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蝴蝶落在了寺廟的石頭牆上,越來越大,越來越大,母親的頭就砸著了她的腳,她叫了一聲

「娘!」娘的眼睛全然是白眼睛。)匪亂和狼災毀滅了一個縣城,而其中的某個家庭遭受了悲慘的命運,翻開商州南部各縣的志書,這樣的例子幾乎隨處可找。

從上個世紀一直到本世紀初的三四十年,商州大的匪亂不下幾十次,而每一次匪亂中狼卻起著極大的禍害,那些舊的匪首魔頭隨著新的匪首魔頭的興起而漸漸被人遺忘,但狼的野蠻、兇殘,對血肉的追逐卻不斷地像釘子一樣在人們的意識里一寸一寸往深處鑽。

它們的惡名就這樣昭著著。我曾經三次去過商州,曾一個夜裡正坐在一戶人家的院子里吃晚飯,村口有人喊:「狼來了!」院子里的人全都扔下碗站了起來,院門哐啷關了,一人多高的山牆上的窗子也下了橫杠。

當全家人都進了堂屋,主人疑惑道:「真的狼來了?好多年狼沒有進過村呀?!」掮了一把明晃晃的柴刀走了出去,果然最後落實到狼並沒有來到村裡。

雖然那是一場虛驚,卻如同在城市裡誰突然呼叫地震了一樣,必然就出現人群的混亂。

而至今在所有的人家,孩子哭鬧,大人們依然在嘿唬:再哭,狼就來了!

哭聲立即戛然而止,雖然這孩子沒有見過狼,長大到老,一輩子也可能再難看到狼。

那個婦人,繼續補充故事的材料吧:婦人到底是氣絕了,但她的女兒和兒子卻艱難地活了下來。

女兒是被在寺廟裡遇見的那個鄰居收養的,不久就隨養父做生意去了省城,這女兒是真正享了福了。

兒子是沒人管的,但在流浪中一天天野長,最終竟成了一名獵人。商州的獵人春夏秋冬都要頭剃得精光,扎著裹腿,蹬著麻鞋,黑粗布的對襟襖雖有紐扣偏是不扣,用一條腰帶勒著,腰帶是丈二長的白絨線織的。

背著獵槍,牽著獵狗。狗當然是土狗,頭要小,腰要細,腿特別地長,自幼就割斷了尾巴,模樣黑丑如鬼。

這獵人打了一輩子野物,在兒子出生的時候,他用一百隻狼的前胸皮毛連綴成了一張特大的褥子,把五尺寬八尺長的土炕鋪滿又一直鋪到炕地。

兒子五歲起,他就帶著出獵了,教小傢伙親自剝狼皮,一雙嫩手伸進熱騰騰的被剝開的狼腔子里往外掏腸子,讓血桃花一般地濺落在臉上。

兒子見風似長,已經比父親更為英武,成了商州捕狼隊的隊長。捕狼隊最多時上百人,他們經年累月,走州過縣,身上有一種凶煞之氣,所到之處,野物要麼聞風而逃,要麼糾集報復,演出了一幕幕壯烈又有趣的故事在民間傳頌。

地方政府從未投資給過捕狼隊,捕狼隊卻有吃有喝,各個富有,且應運出現了許多熟皮貨店,養活了眾多的人,甚至於商州城裡還開辦了一家狼毫毛筆廠,別處的狼毫筆廠都用的是黃鼠狼的毛,而他們絕對是真正的狼毫,生意自然更為興旺。

但是,英武的獵手在他四十二歲的時候,狼是越來越少了,捕狼隊一次次削減人員,以至於連他們也很難再見到狼了。

翌年的冬天,州行署頒布了關於保護野生動物禁止捕殺狼的條例,捕狼隊自然而然解散,據說狼毫筆廠也隨之關門。

捕狼隊的隊長,最後接受的任務是協助收繳散落在全商州的獵戶的獵槍,普查全商州還存在的狼數。

在收繳獵槍的過程中,差不多他和所有的獵戶都發生過口角。收繳最後的一桿槍是在七里峽溝,天下著雨,石板房上丁丁當當響了一夜,他在燒熱的石板炕上做了一個夢:數百隻狼圍住了他,與他謀皮,語氣溫柔,喋喋不休,而且都愛嗔似的在他的手背上點一下趾頭,但數百次在一個部位點,他手背的肉就爛了,白生生的骨頭露出來,他驚醒了,出了一身汗。

奇怪的是也就在他做夢的時候,這家被收繳了獵槍的主人黎明去泉里舀水,泉后的崖畔上坐著一隻狼,這是一隻年輕美麗的母狼,把泉水當成了一面鏡子,用爪子梳理著身上的毛。

主人立即俯趴在地,做出端槍的姿勢,但主人的手裡已沒有了槍,是挑水的扁擔,狼就撲了過來。

狼的想法是張開血盆大口將人的腦袋囫圇吞下,但腦袋卻只抵到口腔的深處,最後獵戶將狼擁擠在了崖根,直到狼窒息而死,人也因失血過多死去。

他含淚下葬了這個獵戶人,將那張狼皮剝下背在身上普查了半年。這狼皮做了他外出的被褥,每到一處鋪了,禦寒,隔潮,但卻常常在睡夢中周身扎癢,起身看看,狼毛是起來的。

他起先並沒有在意,以為是皮子沒有熟的緣故,可每每有什麼事情發生,狼毛就起來了,你無法用手撲摩下去。

當那一回,他終於將他暗戀的女人邀請上了狼皮,他失敗了,他才明白自己原來這般地無能,等女人哭著永遠地跑去,狼毛也全開了,堅硬如麥芒。

他捶打著狼皮,卻並沒有最後扔掉狼皮。從此每個夜裡,他都要從狼皮上醒過來幾次,在風清月明之下,往事成了再嚼也嚼不盡的一份乾糧,一顆顆發澀的淚水就悄然落下。

又是半年過去了,行署的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的組成人員花名冊上有著他的大名,他卻並沒有去州城,人們看到的傅山,領著條狗,獨自在官路邊的一個小店裡吃酒。

