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費珂(6)
我決定找格子談一談,開誠布公地談一談。我們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我們應該痛下狠心把三年前就該解決的事真正解決掉,然後開始彼此新的生活。格子在電話里問我談什麼。我說你知道的。電話那頭傳來了一陣猛烈的咳嗽。我問,你的氣管炎又犯了?在一陣更為猛烈的咳嗽過去之後,格子說,我們分不了手的,你是知道的,我們是一對冤家,我們不可能分手的。我打斷道,我必須見你,我們見了面再說吧。格子說了一個地方,是廣遠大廈底層的麥當勞,那兒離我家和格子的單位差不多遠。挑一個嘈雜的地方談分手的問題,可能不是一個聰明的選擇,卻是一個正確的選擇。「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你今天要和我說的就是那個我們已經討論了五百遍也沒有解決的問題。」格子是從單位里溜出來的。他在一家網路公司做運行。他是個好職員,工作努力,與同事和上司都相處得不錯。但他平均每個月會在上班的時間從公司里溜出來兩到三次,每一次都是因為我覺得我們必須馬上分手,片刻也不能等了。「是的,我們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我們分手吧。」「沒有了?」「是。」「我說過這個話題我們已經討論過五百遍了,一百遍在你家,一百遍在我那兒,一百遍在街上,一百遍在電話里,還有一百遍在我們各自的夢裡。」格子今天的心情看來不錯。「我是認真的。」「我覺得在我們以前說過的那五百次中至少有兩百五十次是認真的,問題不在態度上。我說過我們是一對冤家。我早就想通了,我們是分不了手的,你不要再折磨我了,也不要折磨你自己了,回去吧,睡一覺,我下班后給你打電話,聽話。」格子掏出電話來看了一眼時間。「這一次不一樣——」「除非你又愛上了別人。」「是的,我愛上了一個人,所以,我們必須分開。」我感覺我要說的話被分解成了一個一個單字,把它們從我嘴裡蹦出來特別困難。格子盯著我的眼睛,同時臉上剛才還明亮的色彩一點一點在暗下去,暗下去。我首先低下了頭。格子伸過手來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我想掙脫,反被抓得更緊了。我倒吸了一口冷氣,差點叫出聲來,他實在太用力,並且還在加力。我說放手,你弄疼我了。「那人是誰?」麥當勞里的音樂開得很響,那個紅得發紫的周杰倫正在唱《簡單愛》。在他還不怎麼出名的時候,我和格子就斷言這個唱歌和說話都口齒不清的傢伙總有一天會火的,因為他實在太有才華了。這樣的人不出名只有一種原因,那就是不走運。我和格子的生活習慣和趣味愛好是那麼地接近,也可能是在一起的時間長了磨合的結果。我們都會在固定的時間去健身,星期六看德甲,星期天看意甲和英超,會為搶電話線上網而石頭剪子布,都喜歡嘗試各種稀奇古怪的飯菜和飲料。惟一不同的是格子從不喝酒,滴酒不沾,所以他清醒的時間要比我多,身體也比我來得健康。另外,我們都喜歡那個尖銳叛逆的張震岳,我們在一起聽他唱那首好玩的《放屁》,然後齊聲數,一共有四十三處「放屁」,數完,我們笑作一團。我們在一起生活得像親人像姐弟就是不像戀人。曾經我投入地愛過這個比我小一歲的男人,他如水晶般通透單純,他燦爛的笑容,他狂熱奔放不顧一切的愛。甚至我現在還愛著他。但有一天,我突然發現我骨子裡並不能接受一個比我小的男人,尤其是我的年齡越大對這種年齡的差異越在意。我不能忍受他像我一樣貪玩、懶散,說到底,我希望和我一起生活的是個比我成熟給我安全感的男人。這幾年,我和格子都對別的異性動過心,但最終都因為對方的瘋狂舉動又回到了原地。格子曾經把一個剛對我有所表示的男孩約到一家餐館,就像《有話好好說》里那個說話結巴的姜文那樣,說著說著從包里拿出一個牛皮紙大信封,裡面是一把剛買的菜刀,張小泉牌的,他問那個男孩和我拉過手沒有,是哪只手拉的。而我曾經在一個晚上,以一種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現在格子和他的朋友面前。我記得那天自己做完面膜躺在床上看書,可是沒來由的焦慮讓我根本看不下去。我覺得不安,心慌。我在屋子裡走來走去,猛然想到了格子,他在幹什麼呢?旁邊有別的女人嗎?我給他打電話,被告知機主關機了。我拿了鑰匙就往外沖。我站在大街上揚著手攔出租,完全沒有意識到街上的人在像看瘋子似的看我。直到格子把我拉到衛生間,我從鏡子里看到了一張恐怖的臉。在對方是否另有所動這個問題上,我和格子的感覺都異常敏銳,甚至可以說是神經質。我和格子總是糾纏不清,找了一百個理由才分開,可只要一個理由就又粘在了一起。但是我必須和格子分開,每天洗澡的時候,看著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皮膚和胳膊上的那條傷口,我對自己說,再這樣下去,你的命早晚會丟在格子的手裡的。那些以愛的名義來到我身上的傷痕,讓我體會到的除了肌膚的疼痛,還有一種精神上的緊張和恐懼。我經常在這一次的傷痛還沒過去的時候就會去想象下一次的強度。我躺在被窩裡對自己說,這是最後一次,絕對不能再有下一次了。可下一次,再下一次,一次一次地又來了,因為我們還是沒有分手。用格子的話說,我們是一對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