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文化5
在這樣的經濟氣候下,華爾街為什麼會如此吸引有才之士,便一目了然了。不過,我還是得指出這麼一個重要事實:華爾街職場,相對而言,辦事確實是一是一,二是二。無怪乎商學院、經濟學院、理工科的高才生,他們畢業后的第一選擇,往往是華爾街的大洋行,這不是沒有道理的。人才的第二來源當然是內部人士的互相推薦。在股票市場上,誰是誰的對手,銀行間彼此都十分清楚。互為對手的企業,往往在企業文化上也十分相似。比如,高聖最喜歡僱用摩根史坦尼與美林證券的投資銀行家與證券交易員;JP摩根銀行和花旗銀行則「你搶我的人,我奪你的才」。華爾街流傳的佳話是:花旗銀行的「學生」受到全方位訓練畢業後去JP摩根銀行創業掙大錢,退休后又回到花旗銀行當資深望重的諮詢,安享「清福」。高聖在上市配股中表現出色的業績,美林在共同基金的管理與資產分配上具有非凡的能力,兩個公司的互補能力,顯而易見。如果人才「跳槽」時跳對了,公司、個人之間都獲益匪淺。我在歐洲銀行任高職位的一位客戶,後來跳槽到另一家歐洲銀行時,將近一百名從事國債的交易員、銷售員、分析員、計算機模型設計師等等,全跟著他先後進入這家歐洲銀行。內部人士的推薦因其相互的信任與長期工作中結成的搭檔關係(partnership),應當是最理想的「人力資源」。人才的第三來源當然是「獵頭公司」或美稱「人力資源」公司的推薦。由於人才是華爾街大洋行立腳的根本,按其嚴厲的行規——這些行規或公司條例在合同上清楚地寫明,其中包括加入公司后必須對公司「忠誠」,對公司的一切秘密必須嚴守,不能泄密;不能拉走公司的客戶源等等。如果證據確鑿,公司想跳槽的僱員與想拉這個僱員的公司(或先前離開這家公司現又向這家公司拉人的人)都將受到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這和高科技公司比如微軟或矽谷那些軟體開發公司的原則是一樣的:高科技公司與銀行創造財富的渠道大同小異,均是將一種想法(idea)變成可以牟利的產品(product),想法與產品之間則是人的才幹、智能和集體力量。為保護公司的人力資源,美國有一種稱之為第三者破壞法(thirdpartysabatage)的法律,對那些同行企業之間的相互「惡意行為」,進行法律制裁。我的一位客戶是美林證券公司外匯交易組的組長,除管理正常業務外,他的任務之一就是每天下班前,將自己小組的錄音電話抽樣傾聽,防止任何對公司的「不軌行為」,這些行為包括與獵頭公司的交談。獵頭公司不受限於第三者破壞法,獵頭公司的出現正是因為同行的大洋行之間不能互相「直接」從對方挖人而產生的「曲線」接觸法。我記得剛加入舒利文這家人力資源與人才評估和推薦諮詢公司時,我曾讀到一個帶插圖的故事:美林的主席與高聖的主席共進午餐,席間談到各自的高手——高聖的上市公司能手與美林共同基金設計專家均是世界級的人才。談完后,兩人都表示這場談話是具有極高私密性的,因涉及到各自公司的業績,「我不打電話給你的得力助手。」美林的老總說。「我也不斷你的右手。」高聖的老闆說。兩人握手表示要恪守諾言。當天下班前,高聖老闆的得力助手與美林老闆的右手同時接到被邀晚餐的電話,電話是從各自的競爭強手處打來的,打電話的當然不是美林的老總也不是高聖的老總,而是他們僱用的公司獵頭!獵頭公司的產生也是因為有買主要快速獲取人才資源應運而生的。那麼,獵頭又從哪兒來呢?他們的職業道德是什麼?他們在應聘者與僱用者之間,究竟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起著什麼樣的作用?為什麼在美國的白領階層,特別是「最高級打工仔們」包括各大銀行的主席、副主席,都需要一個獵頭朋友?今天的職場,究竟發生了什麼樣的質的變化?這些問題,我將在文中一一回答。現在看看我是如何被舒利文這家華爾街的人力資源、企業管理、獵頭公司給僱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