「隊長,隊長!」叫隊長他是不吭聲的,鐵青的腦袋上一雙耳朵又尖又聳,而且高過了眉梢;叫他傅山的時候,那三個指頭捏著的酒杯停在空中,耳朵在動著,但臉還是不肯轉過來。

他的酒量大,飯量更大,高高壘起一大碟的蘿蔔餡包子呼呼啦啦就沒有了。

狗卻在桌子下捉蒼蠅,叭,一巴掌拍在桌后的牆上,牆上落著的不是蒼蠅,是一枚釘子,氣得罵:汪,汪!

隔壁的飯店裡有了吵吵嚷嚷的聲音,那邊一亂,就有人跑過來說,傅山,傅山,又是疤子臉來起事了!

傅山還是不動,酒灑在了桌子上,他俯下頭去吱地吸了,狗開始卧下來身子拉得長長的。

人們請不動傅山,隔壁就一陣砰砰啪啪碗碟破碎響,看熱鬧的哇的一聲喊著四處逃散,傅山傾著身子過來了,他走路始終是前傾著身子,進門說:「莫非是狼來了?」八仙桌前,一個臉上有著疤痕的瘦子蹴在凳子上,面前是掌柜擺了的酒與肉,他並不吃,用手將一把濃鼻涕抹在凳子腿上,拍著自己的臉在說:「屈掌柜,我討不來賬是不是嫌我長得不好看?兄弟這臉是挨過一刀哇,就是討賬時被砍的!我今日討不來,是不是明日再來?」傅山坐在桌子對面,狗的前爪也搭在了桌沿。

傅山說:「你是來討賬的,不至於來喪人家的攤子吧?」疤子臉說:「喲,這是誰?!」傅山一拳打過去,那人從凳子上跌下去,還未回過神兒,但見一個影子從桌那邊飄過了桌這邊,自個腦袋就被按在了磚地上。

腦袋是按死了,身子還活得厲害。傅山叫著:「狗日的到雄耳川耍凶了!拿刀來,把這頭給卸了!」疤子臉的牙磕著磚地,連聲叫:「大哥大哥!」傅山說:「我沒你大!」疤子臉說:「隊長,傅山隊長!」傅山說:「你還知道我的名字?」手鬆開來,疤子臉趴著磕頭,說:「誰不認得你,誰是眼窩瞎了!」站起來倒了酒要敬傅山,傅山不接他的酒:「掌柜的,欠別人的錢就籌著給別人還,免得讓誰害騷地方!」轉身順門就走,眾人啪啪地鼓掌。

「傅山到底是獵人哇!」

「他也不算做是獵人了吧?」狗原本在碗碟的碎片里噙著了一根骨頭,啃得涎水長流,見主人已經出門去了,一下子丟了骨頭,將那一卷狼皮叼住,四蹄輕快地跟著跑,像管家婆子,又像是跟班。

有人嘆了一聲

「這狗東西富貴」,從此狗就有了個很溫馨的名字。但是,誰能料得到,那些曾經作過獵戶的人家,竟慢慢傳染上了一種病,病十分地怪異,先是精神萎靡,渾身乏力,視力減退,再就是腳脖子手脖子發麻,日漸枯瘦。

其中一個最嚴重的姓焦的人去醫院求診,醫生也說不清這是害了什麼病,懷疑是出過重力或生活條件不好,他說:沒出過重力呀,已經不鑽山打獵了,耕地嘛基本靠牛,點燈嘛基本靠油。

「還有呢,」醫生說,「那以後最好不要和老婆同房。」他說這怎麼行,不住在房裡住哪兒。

醫生知道他聽岔了,再說:「不要性交。」他倒躁了:我爺姓焦,我爹姓焦,我為什麼就不能姓焦了?

!醫生只好說了粗話,問他是不是××過度?他低了聲說:以前我是獵人,××基本靠手哩。

醫生噢了一聲便不再問了。這個人後來是死了,身子萎縮得只有四五歲孩子那麼大小了。

消息傳開,傅山也發覺自己的腳脖子發軟,但傅山是何等角色,他不敢把他的感覺告知任何人,只在月明星稀的晚上,獨自一人默默地來到銀花河邊,遙望著霧蒙蒙的對岸,一股風清晰地傳送過來野獸的腥臊味,他知道在那邊樹林中是有一隻狼了。

果然這狼開始走出了林子在一片月光下嗥叫,叫得舒緩悠長。傅山是聽得懂狼語的,那狼的叫聲翻譯過來,是:母狼,母狼,你在哪兒?

作為獵人,傅山感到了莫大的羞愧,因為那隻狼分明已經看見了他,而且竟做出跛腿的情狀,一瘸一瘸走了十多米遠,然後就兜著圈子撒歡來調戲他。

傅山是沒有帶槍的,這時候他的腳脖子極度發軟而支持不住,跌坐在了河灘上。

十天後,傅山終於再次穿起了獵裝,背著那桿用狼血塗抹過的獵槍,當然還有富貴,出了門。

他的行李非常簡單,口袋裡只有錢和一張留著未婚女人經血護身紙符,再就是捆成了一卷的那張狼皮。

他來到了老縣城池子,他要再次去一趟商州真正的狼窩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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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文學獎入圍作品】:賈平凹《懷念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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