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未完(3)
第三十九回賈母說劉姥姥是
「鄉屯裡的人」,周汝昌發現戚本改
「屯」為
「」,俗本也都作
「村裡人」,顯然都不懂這名詞。曹雪芹也只用了這一次,底下劉姥姥一直說
「我們莊子」、
「我們村莊上」。百廿回抄本與其他脂本不同,連唯一的一個
「鄉屯」都沒有,作
「鄉里的人」,力求通俗。續書卻屢用
「屯」字。劉姥姥三進榮國府,口口聲聲
「我們屯裡」。第一百十九回賈璉見門前停著
「幾輛屯車」,是鄉下來的。第一百十二回賈母出殯后,賈政回家,「到書房席地坐下。」不知是否滿俗,一般似只限在靈前席地坐卧。
寶玉稱巧姐為妞妞,又說:「我瞧大妞妞這個小模樣兒……」
「大妞妞」是否因為根據一個較早的脂本續書,巧姐是鳳姐長女?說見趙岡
「紅樓夢考證拾遺」第一三六頁。巧姐、大姐兒姊妹倆后並為一人,故高鶚將后四十回大姐兒悉改巧姐,以致巧姐忽大忽小。
第八十回巧姐患驚風症,舊本也作巧姐,而且有無數
「巧姐」,絕非筆誤。第一○一回夜啼,被李媽擰了一把,各本均作
「大姐兒」,是屢經校改的唯一漏網之魚。抄本第一○一回不是舊本,但是舊本想必總也是
「大姐兒」,否則程本的
「大姐兒」從何而來?被擰大哭,鳳姐先發脾氣,然後慨嘆:「明兒我要是死了,撂下這小孽障,還不知怎麼樣呢!……你們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只有一個孩子,而前文作大姐兒,是另有一個長女巧姐。
一頁之中自相矛盾。第八十回假定原是大姐兒患驚風,早期脂本流行不廣,抄手過錄時根據後期脂本代改為巧姐。
第一○一回不是舊本,當然不是同一抄手;只有一個
「大姐兒」字樣,全抄本未代改,程甲、程乙本兩次校閱,也沒注意,仍作大姐兒。
下文
「撂下這小孽障」,僅提次女,因為太小,更不放心,但是
「你們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一定是
「只疼我那兩個孩子」,被程本或原抄手刪去
「兩個」二字。在同一段內忽而忽,忽而警覺,卻很少可能性。一定是本來沒有
「兩個」二字。第一百十三回是舊本,鳳姐叫巧姐兒見過劉姥姥,說:「你的名字還是他起的呢。」大姐兒由劉姥姥改名巧姐──續書並不是根據早期脂本,寫鳳姐有兩個女兒。
「大妞妞」不過是較客氣的稱呼,如
「史大妹妹」,並沒有
「史二妹妹」。續書寫巧姐暴長暴縮,無可推諉。不過原著將鳳姐兩個女兒並為一個,巧姐的年齡本有矛盾,長得太慢,續書人也就因循下去,將她仍舊當作嬰兒,有時候也仍舊沿用大姐兒名字。
後來需要應預言被賣,一算她的年紀也有十歲上下了,(我這是照周汝昌的年表,八十回后照大某山民回末批語。
)第一百十八回相親,也還加上句解釋:「那巧姐到底是個小孩子。」外藩買妾,兩個宮人相看巧姐,「渾身上下一看,更又起身來,拉著巧姐的手又瞧了一遍,略坐了坐就走了。」只看手,不看腳,因為巧姐沒裹腳。
前八十回賈母看尤二姐的腳,是因為她是小腳。寫二尤小腳的兩節,至程甲本已刪,當是后四十回舊本作者刪的,因為原續書者注重滿人這一點,認為他們來往的圈子裡不會有小腳。
第七十回晴雯的紅睡鞋也刪了。百廿回抄本前部是脂本,所以無法斷定后四十回初出現時,有關小腳的三句已刪。
