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一個夢
那天,劉恆做了一個夢。
他夢見陳樂和三丫、劉章他們回來了,衣錦佩玉,御劍而行。
他們的回來,震驚了整個大野城。
大家都蜂擁而至的,跑到這條陋巷裡來看三位仙人,大家都紛紛地議論著、稱讚著,說你看,誰能料到當年的幾個小乞丐,現如今竟有三個成了修仙的高人?
大家都用羨慕嫉妒的眼神看著自己。
大家都覺得,這傢伙命真好,居然那麼早就發現這三個小乞丐有修仙的天賦,所以那麼早就拉扯他們,還跟他們成了兄弟、兄妹,這下子好了,這個叫劉恆的小乞丐,就算是下半輩子啥都不做,有三個修仙的弟弟妹妹在後面支著,也是一輩子的榮華富貴落入口袋啦!
在夢裡,劉恆記得自己似乎是想要辯解什麼。
但最終,他記得自己好像什麼都沒說。
夢裡邊好像一切都是真的。
三個小傢伙傾訴著他們在望雲山宗這些年的不容易,傾訴著他們是怎樣一步步走向成功的,誇耀著他們各自的能力和榮耀,然後放下一個布口袋,說:大哥,這裡面都是金刀幣,你放心花,沒了我們給!
記得好像是小劉章,還拍著胸脯說,大哥,當年我們幾乎要凍死餓死,別人都嫌棄我們又臟又小,只有你,要來一口饅頭也要分給我們吃,你自己不吃,現在,該我們回報你啦!下半輩子呀,你就啥也別做啦,放心享福吧!
一開始,劉恆真心的為他們高興,聽三丫說到她們修鍊的時候遭的那些罪,又心疼得了不得,但是說到最後,看見那一口袋錢,被陳樂扯著口袋倒出來的那金燦燦的一堆,聽著劉章拍著胸脯給的承諾,劉恆卻又沉默了。
然後,留下錢,他們走了,去追逐他們更高的夢想。
看著他們御劍遠去的身影,劉恆獃獃地站在院子里愣了好久。
然後,他就醒了。
醒來時,那夢便已經忘了對半,但終歸還記得些大概。
他躺在床上愣了好久,然後才翻身起床。
這個時候,距離他從望雲山宗回來,已經過了兩個多月,距離他進到順遠鏢局裡去喂馬,也已經是一個月的時間過去了。
他回來時,正是盛夏時節,而現在,天已經入秋了。
晌午頂還是極熱的,但一早一晚,已經開始有些涼意。
他披衣起床,門還沒開,就已經聽見了大黃的尾巴啪啪地打在門框上的聲音。門一開,它頓時就撒起了歡。
劉恆舀水洗臉,它跟著,劉恆接水燒飯,它也跟著。
就在腿邊打轉悠,尾巴一個勁兒的搖,時不時的兩下,還打得劉恆腿肚子生疼。他問它:「你咋啦?咋那麼高興?」
這傢伙也只知道哈吃哈赤的吐舌頭。
倒是有些笑容。
劉恆摸了摸它的腦袋,說:「去等著吧,一會兒飯就好。」
於是它聽話地跑到廚房門口坐下等著。
吃過早飯餵過大黃,又在陶盆里舀了滿滿一盆的清水,旁邊一塊木板上放上兩個三合面的餅子,劉恆叮囑它,「餓了才吃,不餓不要提前吃。我晚上才回來。」
聽見劉恆在這邊說話,鄰牆也剛吃罷早飯挑著擔子要出門的程浩卻是笑了,他問:「你說這些,它聽得懂嗎?」
劉恆聞言憨憨地一笑,說:「管它聽懂聽不懂,我也只能這麼白說說。」
頓了頓,他又道:「這傢伙不知道饑飽,有東西有狂吃,多少都能塞進肚子里去,我又怕撐著它,又怕它後半晌會餓得慌。」
那程浩聞言道:「無妨的,無妨的!你不在家,卻有鄰居在呢!我與我渾家交代一聲,要是下半晌發現它真餓了,就給它塊乾糧也不妨事!不能餓著它!」
說著,他還感慨,「狗啊,是靈物呢!通著靈哩!」
