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凌一夏
這回不是寒冬,是一個熱得不能在室外走動的炎夏。很難想像,紐約的夏天可以是這樣的熱,熱得連人也快要變形快要融掉,所以更不可能在室外大太陽底下吃冰激凌。對的,吃冰激凌最好是在懶洋洋的午後清幽的家裡。那個夏天我寄居在一位老太太的紐約家裡,老太太是我母親的老師,身世傳奇,通曉多國語言,(聽說她正在學西藏語!)退休前任職於聯合國圖書館,是一點也不顯老態的年輕人榜樣。從前我們年紀小,她乘路經香港回內地探親之便,常常來探望我們,現在我們常往外跑,自然也就到紐約來拜訪她。那天午後,我們一起去逛完畫廊,回到家,她問我,要不要吃冰激凌?有吃的,我自然點頭。這是我第一次吃到這麼好吃的、顏色卻一點也不漂亮的草莓冰激凌,而且品牌名稱很難念——H奱gen-Dazs。那個時候我當然不知道取了一個丹麥名字的H奱gen-Dazs,原來是ReubenMattus這位波蘭移民後裔在紐約一手創辦的冰激凌王國。草莓口味是Mattus先生繼香草、巧克力和咖啡三種口味之後,用真正新鮮草莓果肉不加人工色素拌進乳品中製成的頂級自然美味。從此之後,除了在義大利我會放縱地移情別戀當地的軟滑冰激凌Gelato,在其他任何地方我都只吃H奱gen-Dazs,也因為它貴,不是常常隨便吃,也就更珍惜極品每一口。至於當天跟老太太邊吃冰激凌邊談的正經事,是她在國內國外生活這麼多年對當代中國人的觀察:她認為中國人著實欠缺真誠(sincerity)、好奇(curiousity)和幽默(humour)。事到如今,我們必須為重拾這些做人的優良質素而加倍用功——這個當頭棒喝也真夠「激」的,(這也是為什麼我不愛用那柔柔的「淇淋」而愛用厲害的「激凌」!)這麼多年過去直到今天我還是把她的這一番教誨銘記於心。當然,還有幽幽午後的草莓冰激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