為什麼不能是程甲本刪的呢?因為甲本不主張強調書中人是滿人。
「妞妞」甲本改
「姐姐」,疑是
「姐兒」誤。本來書中明言金陵人氏,一般讀者的印象中也並不是寫滿人。
自然是漢人的故事較有普及性,甲本改得很合理,也合原書意旨。下文
「大妞妞」改
「大姐姐」,應作
「大姐兒」。甲本道學氣特濃,巧姐是閨名,堂叔也不能亂叫。第一百十八回賈政信上稱探春為探姐,也就是探姐兒。
那是自己父親,沒給改掉。寶玉仍稱巧姐為大姐兒,因為家中小輩女孩子通稱大姐,如西門慶稱女兒為大姐,或
「我家大姐」,以別於人家的大姐。當然,妞妞改姐姐,可能僅是字形相像,手民排錯了,不能引為甲本漢化的證據。
第一○一回鳳姐也說
「妞妞」,甲本也沒有改。但是參看寶玉結婚,第九十六回已經說
「照南邊規矩,拜了堂一樣坐床撒帳……」第九十七回鳳姐又說:「雖然有服,外頭不用鼓樂,咱們南邊規矩要拜堂的,冷清清的使不得。我傳了家內學過音樂管過戲子的那些女人來吹打,熱鬧些。」以上三個本子相同。
舊本寫
「送入洞房,還有坐帳等事,但是按本府舊例,不必細說。」這是因為避免重複。
甲本卻改為
「還有坐床撒帳等事,俱是按金陵舊例」,又點一句原籍南京,表示不是滿人。
乾隆壬子木活字本──乙本的原刻本──這兩句也相同。現在通行的乙本卻又改回來,作
「坐帳等事,俱是按本府舊例……」前面鳳姐的話,也改為
「咱們家的規矩,要拜堂的」,可發一笑,誰家不拜堂呢?這裡需要加解釋,壬子木活字本是胡天獵藏書,民國三十七年攜來台灣,由胡適先生鑒定為程乙本,影印百部。
胡適先生序上說:「民國十六年,上海亞東圖書館用我的一部『程乙本』做底本,出了一部紅樓夢的重排印本……可是……『程乙本』的原排本,現在差不多已成了世間的孤本,事實上我們已不可能見到。』……胡天獵先生……居然有這一部原用木活字排印的『程乙本紅樓夢』!」壬子木活字本我看了影印本,與今乙本──即胡適先生藏本──不盡相同。
即如今乙本汪原放序中舉出的,甲乙本不同的十個單句,第十句木活字本未改,同甲本;大段改的,前八十回七個例子,第二項未改,同甲本,其餘都改了,同今乙本;后四十回的三個例子則都未改,同甲本。
余如第九十五回
「金玉的舊話」,第九十八回
「金玉姻緣」,木活字本都作
「金石」;今乙本作
「金玉」;光緒年間的甲本(
「金玉緣」)則改了一半,第九十五回作
「金玉」,第九十八回作
「金石」。──
「金玉姻緣」、
「木石姻緣」是
「夢兆絳芸軒」一回寶玉夢中喊的。此處用
「金石」二字原不妥,所以後來的本子改去。此外尚有異文,詳下。我也是完全無意中發現的。
胡適先生晚年當然不會又去把紅樓夢從頭至尾看一遍,只去找乙本的特徵,如序中所說。
萃文書屋印的這部壬子木活字本不僅是原刻本,在內容上也是高鶚重訂的唯一真乙本。
現在流行的乙本簡稱今乙本,其實年份也早,大概距乙本不遠,說見下。
這幾個本子對滿漢問題的態度,在史湘雲結婚的時候表現得最清楚。舊本賈母僅云:「你們姑娘出閣,我原想過來吃杯喜酒。」甲本在這兩句之間加上一大段對白,問知姑爺家境才貌性情,「賈母聽了喜歡道:『咱們都是南邊人,雖則這裡住久了,那些大規矩,還是從南邊禮兒,所以新姑爺我們都沒見過。……』」乙本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