他剛感慨完,還不等劉恆拒絕,那院子里忽然傳來一聲暴喝,「都什麼時候了,吃完了飯還不趕緊出門幹活,你想把咱倆都餓死啊!家裡都沒米沒面了你不知道嗎?今天回來時,記得捎些米面回來!」
那程浩聞言愣了一下,略有些尷尬地沖劉恆笑了笑,猶豫幾猶豫,沒敢再說什麼,老老實實挑起擔子出了門。
劉恆笑了笑,轉身拍拍大黃,也準備出門。
卻在這時候,只聽那彪悍的嗓子忽然又道:「通個屁的靈!這是什麼年頭,自己且吃不飽,還養狗?等著一起餓死嗎?」
劉恆聞言當時就不由皺起了眉頭。
但旋即,想到這婦人的孩子剛長到五六歲,竟是被人販子在眾目睽睽之下給拐走了,頓時心裡的氣就全消了。
他輕輕地嘆了口氣,不與她爭辯,只自己帶上門往鏢局走。
一個月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
這條去鏢局的路,他已經走得極熟了。
這一路走去,約莫四里地,他腳力甚健,並不覺得遠,反而是寧可放棄掉鏢局裡提供的早晚飯食,也要趕回來這裡住。
因為他覺得有了這個小院子,自己和出門在外的三個傢伙,才有個家。
更何況,鏢局裡可不會允許自己把大黃帶過去。
一路趕到鏢局時,正好大門剛開,幾個守門的正打著哈欠洒水掃地。
鏢局裡除了總鏢頭和幾個大鏢師之外,其他大部分人其實也還是賣力氣掙錢的,更有甚者,很多人是賣命掙錢的,其實並不比尋常人好到哪裡去,但至少,在賣命之外的其它時候,他們的薪酬待遇,已經不低,日子也算悠閑了。
普通的老百姓,哪怕是程浩那樣有一技之長的匠人,誰敢那麼晚才起床?
跟門上兩位打了個招呼,劉恆徑直進了院子。
門口那兩位只是簡單點個頭,也並不怎麼搭理他——初進鏢局的時候,劉恆還是頗得大家重視的,縱不至於另眼相看,但至少一個小乞丐當街殺死三個彪悍的外地人販子這樣的壯舉,足以讓他不至泯然眾人。
但一個月後,劉恆就已經漸漸地泯然眾人了。
甚至連泯然眾人都算不上。
他是一個十足的土包子。
不說話時就傻乎乎地站在那裡,一看就是一副老實巴交的模樣,說話時臉上就露出一副憨笑的樣子,一看就是一副鄉下人的做派。
而且他居然選擇了去喂馬,可見是怕死的很,不然他該選擇哪怕至少做個趟子手的——喂馬一個月三百文,趟子手就是跟著押個鏢,一個月就有六百文的保底,出鏢就另算。而以順遠鏢局的名頭,出鏢其實風險不大。
再說了,就算有風險,死的也是鏢師鏢頭,趟子手其實也算是出力氣的,跟著搬貨、撐個人場而已,真到了危險時候,沒人會逼著趟子手非得賣命不可,更是沒人非得追著把趟子手也斬盡殺絕。
就這,三百里一趟鏢走下來,來回半個來月,就又是大幾百文!
鏢局裡的年輕人,若是家裡還沒討老婆的,一個月一趟鏢走下來,加一起就是一千多文,吃喝都在鏢局裡,餘下錢做什麼?自然是出去喝花酒啦!
城裡幾個中等的妓寨,一桌花酒四個姑娘,下來也就是三五百文而已。喝到盡興處,摟個姑娘再睡一覺,年輕人,去去火,也不過多加一二百文!
這般日子,何等瀟洒快意!
但劉恆顯然不是這種人。
他剛來時,大家敬他當年的英雄事迹,也曾有人約他一起去喝花酒,卻被他再三再四的婉拒了。時日一久、次數一多,自然無人再請他,且不知不覺的,大家就都與他疏遠了。
後來甚至有人瞧他覺得不順眼,便揀了個機會,要求跟他對一場,他也只是憨笑著退縮,連連地擺手,「不敢,不敢,刀劍無眼,我可不想死!」
長此以往,誰能瞧得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