想不想做『雞』?」「妹妹」還是聽不明白,只是一味地跟著男人笑。好像還點了點頭,要不然男人不會哈哈大笑。但很快,她就全懂了。做一隻「雞」是多麼容易的事。男人把她帶到髮廊,指著幾個袒胸露背、面容憔悴的年輕女孩說:「她們都是『雞』,你現在就和她們一樣,也是一隻『雞』了。當然,假如你還是處女,就能賣個好價錢。你是處女嗎?」「妹妹」方才如夢初醒。她想跑,但哪能跑得了。髮廊是雇了打手的,除非她有飛檐走壁的功夫。男人伸出一隻手,捏了捏她的**,還是**的。她使足力氣朝他的腿上踢去,男人輕巧地閃開了。接著抄起一把椅子,狠狠地向她的腿上砸去。「妹妹」慘叫一聲跪在地上。男人拍了拍手,說教你學學這裡的規矩。接著她被抬上閣樓,男人褪下她的褲子,一個手指伸進去探了探,滿意地笑了。不一會,一個叫老王的男人來開苞。老王其實不老,牛高馬大,「妹妹」差點昏過去。接著是老李、老劉、老什麼的。他們在她的下面塞了棉花,醮了鱔魚血冒充處女。入了虎口的羊,「妹妹」是沒指望能逃出去了。還要笑,會笑,否則有拳頭侍候著。她感覺這是一座沒有人氣的城市,群魔亂舞。其他的女孩對她倒還不錯,好聲細語規勸。她們說只要兩眼一閉,跟什麼樣的男人上床不一樣。只要賺錢。過幾年回家找個人一嫁,誰知道你干過這行。但「妹妹」不屈服。她威脅老闆,她一次次死給他看。開始時老闆還和顏悅色地勸慰道,干這行的沒有人是完全自願的,沒有人把做「雞」當作興趣和愛好。但「雞」也不是那麼容易做的,做「雞」都需要本事。況且,你已經做了「雞」,就不可能再做其他的了。後來他也有些后怕。不是每個女孩都那麼容易馴服。他答應把「妹妹」送到澳門。但在去之前她必須每天接客,不停接客,直到他滿意為止。後來「妹妹」才知道,她其實是被賣到澳門的。還是做「雞」,澳門的「雞」,被一個新老闆管著。新老闆說你這麼漂亮,不做「雞」簡直是可惜了。其他的女孩也說你看你,生意都比我們要好一些。老闆為她提供場所和庇護,所得的錢對半分。正規的「雞」是掛牌的,她領不到牌照就只能站街。她一眼窩的熱淚。她每天都站在一條狹窄而髒亂的街上,十七歲的臉上掛著七十歲的憂愁,向每一個路過的男人招手。她勤奮接客,認真和老闆分錢。她還能有什麼辦法?操他媽的澳門!每做完一單生意,「妹妹」都會這麼罵一句。「妹妹」是在賭場遇到沈點的。一個男人帶她進賭場,因為連續輸錢,男人不住罵她。她本來該離開的,可她還沒有收錢。男人趕她走,她不走就打她。男人還用最粗俗的話羞辱她,羞辱她的母親。「妹妹」又羞又憤,摸了一把水果刀便朝他刺去。不管刺中與否,她都有很大的麻煩。在她的刀抵達男人身體的最後半秒,是沈點制止了她。沈點在這個賭場工作,已經小有地位。他喊了兩個人把男人推出賭場,救下「妹妹」。後來,他們又在「妹妹」站的那條街重逢。沈點是來找刺激的。再後來,一來二往,他們成了朋友。關於那一刻,沈點有自己的解釋。他最見不得男人欺負女人。這和他的成長有關。在他的記憶里有這樣一幕:母親坐在燈下數傷痕,裸著的身體青一塊紫一塊。他不了解母親的生活,但他了解母親的傷痕,他的眼淚流濕了被窩。不管過去多少年,只要想起那一幕,他都有一種窒息的傷痛。沈點喜歡「妹妹」的另一個原因在於,他們都是苦孩子,苦孩子更容易成為苦孩子的朋友。但苦孩子的結局大都不好,少數好的將來也不一定好。即便是掌握了生存之道,他們因為受到太多貧窮和苦難的扭曲,太愛走極端,太容易與人形成對抗。他們就像是開在黑暗中的花朵,沒有多大的生命力,他們的依偎,不過是痛苦的喘息。「妹妹」也喜歡沈點。儘管他也罵她、打她、騙她,可他不羞辱她。要在這條街上找一個不羞辱她的男人是多麼不容易。別說男人,就連同是「雞」的女孩也常常相互羞辱。尤其是那些俄羅斯妹,裝得像只高貴的鶴。她總是埋怨命運不濟,為什麼要干這種狗屎活。她簡直厭煩透了。借著這股勁,她可以十天半月不**,反正這輩子的愛都做夠了,剩下的,就只有死。她的身體已經過分的麻木,唯有死能結束這種麻木,能讓她好好休息一陣。身體的麻木,幾乎超過了對死亡的恐懼。但**是她的職業,不做就沒有錢來,沒有錢她的命運就不能改變。為了能賺更多的錢,她去拍過頂級片,但沒幾次導演就不用她了,說她不夠這個,不夠那個。而且競爭很激烈,很難估算在這個狹小的島上有多少像她這樣的女人。她也想過把自己徹底交給一個男人,比如說沈點,但她知道,他也是個不忠的男人。想到這麼大個世界竟然沒有一個可依託的男人,她就特別傷感。她想總有一天會死在這座小島上。有時半夜醒來,她就把沈點也搖醒,反覆告誡他,我死了,你就把我的骨灰撒向大海。我的家鄉就在渤海灣,就讓大海送我回父母身邊吧。她還說,她存了一些錢,存摺藏在床墊裡面。她把密碼給了他。有一段時間,「妹妹」又天天纏著沈點**,卻很難滿足。沈點煩了,她就出去賣。她不想停下來,怕爛死在床上。她恍恍惚惚起來。沈點卻鬼使神差地,趁她不在家拆開了床墊,拿走裡面的存摺。過了一些時候,他覺得良心不安,便偷偷潛回去看她,但是一個「雞」告訴他,「妹妹」已經死了。她從七十多層的高樓縱身跳下,鮮血、腦漿四濺。她的屍體已經被警察收走了。這不可能,他說。儘管他已曾虛構過她的死,但在他的虛構里是沒有高樓的,也沒有警察。他不相信她真的死了,就這樣?他說:「這不是真的,她沒有死,你們是在騙我。你們是在騙我,對吧?」「那什麼是真的?你對她是真的嗎?你還不是騙了她?」「不,我不是故意的。」他爭辯道。「我不是故意的,」另一個「雞」學著他的聲調,「你們男人,沒有一個好東西。她也是,做『雞』都不明白這個道理。」他信了。除了強迫自己相信,他別無他法。一個生命由此斷裂。他找不到埋葬她的土地,便將骨灰揚進大海。他是眼看著那一把把的粉塵在風中飄散的。一個流浪的人,海就是她最好的歸宿。而他,也終會有這一天,只是不知道誰來揚起他的那把灰。從這層意義上說,先死也是一種幸福,不必什麼都看到,不必什麼都心碎。想她了,他就到海邊坐一會兒,在岩石縫裡插上幾支煙,哭一會笑一會。痛到深處,他一刀刺向自己的肩膀。他以為這條胳膊會斷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