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與晝・上卷・第二十章(2)
(林虹:「我?……」她停頓了一會兒,「白色。」)白色?你過去呢,學生時代呢?(「紅色和白色。」)紅色和白色?過去你喜歡紅色和白色,現在變得只喜歡白色了?(一個她敏感而似乎熟悉的變化。林虹是什麼經歷?她隔著燈光下繚繞的煙霧注視著林虹。)(「是。」)(她又抽了一口煙,接著說自己的身世。)我在中學,到後來上大學,都喜歡玫瑰色。我喜歡看玫瑰色的畫面,喜歡玫瑰色的霞光。我那時做的夢也常常是玫瑰色的,夢的內容忘了,顏色卻留下了印象。(她敘述著,不再有拗嘴和噁心的感覺了。)我崇拜約翰·克利斯朵夫,常常為他流淚。我的愛情追求也是理想主義的,要找一個對人類有貢獻的天才,終身做他的伴侶。我很自信。覺得我漂亮,學習好,又有天賦。很受男同學注意,大學里女同學本來就少,不過,我在班裡一個人也沒愛過。我愛上了法律系一個比我高兩屆的男同學,叫楊海明,很英俊的。我向他借過一本書,還書時,在裡面夾了一首小詩。可他沒什麼特別反應。他畢業後去衡陽了,從此再也沒見到他……這玫瑰色的一章算是永遠過去了……第二章,題目是「生活是鐵青色的」。說的是「文化大革命」這一段。前面就不用說了。1970年,我大學畢業分到懷柔縣教中學。父親被定成了「中統特務」。有了這樣一個政治標籤,我成了無人問津的「次品」。那時在北京,先後給我介紹過幾個對象,都因為我的家庭問題吹了。我這個人虛榮心強,要面子,明明是對方不要我,我還要打腫臉充胖子,和別人說是自己不願意,對對方不滿意。鬧來鬧去,人們說我眼高。我有什麼眼高的?幾次談對象,我的尊嚴幾乎完全被粉碎了。女人有時候是很軟弱的,特別在她喪失自信的時候。當時,隨便給我介紹一個什麼人,我都會願意的。我迫不及待地要嫁人,好像再不結婚,就永遠沒人要了一樣,急著推銷自己,簡直是一種恐慌症。有人給我介紹了一個四十五歲的幹部,比我大了近二十歲,這樣大的年齡差別,都沒傷我自尊心,我咬了咬牙和他見面。一個胖子。(溫和的胖臉閃過,肥胖綿軟的手。)結果,還是他不要我。他倒是喜歡我,可他要出國當參贊……(她目光眯成的一線,透出一絲冷酷。)我在懷柔縣和孟立才結了婚。他是個體育老師,比我大十歲,因為到磚瓦廠偷磚曾被判過兩年刑,是個刑滿釋放犯。我的父母堅決反對這門婚事,我和他們大吵了一場——……范書鴻冒火地站在房間里,用手指著女兒:「我不同意,堅決不同意。你找誰不行,非要找這樣一個人?」「我找誰?誰要我?」范丹妮哭了。「過去介紹的哪個不比孟立才好?你都看不上。」「你怎麼知道我看不上?」范丹妮歇斯底里地喊道,淚流滿面,「如果他們之中任何一個人肯要我,我早就願意了。」范書鴻驚愕地說不出話來。「是他們不要我,知道嗎?可我有自尊。只好說我不滿意他們。你知道你的女兒沒人要嗎?」范書鴻如五雷轟頂,臉痛苦地搐動著,良久,才困難地說:「那你也不要找孟立才,我不能讓女兒嫁給一個刑滿釋放犯。」「可你自己呢?有誰要你這個中統特務的女兒?」……——我從北京回到懷柔,就和孟立才結婚了。他在那種事上太野蠻,我怕他怕得不行。除此以外,他還是不錯的,對我很體貼——……范丹妮裹著被子朝里躺著,在抽泣。孟立才裹著棉大衣背對著她坐在床邊。他回過頭給她掖了掖被子,想哄慰她。「滾開。我不要你,流氓。不許你碰我。」孟立才縮回了手。「你滾遠點。我不要你坐在這兒,你滾。」孟立才站起來,到火爐邊坐下。天亮了,范丹妮醒來,發現孟立才的大衣也蓋在自己身上。窗外西北風呼嘯著,孟立才坐在爐邊,縮著頭打瞌睡。火爐上咕嘟著什麼。爐火一閃一閃映紅著他那張粗黑的臉。「你醒了,想起嗎?」孟立才回過頭。「不起。」「天冷,不起就睡吧,反正今天是禮拜天。」他小心翼翼地端著一大碗雞蛋羹走到床邊,「就在床上喝吧,坐起來,圍上被子。」「不喝。」「喝吧。你太瘦了,」他的聲音中含著由衷的體貼,「像個小孩。」……——可我不愛他,一想起他就恨他。是他毀了我的青春。我知道這樣怪他毫無道理,是我心甘情願嫁給他的。可我還是恨,想起來嫁給這樣一個人,我就渾身哆嗦。我糊裡糊塗地把自己的青春廉價拍賣了。(她又用力一口一口抽著煙,她那纖細蒼白的手指又開始神經質地顫抖。她把半截煙狠狠地一口抽完,低頭噴出濃煙,被嗆得輕輕咳嗽著。她側轉過頭,把煙頭摁滅在煙灰缸里。咳嗽過去了,她抬起頭。)說小說的第三章吧,「霓虹燈是繽紛雜色的」。寫的是我調回北京以後的生活。父親的政策早落實了。我調到電影界的一個編輯部。開始到處跳舞,廣泛交際,學會了喝酒抽煙,學會了打橋牌、吃西餐、熬夜坐沙龍。我就好像一直在舞場上旋轉著,周圍一片五彩繽紛。我有錢就花,及時行樂,什麼衣服好看買什麼衣服,過時了就送人。我要彌補我青春年華的損失。這一章是幸福的,也是瘋狂的。我爭風吃醋、嫉妒失眠,絞盡腦汁,大吵大鬧。我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顏色。一閉眼,總覺得一個霓虹燈的繁鬧夜市在眼前晃動。我愛了不止一個人,也被不止一個人愛,可最後,我愛上了他。(她一口氣說到這兒,猛然間,目光變得獃滯失神。)